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杜建国先生、伊志宏女士、乔祥国先生、 戴文标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 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