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05-3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
人。公司独立董事应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 人,副董事长1人。公司独立董事应不少于公司董
一,公司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 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