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天坛生物:天坛生物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木)2024-03-29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张木,作为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天坛生物”)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职期间,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木:历任原国家科委中国生物技术开发中心(现为中国生物技术
发展中心)副主任;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科学技术部
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副主任、二级研究员;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
公共管理系教授。现任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2023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5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任期内(2023年5月至12月),公司共召开董事
会会议7次、股东大会1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
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股东大会1次,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
议的情况。履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
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18
并发表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
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审批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未对
公司本年度任期内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未
发生反对或弃权表决情况。
       (二) 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委员、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任期内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提名委员会2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5
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3次,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发挥应有作
用。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
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助推
内部审计机构在公司日常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
益。
       (四) 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半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
诉求,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五) 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

                                 19
生产经营情况、内控制度执行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董
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此外,实地调研
了昆明血制和寻甸浆站等浆站,听取昆明血制云南生物制品产业化基地
项目和寻甸浆站工作情况汇报,考察血液制品全自动化生产过程和血浆
检验、采集、贮存、运输等采浆全过程,进一步加深对场地搬迁、血源
拓展、质量监测等重点工作的了解。
    (六)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每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能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及时送达独立董
事,保障独立董事拥有充分了解重大事项相关情况的时间;会议召开期
间,公司经营层列席会议,及时、充分汇报事项相关情况,加深独立董
事对所议事项的理解和把握,提升决策全面性;对于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审计、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公司专门召开沟通见面会,
经营层专项汇报相关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有效支撑。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



                               20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的程序规范,被提名人具备
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素养和工作经验,同意聘
任财务负责人事项。
    (三)关于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023年度任期内,公司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
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阅相关人员简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
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方案由董事会业绩考
核与薪酬委员会研究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相关方案符合有关薪酬政策、
考核标准,相关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天坛生物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
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1
   2024年,本人将继续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关联交易等事
项,继续加强自身勤勉尽责的工作,更好的维护股东利益。


                                                2024 年 3 月 27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