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4-2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出发,本
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
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决策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确保了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
现将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组成合规性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人。监事会成员
包括职工代表监事 2 名和非职工代表监事 3 名(含股东代表监事 1 名)。
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任职,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
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的设置及人员组成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是等
相关制度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完成了换届,由股东大会选举出的非职工
代表监事刘光勇、李江红、王毅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
事陈瑞忠、李旭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其中:刘光勇为监事会
主席。
二、监事会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制度更新,严
格监督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通过采用事前审阅会议
资料,召开、出席和列席会议,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策等方式,
及时了解掌握提案决策形成的过程,且对经营管理层加强企业管理、
依法经营等事项保持密切的关注与跟进。监事会能够独立地行使对公
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决策执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完善、董事高管履
职规范以及重大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权,同时能够履行监事会的知情、
监督检查职能等,并切实提出监事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维护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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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会议情况
1、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制度规定,监事会共组织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议通过包括定期报告、
关联交易及内部控制评价等 26 项议案。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召
开方式、表决方式等均符合相关制度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决议
内容及决议的签署合规、真实、有效。会议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召开方式 会议内容
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广汇能源
监事会第八
以通讯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大宗商品套期
1 届第十九次 2023 年 1 月 19 日
召开 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及《广汇能源股份有
会议
限公司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3
项议案。
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
监事会第八 以现场与通 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广汇能源股份
2 届第二十次 2023 年 4 月 12 日 讯相结合方 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广汇能
会议 式召开 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2 年
年度报告摘要》《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14 项议案。
监事会第八 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以通讯方式
3 届第二十一 2023 年 5 月 30 日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考核条件成就
召开
次会议 的议案》1 项议案。
监事会第八 以 现 场 与 通 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届第二十二 2023 年 8 月 16 日 讯 相 结 合 方 半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1
次会议 式召开 项议案。
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
监事会第八 以现场与通
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广汇
5 届第二十三 2023 年 10 月 25 日 讯相结合方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2
次会议 式召开
项议案。
审议通过《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广汇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监事会第九 以现场与通
联系人的议案》《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
6 届第一次会 2023 年 11 月 14 日 讯相结合方
于公司内部问责委员会换届选举推举监事
议 式召开
的议案》及《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
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暨形成
关联担保的议案》等 5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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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上述会议,并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所有审议事项均审议通过且得到有效执行。
2、报告期内,全体监事列席公司董事会 7 次,股东大会 5 次。
通过列席会议,监事充分了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发展趋势以及各项
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并有效履行了监督职责。
四、公司监事会年度重点履职情况
(一)监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的核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召开监事会
会议、日常监督等方式,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
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情况及公司内控依法运作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严格遵照《公司法》《证
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进行规范化运作,本着诚信和
勤勉的态度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
各项决策和经营活动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职务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制度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核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
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他相关
财务资料,对公司财务工作及定期报告情况进行了核查,且进一步强
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合理规范、财务状况
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相关制度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
披露及履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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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符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关联交易的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做出
了客观、独立的判断,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且信息披露及时、充分;董事会在有关关联交易决议过程中,履行了
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行为。
(四)监事会有关利润分配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 2022 年差异化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实施权益
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6,565,755,139 股为基数,扣除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69,707,300 股,最终以 6,496,047,839 股
为股数基数计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 共派发现金
红利 5,196,838,271.20 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所处行业的情况及特点、自身的经营模式、
目前的发展状况及盈利水平等情况,积极履行有关提高公司未来三年
(2022-2024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相关承诺,让股东共享公司发展
成果。公司利润分配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
可持续发展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及
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人员总数 163
人,授予股数合计 4,512,500 股。监事会认为:实施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
情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为公司发展注入内在活力和动力,实现企
业整体价值的进一步提升。
公司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3.38 亿元,
较 2021 年 50.03 亿元同期相比增长 126.61%,满足组织绩效目标;
参与人员 2022 年个人业绩考核指标评价均为合格及以上,满足个人
绩效目标,即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考核条件成就,
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191 名持有人所持对应股份给予了解锁,解锁比例
35%,解锁股份数量合计 15,654,625 股。监事会认为:解锁程序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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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考核结果合规、真实、客观,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对社会责任报告的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当期社会责任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七)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核查
公司全体监事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均给予了充分的了解和核实,明确了无
异议的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八)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情况核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并持续优化,机制运行和
执行情况合规有效。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重大或重
要缺陷,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能有效提升公司管理水
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完整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均符合公司内部真实现状,能准确、客观、
清晰地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有效运行情况。
(九)其他事项监督情况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担保事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
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
司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就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做了专项说明,在重大方面未发现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严
格履行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密切监控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股票交易情况,防范内幕
交易行为。公司董事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开
拓进取、勤勉尽责,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2024 年,监事会将持续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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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严格遵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
监事会的日常监管工作,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控
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及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同时,监事会仍将
依法对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核查,督促
其决策和行为更加规范;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监
督公司财务运作情况,重点围绕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对外投资、对
外担保及财务资助等方面强化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
构,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持续提高治理水准。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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