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 2024-22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宁波巨 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化工公司”);巨化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香港贸易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 巨公司”)。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新增为晋巨公司、香港贸易公司、宁波化工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合计担 保金额人民币 11,282.74 万元。其中新增为晋巨公司五笔融资提供担保,合计金 额 6,532.73 万元;新增为香港贸易公司六笔融资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 501.50 万美元,折合成人民币 3,574.09 万元;新增为宁波化工公司一笔融资提供担保 165 万美元,折合成人民币 1,175.92 万元。(该笔担保已到期解除)(美元汇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6 月 28 日中间价 7.1268)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9,408.12 万元。 其中:为晋巨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70,714.99 万元(含项目建设资金担保余额 45,457.28 万元);为香港贸易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30.36 万美元,折合成人 民币 3,067.09 万元,为宁波化工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039.5 万欧元,折合 成人民币 15,626.04。(欧元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6 月 28 日中间价 7.6617)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除对子公司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晋巨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1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批准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晋巨公司项目建设资金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82,380 万元(担保期限 8-12 年);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计划 2024 年度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晋巨公司流动资金融 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1,075.6 万元;经公司董事会九 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计划 2024 年度新增为全资子公司香港贸易公司、宁波化工 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不超过美元 5,000 万元或人民币 36,000 万元、人民币 18,000.00 万元。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为晋巨公司五笔融资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6,532.73万元;为 香港贸易公司六笔融资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501.50万美元,折合成人民币 3,574.09万元;为宁波化工公司一笔融资提供担保165万美元,折合成人民币 1,175.92万元。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具体情 况如下: 担保 被 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上 预 计 担 剩余担保额 方 保方 持股比 最近一期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保 额 度 度(万元) 例 资产负债 (万元) (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万元) 率 产比例 晋巨 70,714.9 133,455 公司 66.9% 73.34% 6,532.73 4.32% 62,740.61 公司 9 .6 香港 公司 贸易 100% 32.27% 30,67.09 3,574.09 0.19% 36,000 32,932.91 公司 宁波 15,626.0 公司 化工 100% 20.88% 1,175.92 0.95% 18,000 2,373.96 4 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晋巨公司 晋巨公司前身系本公司合成氨厂,由晋能集团、巨化集团、本公司、企业经 营层共同出资组建,于2008年5月16日登记注册成立。 现有注册资本为73,250万元。其中:晋能集团占16.72%、巨化集团公司占 18.43%、本公司占64.85%。股东约定的权益比例分别为:晋能集团占15.48%、 巨化集团公司占17.62%、本公司占66.90%。 注册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巨化中央大道251号 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2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具体许可范围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 食品添加剂生产和销售;化肥:尿素、碳酸氢铵生产和销售;煤炭销售(无储存); 煤渣销售(不得加工、处理、设置堆场);化工技术服务;气瓶检验(凭有效许 可证件经营);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 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3 年(经审计)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00,442.33 202,767.73 总负债 145,488.37 148,706.93 净资产 54,953.96 54,060.80 资产负债率 72.58% 73.34% 营业收入 183,750.05 79,715.33 净利润 2,503.68 -893.16 截止本公告提交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70,714.99万元。 2.香港贸易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剑 企业注册地址:香港九龙弥敦道498-500号泰盛商业大厦五字楼全层 经营范围:工业盐、氧化铝等化工类产品的出口贸易,春胺露、离型纸等产 品的国际商贸,技术服务及投资咨询。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3 年(经审计)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30,380.73 31,080.14 总负债 10,127.77 10,029.00 净资产 20,252.96 21,051.14 3 资产负债率 33.34% 32.27% 营业收入 12,360.65 7,243.94 净利润 667.56 653.04 截止本公告提交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430.36万美元,折合成人民 币3,067.09万元。 3.宁波化工公司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控股比例100%)。 注册资本26,231.67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强; 公司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化学工业区跃进塘路50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技术进出口;货 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五 金产品批发;橡胶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软件开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 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3 年(经审计)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22,931.30 234,812.86 总负债 39,691.70 49,021.52 净资产 183,239.60 185,791.33 资产负债率 17.80% 20.88% 营业收入 338,585.70 167,272.99 净利润 8,145.03 2,237.76 截止本公告提交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2,039.5万欧元,折合成人 4 民币15,626.04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 担保金额:2,743.25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六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 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二)被担保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 担保金额:3,707.10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六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 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 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 据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被担保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 担保金额:82.38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除了担保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 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 履行担保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 需补足的保证金。 5 (四)被担保人:巨化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银行: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501.50万美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 90天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 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五)被担保人: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 中国银行宁波分行 担保金额:165万美元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 12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 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被担保人为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 司本次担保,是为满足上述三家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而提供融资担保 支持,有利于上述被担保人正常经营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 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6日,公司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 上述被担保人的贷款融资提供上述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将为晋巨公司的担保事项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有效批准后,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 上述担保有关协议,并根据金融市场以及上述子公司对融资品种需求的变化等情 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贷款银行、贷款 种类的调整。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6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9,408.12 万元。均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2023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的5.46%。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3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