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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4-2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度,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
     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制度的规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有效履行了监督和指导职责,在促进公司内
     控建设、合规运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期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谭学、蔡镇疆、高丽和非独立董事韩士发、闫
     军五名成员共同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丰富专
     业知识和经验的会计专业人士谭学担任。2023 年 11 月 16 日至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谭学、蔡镇疆、高丽和非独
     立董事韩士发、李圣君五名成员共同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主
     任委员仍由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会计专业人士谭学担任。
         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存在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且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担任召集人员的独立董事具
     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
     会人数比例及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全部会
     议,审议内容主要涉及续聘审计机构、财务报告审阅、内控有效性评
     估、关联交易审议及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内容

                                               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
                     董事会第八届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广汇能源股
                       2023 年第一次会议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大宗商品套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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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额度预计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董事会第八届审计委员会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
2023 年 4 月 10 日
                        2023 年第二次会议       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年度报告摘
                                                要》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10 项议案。
                                                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
                      董事会第八届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8 月 15 日                              度报告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 项议
                        2023 年第三次会议
                                                案。
                      董事会第八届审计委员会    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
2023 年 10 月 19 日
                        2023 年第四次会议       季度报告》1 项议案。

                                                审议《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
                      董事会第八届审计委员会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
2023 年 11 月 9 日
                        2023 年第五次会议       司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
                                                围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注:会议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
         (一)年审过程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及编制
     过程中,严格遵照《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
     积极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并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充分发挥审计指导和监督作用,为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开展工作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简
     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有关年报审计相关事项组织了 2 次沟通
     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与公司治理层、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第一次沟通交流,对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进行了审核,且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
     点、人员安排及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意并确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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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计划。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
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与公司治理层、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第二次沟通,就有关审计过程所涉
关注要点及审计结论等事项再次进行了全面、充分的沟通。
    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及时跟进审计工作计划的进程,严格要
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审计工作,保证报告质量,
并确保在预定时间出具正式审计意见。审计委员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审定的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意见无异议,同意提交审计委员
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对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材
料进行了正式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全体一致发表了无异议的审核意
见。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
业务的专业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和公司无关
联关系,在出具审计报告的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工
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财务
报告审计和各项专项审计服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认真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且工
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
意见。
     2、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确认,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结合公司目前资产规模,并按有关审
计收费规定综合报价,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为人民
币 400 万元(不含税、不包括差旅费),其中:2023 年度公司财务报
告审计费用为 24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60 万元。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
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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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存
在重大事项。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
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性审计,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符合公司审计的工作要求。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
报告,在审计过程中,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
的沟通和交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
计政策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
度及财务部发布的有关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纳
入合并范围的单位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
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
记载或重大遗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
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或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
项等情形,也不存在其他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
报的可能。
    (四)审核选聘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经审计委员会核查确认,公司财务负责人马晓燕女士
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
件;同意继续选聘马晓燕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五)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相关
材料,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
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
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规范和有效运作。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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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
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与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
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
了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大大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且进一步促进了公
司财务和内控的规范性运作。
    (七)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并发
表了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
项均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以市场价格
为基础,遵循了公允、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
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
远利益。
    (八)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有关利润分配预案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
公司报告期内的现金分红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股东合理回
报、分红承诺及未来发展投入等因素,充分体现出公司对投资者的合
理性回报,及兼顾了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合理性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九)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持续的监督和跟踪,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
及《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
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均规范运作,切实保障
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有效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设计的适当性,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对内部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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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结论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2023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
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认为:广汇能源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审计委员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工作态度,按
照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和督
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确保了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保
证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秉承审慎、
客观、独立的原则,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
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充分发挥审计委
员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更加规范,促进公司内控体
系建设更加完善,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规,推动公司规范治理
水平和运营质量的持续提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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