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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13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4-016
债券代码:188936.SH            债券简称:21 东方 02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 东方 0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 东方 01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上午 9:30 在公司 33 楼 3310 会议室以现场+视频会议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全部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候选董事列席了
本次会议。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会议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在公司董事长金朝萍女士的主持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 ESG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 ESG 报告全文详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相关监管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本着回报股东、与股
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中股份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8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数为 3,388,038,74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196,506,247.21 元(含税),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0.52%,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 2024 年。具
体派发现金红利将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
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计算的实际结果为准。公司 2023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或
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金朝萍女士、徐晓东
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 2023 年度从公司获得的如下税前报酬: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2023 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
   金朝萍                    董事长                                                   10.00
   徐晓东                董事、总经理                                                 60.00
   陈鑫云                    原董事                                                   54.00
    注:(1)因 2023 年董事年薪尚未核定,上述税前报酬仅为董事 2023 年度基本年薪。除基本年
薪外,2023 年董事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领取以前年度清算年薪,清算金额分别为:金朝萍女士
123.25 万元、徐晓东先生 119.92 万元、陈鑫云先生 89.16 万元。董事长金朝萍女士在上表 2023 年度
从公司获得的报酬为 2023 年 1 至 2 月基本薪酬,2023 年 3 月起除以前年度清算年薪外不再从公司领
取报酬;(2)董事余冬筠女士、金栋健先生、孙勇先生不从公司获取报酬;(3)独立董事津贴依
照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标准,按年度一次性发放,本次发放的期间为 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9 月,无需通过董事会审议;(4)公司原董事陈鑫云先生 2024 年 1 月起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其 2023 年度从公司获得的报酬为任职岗位期间领取的相应报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徐晓东先生回避表
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管人员 2023 年度从公司获得的如下税前报酬: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2023 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
    徐晓东                   总经理                                              60.00
    赵茂文                 副总经理                                              48.00
    王正甲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48.00
    陶文彦                 副总经理                                              48.00
    何 欣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8.00
    注:因 2023 年高管人员年薪尚未核定,上表中税前报酬仅为高管人员基本年薪。除基本年薪
外,2023 年高管人员依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领取以前年度清算年薪,清算金额分别为:徐晓东先生
119.92 万元、赵茂文先生 94.97 万元、王正甲先生 98.07 万元、陶文彦先生 78.35 万元、何欣女士
75.34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投资计划。公司 2024 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共 39 项,对应
总计划投资额为 559,244.58 万元。其中:股权投资项目 17 项,计划投资额 422,306 万
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8 项,计划投资额 3,738.58 万元,财务性投资项目 14 项,计划
投资额 133,200 万元(含财务性投资(产业基金)投资 113,200 万元,非基金投资
20,000 万元)。上述投资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下属金融类企业所开展的
财务性投资系其主营业务,未包含在上述投资计划中。
    上述计划预计数据并不代表公司 2024 年度最终投资金额,实际经营中公司可根据
市场状况、经营环境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非金融类子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银行理财、其
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信托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期货公司理财产品
以及公司批准的其他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
民币 50 亿元(包含上一年未到期金额),该额度可循环使用。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原则上不超过 12 个
月。
    具体实施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资产财务部、投资管理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负责办理
具体事宜。公司下属非金融类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依照其相应制度实施。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
度内根据实际需求使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80 亿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综合授信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债券投资、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
 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以上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
 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
 使用。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将授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法定代表
 人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和相关协议文件,并授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资产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的相关手续。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会经研究,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最高额度合计为 254,000 万元的额度担
 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名称                被担保人类       担保类别   2024 年度公司拟提
                                              别                      供的最高担保额度
1      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0,000
2      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35,000
3      舟山济海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5,000
4      浙江济桐贸易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融资担保               24,000
5      授权董事长根据前述控股子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
       新设公司浙江东方乾睿贸易发展有                                             60,000
       限公司业务需要增加一定的额度
6      舟山济海能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履约担保               10,000
合计                                         /           /                 254,000
       向上述公司拟提供的最高额担保总额度包含以前年度有关公司已发生但目前尚未到
 期的已使用额度。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4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金朝萍、余冬筠进行
回避。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2024 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拟与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贸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
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国贸东
方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东方房产”)、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安期货”)及其控股子公司等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日常交易种类及预计额为:1)购买及销售商品,预计额为 125,000 万元;2)办公
场所、办公家具租赁,预计额为 1,000 万元;3)提供或接受劳务,预计额为 100 万元;
4)其他关联交易,该类关联交易主要为省国贸集团或其控股子公司、浙商资产或其控
股子公司与公司下属金融、类金融子公司之间及永安期货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开展的
涉及金融类产品或服务、不良资产债权或收益权、项目受益权、项目共同投资等事项的
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国贸东方房产为公司子公司开展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和信托项目第
三方监管服务。公司鉴于该类关联交易后续业务规模、项目情况、对方未来业务经营需
求目前难以准确预计,公司最终将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在 2024 年年度报告时进行统计
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
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会经核查认为,2023 年度各位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债券 2023 年年度报告补充信息披露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杨永军先生作为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
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九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
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和变更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会决议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 10:00 在海宁浙大圆正国际酒店(地址:浙江省嘉
兴市海宁市硖石街道长田社区竞芳路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学院(海宁国际校区)西门
内)1 楼东区桂雨厅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
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
024)。
    此外,董事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
责情况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