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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琪酵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03-30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24-041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
保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2 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 0.5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 年 3 月 29 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
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www.sse.com.cn ) “ 临
2023-017 号”“临 2023-021 号”“临 2023-039 号”公告。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对外担保(全部系对控股或全资子
公司及孙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8 亿元,其中对安琪
酵母(赤峰)有限公司(简称:赤峰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为人民币 2.5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2023 年 4 月 20 日)起 12 个月内。
    近期,因赤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赤峰公司新
增 2 笔担保,担保金额合计 2 亿元。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签署了
《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赤峰公司向其申请总额
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元的授信额度而签订的《授信协议》
(编号:471XY2024009387)所产生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签署了
《保证合同》,公司为赤峰公司向其申请的总额为人民币
(大写)壹亿元的借款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
同》(编号:HTZ150640000LDZJ2024N005)下的债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没有超过公司此前预计的担保额度,不需要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法人代表:刘鹏
    2.注册资本:13,300 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乌丹镇工
四路 1 号
    4.经营范围:食品加工用酵母的生产与销售;肥料的
生产与销售;生物有机肥的生产与销售;复混肥料、掺混
肥料、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微生物菌剂)、有机-无机
复混肥料、专用肥料、有机水溶肥料、水溶性肥料等其它
新型肥料的生产与销售;糖(白砂糖、绵白糖)的生产与
销售;原包装农作物种子销售;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
购销;预包装食品(不含乳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的生
产、销售;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饲料原料(颗粒粨、
废蜜)的生产与销售;饲料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农业开发(专项除
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生物技术推广服
务;生物科学技术研究;其他专用设备修理。(国家法律、
法规规定及国务院决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
营)
    5.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
股权。
    6.财务状况: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153,515.06 万 元 、 负 债 总 额 99,259.37 万 元 、 净 资 产
54,255.69 万 元 、 营 业 收 入 115,384.40 万 元 、 净 利 润
13,196.49 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签
署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2.主债权:1 亿元
    3.担保金额:1 亿元
    4.担保方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
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
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以及
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
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6.担保期限: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
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
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
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
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签
署的担保协议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2.主债权:1 亿元
    3.担保金额:1 亿元
    4.担保方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币种)人民币(金额
大写)壹亿元整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
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
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
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
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
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
律师费等)。
    6.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
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
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
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次担保相关资金贷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均已签署,具
体合同条款以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赤峰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
资金需求,赤峰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
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助于其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
展,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赤峰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
加快其发展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本次为赤峰公司提供担
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
战略。赤峰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实质控制
权,且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
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
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现已发生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对
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也符合有关
部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对赤峰公司
提供担保,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本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全部系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 亿元、美元 1777.78 万元
(包含本次担保),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比例的 4.25%。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