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资实业:华资实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全部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4-10-30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4-050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全部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滨州
康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兴粮油”)于2024年10月25日与广东南传
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烽火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南传私募”)签署了《滨州康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与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代表“南传烽火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股份转让协议》”),康兴粮油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8,207,338股无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82%),以5.32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
南传私募。康兴粮油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南传
私募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28,207,338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82%。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意见,
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
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概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康兴粮油于2024年10月25日与南传私募签署了《股份
转让协议》,康兴粮油将其所持有的公司28,207,338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5.82%),以5.32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南传私募
,南传私募以募集资金受让上述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康兴粮油持有公司28,207,33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82%,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康兴粮油持有公司0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0%。
本次权益变动前南传私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南传私募持有
公司28,207,338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82%。
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变动数量
变动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
(股) (股) 比例
康兴粮油 28,207,338 5.82% 0 0% -28,207,338 -5.82%
南传私募 0 0% 28,207,338 5.82% 28,207,338 5.8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滨州康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北镇街道办事处黄河五路 543-6 号粮食和
注册地址
物资储备局 6 楼 605
法定代表人 王峰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602MA94WK6A63
管理人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21-09-13
经营期限 2021-09-13 至 无固定期限
股权结构 滨州泓升粮油商贸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除依法须经
经营范围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受让方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南传烽火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备案编号 SVK299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P1071741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246
管理人注册地址
号(集中办公区)
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马强
管理人注册资本 1,250万元
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L5F329
管理人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管理人经营范围
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管理人成立时间 2017-04-01
管理人经营期限 长期
广东南方传媒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50%,黑龙江出版传媒投资有
管理人股权结构 限公司持股 30%,广州南传产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20%。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年10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滨州康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签订《股
份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份转让协议当事人
甲方(转让方):滨州康兴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广东南传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南传烽火5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时间
2024年10月25日。
(三)股份转让数量
甲方将其持有的28,207,338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份数的5.82%,以下简
称“标的股票”)转让给乙方。
(四)股份转让价款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交易价格以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
易日【华资实业】(代码600191)股票在二级市场收盘价的为定价基准,最终
交易价格为定价基准的94.33%,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票的转让价格为每股
5.32元,标的股票转让价款合计人民币150,063,038.16元。
(五)支付安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同意此次股份转让的
确认单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股份转让款【(大
写)柒仟伍佰】万元(【75,000,000.00】元);付款截止日到期前,乙方向
甲方指定账户分批合计支付股份转让款【(大写)壹亿伍仟零陆万叁仟零叁拾
捌元壹角陆分】(【150,063,038.16】元)。
(六)违约责任
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与保证,为满足
法律、行政法规、上交所交易规则要求的除外,该行为将被视为违约,违约方
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出让方违反陈述与保证并致股份无法顺利完成转让的,应全额退回乙方已
支付的价款。
(七)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经甲方、乙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二、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
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意见,
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
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已收到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出让方)》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
(四)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权益变动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