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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方股份: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16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原则进行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
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
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
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
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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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八届七次董事会,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内控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
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
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鉴证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
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
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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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委员会审议情况
    1.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2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
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立信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
客观、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
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审议。
    2.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项
目组进行了关于 2023 年年报的第一次沟通,听取了立信项
目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与财务报表审计计划与安
排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审计提出相关要求。
    3.2024 年 1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立
信关于年报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委员就年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立信进行了沟通交流,并督促年报审计工
作。
    4.2024 年 3 月 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项目
组进行了关于 2023 年年报的第二次沟通,听取了立信项目
组审计过程中的重要审计领域和关键审计事项的汇报,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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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关注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5.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3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
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2023
年年度审计期间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
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
况进行审计。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2023 年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沟通协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审
计工作进展情况。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
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
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
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
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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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相关
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及时。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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