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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莲花控股: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11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控股      公告编号:2024-118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项城市颍河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5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9,230,39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9.430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董事长李厚文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陆金鑫先生(代行)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候选人舒善和先生、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63,121,662 96.3902 5,148,237          3.0421   960,500    0.5677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65,284,399 97.6682 2,988,600          1.7659   957,400    0.5659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为控股   17,23 73.8365    5,148 22.0496    960,5     4.1139
           孙公司及下属   9,662             ,237               00
           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第   19,40 83.0994    2,988 12.8000    957,4
           九届监事会监   2,399             ,600               00    4.1006
           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菀恬律师、颜舒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张菀恬律师、颜舒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莲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