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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田汽车:关于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担保进展的公告2024-09-14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 2024—073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对外担保格式指引等相关披露要求,公司对
         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的担保进展情况进行月度汇总披露。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北京福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国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安鹏中融汽车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鹏中融”)及下属子公
         司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信融”)为公司关联方。
         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终端客户不是公司关联方。
         2024 年 8 月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4 年 8 月,公司为福田国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5 亿元,截至 8 月底公司已
         实际为福田国贸提供的担保余额 19.8 亿元;
         2024 年 8 月,公司为中车信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0.4909 亿元,截至 8 月底
         公司已实际为安鹏中融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28.27 亿元;
         2024 年 8 月,公司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终端客户提供的担保金额 3.82 亿
         元,截至 8 月底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58 亿元;
         2024 年 8 月,公司为经销商提供的担保金额 70 亿元(回购责任),截至 8 月
         底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45.42 亿元。
         上述担保均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对中车信融的连带责任担保有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方福田国贸、中车信融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资者
         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向非关联方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向关联方提供关联担
   保计划的议案》,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的总担保额度不超过 41 亿元,公司对控股
   子(孙)公司的总担保额度不超过 12.1 亿元,公司对参股子公司的总担保额度不超过
   0.46 亿元,公司(含子公司)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终端客户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34.8
   亿元、公司(含子公司)对经销商等的回购责任不超过 185.5 亿元,公司对关联方的总
   担保额度不超过 62.28 亿元。(详见临 2024-004、2024-006、2024-007、2024-017 号
   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对外担保格式指引等相关披露要求,公司对年度
   担保计划范围内的担保进展情况进行月度汇总披露。
           2024 年 8 月,公司在上述批准范围内发生了如下担保: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后                   是否为
                                                  本次担保金                       担保余额              是否有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合同签署时间                      可用担保额                   关联方
                                                  额(亿元)                     (8 月底,              反担保
                                                                  度(亿元)                   担保
                                                                                   亿元)
福田汽车         福田国贸         2024.8.27            5             28.5            19.8         否         无
                                                                                   28.27
                                                                    46.069
                                                                                 (安鹏中融
福田汽车         中车信融         2024.8.21         0.4909       (安鹏中融及                      是         是
                                                                                 及下属子公
                                                                 下属子公司)
                                                                                     司)
                                                                      60.5         45.42
福田汽车          经销商                               70         (承担回购     (承担回购       否         否
                                  2024.8.28                         责任)         责任)
              产业链上下游                                          30.53            2.58
福田汽车                                               3                                          否         否
                  企业                                            (上下游产     (上下游产
                                2024 年 8 月签                    业链及终端     业链及终端
福田汽车         终端客户                             0.82          客户)         客户)         否         否
                                 署多笔合同
         注: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终端客户的担保,主要为助力福田汽车产品销售,提升产业链竞争能力,公司或全
   资子公司银达信对供应商以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开展供应商金融业务,对终端客户向相关金融机构申
   请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等业务、对经销商开展商融通业务承担回购责任。上述主要金融业务模式如下:
         (1)商融通业务为本公司与合作机构约定对本公司授予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本公司及合资公司经销商开
   立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贷款,由经销商利用上述协议项下的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贷款购买公司的各类汽车或底盘,
   在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贷款到期后经销商无法足额支付剩余票据敞口金额或贷款余额时,其仍未销售的库存车辆或
   底盘,由本公司回购并及时将购买款项划入指定账户。
         (2)供应商金融业务为本公司的供应商以对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进行保理融资,福田汽车为协助供应
   商融资,向金融机构提供供应商管理及担保或最终付款责任。
         (3)在对客户融资担保模式下,被担保方为终端客户,公司对终端客户提供的担保都是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且均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2024 年 8 月份,公司对终端客户提供的担保已签署了多笔合同,鉴于日常订
   单需要签署的协议数量较多,因此,公司将按月度汇总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福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福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8 月 30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666252108B,注册资本为 5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术海,注册地为北京
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北侧 100 米,主要股东: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棉花收购;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畜牧渔业饲
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肥销售;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
批发;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
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
车零配件零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汽车销
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进出口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023 年主要财
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 567,284 万元、总负债 548,962 万元、净资产 18,323 万元、
营业收入 2,162,098 万元、净利润 10,406 万元。2024 年 1-6 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总资产 779,533 万元、总负债 755,326 万元、净资产 24,208 万元、营业收入 779,763
万元、净利润 6,262 万元。
    (二)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北京中车信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4 月 25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93822201D,注册资本 12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张雪薇,注册地为北京市怀
柔区大中富乐村红螺东路,主要股东:北京安鹏中融汽车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销售汽车;机械设备租赁;开
展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财产购买、租赁财产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
询和担保、向第三方机构转让应收账款、接受租赁保证金;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
保理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服务。2023 年主要财务数据(经
审计):总资产 618,760 万元、总负债 457,776 万元、净资产 160,984 万元、营业收入
43,012 万元、净利润 797 万元。2024 年 1-6 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 642,449
万元、总负债 480,792 万元、净资产 161,657 万元、营业收入 15,248 万元、净利润 673
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车信融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的
公司,因此,依照《规则》第 6.3.3(二)的规定,中车信融为公司关联方。
           (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终端客户
           被担保方为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终端客户,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含回购责任)
       都是属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且均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三、8 月份新增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
担保   被担                     签署日                                         担保   其他股东
              债权人   额(亿                   担保范围            担保期间                     备注
方     保方                       期                                           类型   担保情况
                         元)
              平安银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
                                                                    债务履行
              行股份                     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               连带
福田   福田                     2024.8                              期限届满
              有限公     5               务)本金、利息、罚息、复               责任      /         /
汽车   国贸                       .27                               之日后两
              司北京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保证
                                                                      年
              分行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自本担保
                                         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                       北京汽车
              招商银                                                书生效之
                                         的融资业务本金及相应利                       集团有限
              行股份                                                日起至借   连带
福田   中车                     2024.8   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和                     公司按照
              有限公   0.4909                                       款或其他   保证                /
汽车   信融                       .21    迟延履行金、实现担保权和                         股比
              司北京                                                债务到期   责任
                                         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及其他                       50.91%提
              分行                                                  之日起两
                                         一切相关费用。                                 供担保
                                                                      年。
       产业                                                                    差额
              中国光                                                                             商融通
       链上             70                                                     回购
              大银行                                                                             业务
       下游                                                                    责任
福田          股份有            2024.8
       企业                                         /                 1年      承担      /
汽车          限公司              .28                                                            供应商
       及终                                                                    最终
              北京分     3                                                                       金融业
       端客                                                                    付款
                行                                                                                 务
       户                                                                      责任
                                         乙方对客户在合同项下所
                                2024     有应付未付的运营服务
                                                                               承担
福田   终端                     年8月    费、尾款等任何不足或差
                  /     0.82                                           /       担保      /         /
汽车   客户                     签署多   额部分,在客户未还款的
                                笔合同                                         责任
                                         情况下,乙方将承担担保
                                                 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福田国贸为海外销售子公司,能够用于抵押的实物资产较少,融资能力有限,为不
       影响其正常运营,获得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资金,同时降低融资成本,需要公司为其提
       供担保。
           安鹏中融及下属子公司中车信融为类金融公司,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日常业务运
       营需要大量的资金运作,取得资金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对客户金融产品利率及企业的
       利润,为降低其融资成本,需要公司为安鹏中融及下属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为助力福田汽车产品销售,提升产业链竞争能力,公司为产业链上下游及终端客户
提供金融服务,对经销商开展商融通业务承担回购责任,对客户开展融资租赁等金融业
务提供担保责任。
    因此,为确保上述被担保方正常生产经营、保障需求资金的适时到位,以及为促进
公司产品销售、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对上述被担保方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持续
关注有关融资使用情况及企业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有效控制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8 月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发生额)154.60 亿元,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发生额)11.5 亿元,公司对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安鹏中融及
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发生额)13.83 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 108.62%、8.08%、9.72%。上述担保均在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