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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东方: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2024-12-12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4-075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 东方 0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 东方 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 东方 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 东方 0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方”或“公司”)

持股5%以上的股东桐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乡国投”)
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298,013,245股(占公司总股本8.73%)
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桐控股”)。
   ●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无偿划转尚需完成国资备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办理

过户登记手续。

    一、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桐乡国投的通知,获悉桐
乡国投与其全资子公司润桐控股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桐乡国投拟将其
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298,013,245 股(占公司总股本 8.73%)无偿
划转至桐乡国投全资子公司润桐控股。本次无偿划转已经双方董事会、股东审议
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桐乡国投直接持有公司 298,013,245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8.73%;润桐控股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桐乡国投不再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润桐控股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8,013,245 股。本次无偿划转
前后桐乡国投及润桐控股的持股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桐乡国投           298,013,245         8.73             0           0

润桐控股                    0            0     298,013,245        8.73


    二、本次划转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
    公司名称:桐乡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7639051075
    成立时间:2003年11月2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校场西路18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金栋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乡一体化中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投资咨询(除证
券、期货咨询);投资管理;国有资产的建设、投资、控股、参股;资产收购、
转让、租赁;受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保障房建设经营。
    (二)划入方
    公司名称:桐乡市润桐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3MA28B3786H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校场西路188号3层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董飞龙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城市配套设
施投资、建设,城市开发建设、投资;受托从事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管理。

    三、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的协议安排
    (一)协议签订主体
    划出方:桐乡国投
    划入方:润桐控股
    (二)被划转国有股份数额股份及划转基准日
    1、划转国有股份数额:桐乡国投同意将持有的浙江东方298,013,245股(占
浙江东方总股本8.73%)无偿划转给润桐控股。
    2、划转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
    (三)被划转企业的职工安置
    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被划转企业的职工安置。
    (四)被划转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
    本次股份划转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本次划转完成后,浙江东方的债权、
债务仍然由其自身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享有或承担。
    (五)协议的生效本协议在下述条件全部具备时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协议专用章。
    2、双方已就本次股份划转完成所属集团公司的审批手续。

    四、本次股份无偿划转所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无偿划转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分别编制了《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桐乡国投)》《浙
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润桐控股)》。
    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
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尚需完成国资备案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