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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方股份: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4-16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作用。现对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
立董事,并由 1 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建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并已实施,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
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等方面做出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继德、董事
侯文瑞、独立董事向勇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
立董事张继德担任。基本情况如下。
    张继德(主任委员):男,1969 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
博士、博士后。曾任 SINOPEC 齐鲁石化公司橡胶厂主任,财会时
报社人事行政总监兼发行部主任,北京中融亚飞汽车销售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北京冬雪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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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 年 6 月 12 日起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向勇:男,1977 年出生,中共党员,材料科学博士。现任
 电子科技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教授,电子科技大学先进能源技术
 研究院院长,四川省柔性显示材料基因组工程研究中心主任,
 2021 年 8 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侯文瑞:男,1968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研究
 员级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内蒙古北
 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科副科长并主持工作,财务审计部会
 计科科长,北方股份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内蒙古北方重
 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
 出席全部会议。主要就公司提交的财务报表、会计师出具的审计
 报告进行审议,并对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聘任外部
 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签字确认。具
 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召开方式               会议议题

                                            1. 关 于 《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3 年 4 月 24 日   2022 年度       现场
                                            2.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年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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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的议案。

                                                 4.关于《与内蒙古北方重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附属企业以及兵

                                                 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附属企业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

                                                 况》的议案。

                                                 5.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其

                                                 报酬》的议案。

                                                 6.关于《计提(转回)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

                                                 7.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财务

                                                 会计报告》的议案。

                                                 1.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3 年 8 月 18 日   2023 年半年度   现场+通讯
                                                 摘要》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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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 年 10 月 23 日 2023 年第三季度       现场
                                                 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聘请的外部审
 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
 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我们认为立信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2.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有针对性地对后续的审
 计工作提出专业建议。我们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3 年度审
 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确
 认了年度审计计划和相关工作安排。
       3.在年审工作的不同开展节点与审计机构会计师进行沟通,
 我们就年审工作是否按计划启动、工作进展及主要节点完成情
 况、是否能够按照计划时间出具审计报告等问题进行交流,对审
 计机构的初步审计结果与会计师进行交流并审阅财务报表,详细
 了解年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我们对年审机构出具的
 审计报告及公司财务报告进行沟通并发表意见,同意将经年审机
 构审定的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
 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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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
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
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
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要求,
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的业务流程。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协调运作,能够为编制真实、
公允的财务报表及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保证。我们
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状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
的要求。我们对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结果进行评估时未发现与
非财务报告相关的明显内部控制缺陷。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进行了
审议。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
常经营需要,进行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方进行了平等协商,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侵犯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位委员,结合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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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水平和职业经验,充分发挥了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外部
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工作的审查、监督与指导作用,恪尽职守、
尽职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为董事会科学
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促进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作。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将继续发挥职能作
用,继续积极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交流沟通,继续关
注公司的关联交易、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而不懈努力。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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