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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琪酵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6-03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24-062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30
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6月2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
参会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熊涛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进行了逐项表决,其中议案
二至五表决时关联董事王悉山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临 2024-064 号”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临 2024-065 号)。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2024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4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
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
数量、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
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
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
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并授权
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变更与终
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
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
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办理因回购注销而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变更注
册资本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7.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
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
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
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
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9.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剔除或更换对标企业样
本;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
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
机关)办理需要的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
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
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2.授权董事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聘任财务顾问、
证券公司、律师、收款银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
    13.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
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
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