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安琪酵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2024-09-30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24-111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工作调动、当选职工监事等原因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
根据《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决
定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25,100             25,100            2024 年 10 月 9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
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
价格的议案》。
    2024 年 7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至今公示期
已满 45 天。公示期间未出现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要求本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原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朱坤林离职,马少平、毕俊等 2 人发生工作调动,
王东当选公司职工监事,上述共 4 人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依
据《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相关规定,需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25,1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上述 4 名激励对象,合计
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5,1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4,148,800 股,其中 2020 年股权
激励限制性股票 2,672,800 股,2024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1,476,00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 B884773280)并提交了
回购注销申请。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完成回购注
销,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
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868,669,779
股变更为 868,644,679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类别                                     本次变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854,495,879      98.37         -       854,495,879      98.37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173,900       1.63       -25,100    14,148,800       1.63

  股份合计       868,669,779       100       -25,100    868,644,679      1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结构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
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
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
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
未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相关
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
任。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事宜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依据、数量
和价格调整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
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时履行必要
的信息披露义务,回购注销完成后,再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相
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六、上网公告附件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