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高速:赣粤高速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2024-03-26
赣粤高速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现就报告期内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经营的高速公路资产采
用工作量法(车流量法)计提折旧,每三年重新预测剩余收
费期的总车流量,并据以调整以后年度应计提折旧,以保证
路产价值在经营期限内全部收回。
公司聘请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对公司经营的高速公
路未来车流量重新进行预测,根据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出
具的《交通量分析及预测报告》确定的预测车流量,公司重
新计算昌九高速、昌樟高速(含昌傅段)、昌泰高速、温厚高
速、彭湖高速、九景高速、昌奉高速及奉铜高速公路单位车
流量折旧额并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按新确定的单位车
流量折旧额核算公司公路资产折旧。
2023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25 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粤高高速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
公告》。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所属路段未来经营
期内的车流量进行重新预测属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应采用
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 2023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项目及
影响金额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累计折旧减少 190,318,945.95
营业成本减少 190,318,945.95
所得税费用减少 47,925,108.32
合并净利润增加 142,393,837.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 141,738,426.47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体现了会计谨
慎性原则,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固定资
产的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以及
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说明。
江西粤高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