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控股: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1-08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4—095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发出,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厚文先
生主持,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涉及公司拟向其授
予的全部股票期权 38.85 万份和限制性股票 25.90 万股。根据上述情况及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23 名调整为 14 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37.00 万份调整为 198.15 万份,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158.00 万股调整为 132.10 万股。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仍属于经
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7)。
关联董事曹家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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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以
2024 年 11 月 7 日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98)。
关联董事曹家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已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已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8 名激励对象因 2023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得分低
于 60 分,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和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 0。根据《管理办法》及
《激励计划》的规定,辞职或个人业绩考核未达 60 分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予行权和解除限售,公
司决定对上述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57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7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关联董事李斌、曹家胜、郭剑、梅申林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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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的激励对象共 61 人,达到行权条件的行权数量为 250 万份(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 61 名,首次授予部分的解除限售数量为 250 万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关联董事李斌、曹家胜、郭剑、梅申林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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