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独立意见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事项。 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合理,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助于更加真实、可靠、 准确地反映公司的会计信息;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 项,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发表意见独立董事签名: 胡奕明: 梁卫彬: 厉 明: 2024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