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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2024-04-2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制度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审计过程
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资质、
质量管理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可公允表
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270
人,注册会计师 147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 1141 人。
    2022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收入 307,355.10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138,862.04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88 家。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分别为计算机、通
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1、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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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祈明,200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挂牌公司4
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胡进科,199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5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12月开
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挂牌公
司2家;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吴建初,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0月开始从事
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8
家次;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薛祈明、胡进科最近三年各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过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或自律处分;吴建初最近三年未受到过行政监管措施、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或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均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符合《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相关制度对独立性的要求。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5 月 10 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
第三十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2023 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
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质量管理水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依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
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业
务执行、信息与沟通及监控和整改程序等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
                                2
理制度,在年报审计过程中运行情况良好,发挥了积极的重要作用。
    (一)项目沟通
    2023 年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点会计审计事
项与其专业部门及时咨询、沟通,有效推进审计进度。
    (二)分歧解决机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2023
年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了
一致意见,不存在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2023 年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实施了完善的项
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项目组复核、项目质量复核、风险管理措
施等,实施可行有效。
    (四)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
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构成完整、全面的
质量管理体系。2023 年审计过程中,未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3 年审计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
管理的各项措施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五、工作方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以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
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
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等。同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预审工作、
函证、盘点、年报审计工作等,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沟通并提交工
作成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的要求。

    六、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团队,配备具有丰富行
业经验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专业技术咨询人员等。项
目现场负责人以及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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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
理中的责任义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
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
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
敏和归档管理等,均能够得以有效执行。

    八、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九、总体评价
    经公司董事会评估,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备专
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等;在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公允。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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