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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藏药业:西藏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宇)2024-03-27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尽职的义务,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关注公司
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
认真审议,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地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宇,1976 年出生。于 1999 年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系,自 2001 年开
始执业律师生涯,曾在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工作 5 年,在金杜律师事务所工作 7 年,2008 年
短期派遣在金杜香港办公室工作,2018 年底-2019 年初在以色列 ZAG S&W 合作律所工作;
目前系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成都兴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英杰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西藏药业独立董事。其在房地产、公司法、涉外、劳动人事等领域具有较丰富
的法律服务经验;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
    (二)关于任职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任职,亦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
的所有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未对
公司在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并按照相关规定对重大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年度审计、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
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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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亲自        委托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股东大会的次数

     5           5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召开 5 次会议,本人均出席并签署意见;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同意《关
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本人保持定期沟通,通过现场、
电话、邮件等沟通方式,使本人及时获知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全面掌
握公司经营管理信息,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报告期内,重点关注金达隆不良债
权执行、投资款收回等情况,以及公司与中介机构签署协议条款,本人结合专业知识和自
身经验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四)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后,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解了以下事项:
    金达隆联合投资银行不良债权项目合同执行纠纷一案,重点关注了该项目的法律判决、
财产保全手续、相关债权资产的分割、冻结、拍卖情况及后续的赔付顺序,并仔细查阅了
公司的相关诉讼文件,根据目前该项目的进展情况,提出了专业的法律意见。
    三、本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此议案
已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认为:
公司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多年合作的延续,符合实际,有利于促进销售,增加公司利润。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
形;定价符合公平原则,能够保证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对
此本人表示认可,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依照相关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高级管理人薪酬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审议了公司目前的薪酬管理体系,公司目前
                                                                                   2
采用的薪酬管理体系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行业水平,以及以目标管理为原则
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励大家勤勉尽责,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
司的经营发展。公司目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科学、合理、公平,与公司业绩挂钩,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情况

    2023 年,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

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阅工作完成

情况、审阅主要事项等进行沟通,包括财务报告、金达隆不良资产诉讼进展、减值事项、

欣活相关资产后续利用规划等。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

划及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经营业绩进行审慎评估,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此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认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未发生改聘或更换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46
元(含税)。此议案已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分派实施。本人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
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2 元(含税)。此议案已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分派实施。
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
                                                                                3
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
利益的情形。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
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强化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根
据向公司审计部门了解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
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自 2023 年 9 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4 天。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了
认真审核,并基于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立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慎、客观
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科学决策
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
自身的专业优势,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利用专业的管理知识为公司发展发
挥建设性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独立董事:张宇
                                                           2024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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