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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香江控股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4-20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
关规定,2023年度,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
业作用。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成员为陈锦棋、庞磊和修山
城,其中陈锦棋和庞磊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陈
锦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1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公司德勤华永
审计师就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中的关键审计事项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
初步沟通与交流。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 德勤华永审
计师就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的初步审计结果及关键审计事项与审计委员会
委员进行了沟通与交流。
    2023年4月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3年10月3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内控
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3年12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德勤华永审
计师就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中的关键审计事项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初
步沟通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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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
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等重点事项开展工作,在公
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期间,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
作,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管理水
平的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德勤华永”)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公司聘任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一直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
德勤华永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经审核,德勤华永2023年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45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为84万元,合计329万元,聘用德勤华永的审计费用适当,聘用条款合
规。另外,德勤华永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了非审计的咨询服务,收费60万元,上
述服务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
发现的重大事项
    (1)在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同独立董事参加了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会上德勤华永年报审计师汇报了年报关键审计事项
及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协商确定了
审计工作计划。
    (2)审计工作小组进场审计后,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一次与会计师事务所的
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在审计期间,认真履行监督和核查职能,要求年审会计师
及时将审计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告知审计委员会,并按照审计计划继续推进,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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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完成审计工作。
    (3)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同独立董事就初
审意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年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同意以
此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董事会审核。同时要
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2023
年年度报告。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过程中,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
业能力胜任,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认真、严谨、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
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监督指导内
部审计计划实施。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在
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运作有效。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
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在充分了解和
把握公司发展的宏观经济、产业环境以及各项业务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
财务会计方面的专业作用,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为定期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发展情况提供保障,认为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
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亦不存在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
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评估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
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德勤华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在整体上是
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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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
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重大事项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沟
通讨论,提高了审计效率,按计划完成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和财务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
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内部控制
规范实施等重点方面进行监督,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确保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规,切实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陈锦棋、庞磊、修山城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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