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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藏药业:西藏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满加云)2024-03-27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关注公司
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
认真审议,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地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满加云,1970 年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取得会计学专业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税务师、资产评估师。1992 年至 1999 年,担任国营第四五二零厂财务处会计及财务主管;
1999 年至 2005 年,担任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所项目经理、西藏分公司总经理;2005 年至
2007 年,担任西藏雅喜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 年至 2016 年,担任中联中力信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负责人;2016 年至 2021 年,担任四川精财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董事长;2021 年 11 月-2023 年 8 月任中江凯兴中盛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江
建投集团董事、财务总监,西藏药业独立董事。
    (二)关于任职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任职,亦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
的所有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未对
公司在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并按照相关规定对重大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年度审计、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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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监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亲自         委托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股东大会的次数

       5           5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本人均出席并签署意见。作为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充分发挥会计专长的优势,勤勉尽责,与会计师保持良好的沟
通,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等关键事项进行及时沟通、确认及审
查。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秘书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文件规定,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定期向董事
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征求、听取本人的专业意见,及时
反馈提出的问题,为本人的履职提供积极支持。
    (四)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后,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解了以下情况:
    1、俄罗斯疫苗项目减值测试时涉及的资产类别、对资产的处置方式以及AD-26生产线
的建设验收情况。
    2、依姆多国内外原料药的供应替代情况、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三、本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议案
已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多年合作的延续,符合实际,有利于促进销售,增加公司利润。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
形;定价符合公平原则,能够保证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对
此本人表示认可,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依照相关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情况
    2023 年,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
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3 年年度报告,并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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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事务所就年报审阅、财务报告、内控审计、关键事项等工作进展、完成情况进行了交流。
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
审慎评估,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2 年度、2023 半年度、2023 年第三季的业绩说会,与中
小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

   (三)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此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认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未发生改聘或更换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46
元(含税)。此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分派实施。本人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
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2 元(含税)。此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分派实施。
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
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利益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
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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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强化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根
据向公司审计部门了解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
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自 2023 年 9 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4.5 天,持续关注公司生
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
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此外,积极监督公司公平履行信息披露工作和投
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参加公司网上业绩说明会 3 场,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切实维护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结合自
身的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
康、稳定地发展。




                                                          独立董事:满加云
                                                          2024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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