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香江控股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2024-09-19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28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商业”),
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6,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0,500万元。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203,590.47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情况;不存在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50%情况;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上市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涉及
此情况被担保主体均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本次被担保主体(“香
江商业”)资产负债率为66.46%(本数据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请广大投资
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香江商业公司的发展需要,香江商业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华兴银行”)申请贷款。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的债务本金最高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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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2024年度公司拟对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
42.2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
提供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联营、合营公司提供担
保(不含关联方)。担保实际发生时,在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未超
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可以从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
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
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
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
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签署
相关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45,450万元,未超过全年
最高额度。本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
次担保事项,董事长已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名称: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96 年 9 月 4 日
3、 营业期限:1996 年 9 月 4 日至 2036 年 9 月 4 日
4、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 255 号 2 栋 406
5、 法定代表人:翟栋梁
6、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500 万元人民币
7、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柜台出租;供应链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投资管
理;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不含限制项目);仓储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
体项目另行申报)。
8、 与上市公司关系:香江控股持有其 100%股权,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9、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香江商业的资产总额为
3,328,294,724.99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2,211,858,112.23 元 , 净 资 产 为
1,116,436,612.76 元,2024 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94,766,457.16 元,净利润
-7,283,972.14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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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授信额度合同》
(1)合同双方:香江商业(借款人)、华兴银行(贷款人)
(2)综合授信额度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3)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 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7 年 8 月 26 日
(4)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华兴银行(主合同债权人)
(2)担保的债务本金最高额:人民币(大写)陆仟万元整
(3)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日起直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日后另加两年。每一具体授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任一具体授信展期,
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
(4)保证担保的范围: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
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的加倍利息、
实现债权的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3、《最高额抵押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广州香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抵押人)、华兴银行(主合同债
权人、抵押权人)
(2)抵押担保的范围: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
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的加倍利息、
实现债权的费用。
(3)抵押物:广州香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大
封门的土地使用权
(4)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4、《最高额抵押保证合同》
(1)合同各方: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抵押人)、华兴银行(主合同债权
人、抵押权人)
(2)抵押担保的范围: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
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的加倍利息、
实现债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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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抵押物: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陈家
林路的 46 处商业物业
(4)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香江商业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香江商业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且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
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
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其生
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香江商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香江商业提供 6,000 万元的担保,截止本公告日,上
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03,590.47 万元,均为对
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2.22%。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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