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香江控股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20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04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
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4名监事现场参与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及决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此议案需提交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母公司
数 , 下 同 ) 实 现 净 利 润 810,921,030.71 元 , 加 母 公 司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767,137,295.53 元,计提盈余公积 81,092,103.07 元,减 2022 年度现金分红
392,212,574.64 元,加其他 2,046,845.20 元,公司 2023 年底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总计为 1,106,800,493.73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514,882,622.59 元,盈余公
积余额为 383,116,961.27 元。
为使股东分享公司多年来持续发展的累积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
况,董事会提出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522,950,099.52 元 。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实 施 后 公 司 仍 有 未 分 配 利 润
583,850,394.21 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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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本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
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此议案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3 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并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配套指引,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审阅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后
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自我评价意见全面、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将主要
的经营单位纳入了内部控制规范和评价的范围,这些单位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
了内部控制,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
2023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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