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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藏药业: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24-041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
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68,730,194.25 元(未
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944,284,081.04 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
第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2.62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322,319,196 股,以此计算拟
派发现金红利合计 84,447,629.35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50.0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
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等相
关规定。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 2024 年中期和第三季度报告后,在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后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制定并
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故本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资金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
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