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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钢股份: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3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
务院国资委、证监会最新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因杭
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提
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超过8年,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
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
 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0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            朱建弟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78 人

                 注册会计师                                          2,533 人
 上年末执业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人

                 业务收入总额                       50.01 亿元
 2023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34.15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

                 客户家数                               69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8.32 亿元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2023 年上市公                      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司(含 A、B 股)                   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
                                    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9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6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
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被诉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仲裁人)    (被仲裁人)     事件         金额             结果
                                        尚 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投
              金亚科技、周
  投资者                   2014 年报    多万,在诉讼 保 的 职 业 保 险 足
              旭辉、立信
                                        过程中       以覆盖赔偿金额,

                                    2
                                                           目前生效判决均
                                                           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
                                                           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期间
                                 2015 年 重
                 保千里、东北                              因证券虚假陈述
                                 组、2015 年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80 万     行为对投资者所
                                 报、2016 年
                 估、立信等                                负债务的 15%承担
                                 报
                                                           补充赔偿责任,立
                                                           信投保的职业保
                                                           险足以覆盖赔偿
                                                           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
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9 次(其中警示函 25 次、监管谈话 4 次),涉及从
业人员 70 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近三年签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署或复核
                           何时成为注          何时开始在 为本公司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从事上市                     上市公司
                             册会计师            本所执业 提供审计
                                      公司审计                     审计报告
                                                            服务
                                                                     情况
项目合伙人         胡超     2005 年   2015 年   2024 年     /        见下

                   胡超     2005 年   2015 年   2024 年     /        见下
签字注册会计
师
                   徐勒     2012 年   2016 年   2024 年      /       见下
项目质量控制
                  俞伟英    2007 年   2006 年   2007 年     /        见下
复核人
    胡超: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4 个。
    徐勒: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2 个。
                                       3
    俞伟英: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7
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质量控制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2 个。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中标价为人民币164万元(含税),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中标价为人民币35万元,合计为人民币199万元,较2023年度审计费用合
计金额下降27万元,审计服务费用下降主要为市场环境、信息化水平等因素综合
影响所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超过8年。
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
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
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原审计
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达到公司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最长年
限。2024年度,本公司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
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
                                     4
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
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采用了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开招标的选聘文件,确定了评价因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选聘过程进行了监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标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公司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理由的充分、恰当,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关于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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