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巨化股份关于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2024-11-12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 2024-35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晋
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巨公司”)。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新增为晋巨公司三笔融资提供担保,合计金额 5,189.94 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为晋巨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71,787.58 万元(含项
目建设资金担保余额 45,154.13 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除对子公司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晋巨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董事会八届九次批准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晋巨公司项目建设资金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82,380 万元(担保期限 8-12 年);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计划 2024 年度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晋巨公司流动资金融
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1,075.6 万元。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为晋巨公司三笔融资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金额5,189.94万元。担
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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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 被 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 担保额度占上 预计担保 剩余担保
方 保方 持股比 最近一期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额度(万 额度(万
例 资产负债 (万元) (万元) 期经审计净资 元) 元)
率 产比例
晋巨
公司 66.9% 73.11% 71787.58 5189.94 4.38% 133455.6 61668.02
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晋巨公司
晋巨公司前身系本公司合成氨厂,由晋能集团、巨化集团、本公司、企业经
营层共同出资组建,于2008年5月16日登记注册成立。
现有注册资本为73,250万元。其中:晋能集团占16.72%、巨化集团公司占
18.43%、本公司占64.85%。股东约定的权益比例分别为:晋能集团占15.48%、
巨化集团公司占17.62%、本公司占66.90%。
注册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巨化中央大道251号
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具体许可范围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
食品添加剂生产和销售;化肥:尿素、碳酸氢铵生产和销售;煤炭销售(无储存);
煤渣销售(不得加工、处理、设置堆场);化工技术服务;气瓶检验(凭有效许
可证件经营);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
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3 年(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00,442.33 194,944.06
总负债 145,488.37 142,519.14
净资产 54,953.96 52,424.93
资产负债率 72.58% 73.11%
营业收入 183,750.05 115,759.87
净利润 2,503.68 -2,529.04
截止本公告提交日,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71,787.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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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
担保金额:2,520.83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六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
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二)被担保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江支行
担保金额:1,112.13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六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
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
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
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被担保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
担保金额:1,556.98万元人民币
被担保主债权发生期限:六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债权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
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被担保人为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本次担保,
是为满足上述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而提供融资担保支持,有利于上述
被担保人正常经营和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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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被担保人生产
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六、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6日,公司董事会九届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将为晋
巨公司的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经股东大会有效批准后,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担保
有关协议,并根据金融市场以及上述子公司对融资品种需求的变化等情况,在上
述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贷款银行、贷款种类的调
整。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3,582.46
万元。均为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本公司2023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
的5.10%。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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