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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琪酵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11-21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公告编号:临 2024-126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琪酵母(柳州)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
发生金额为人民币 0.75 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 年 3 月 15 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
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内容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临 2024-025 号”
“临 2024-031 号”“临 2024-044 号”公告。
    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对外担保(全部系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
及孙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0 亿元,其中对安琪酵母(柳
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
日(2024 年 4 月 10 日)起 12 个月内。
     近期,因柳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柳州公司新增 1
笔担保,担保金额合计 0.75 亿元。
     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签署了《保证合
同》,公司为柳州公司向其申请的总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仟伍
佰 万 元 的 借 款 而 签 订 的 《 人 民 币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 编 号
4510202401100002978)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没有超过公司此前预计的担保额度,不需要提交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法人代表:吕江波
     2.注册资本:17,100 万人民币
     3.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城县河西工业园
     4.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调
味品生产;食品销售;肥料生产;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复合微生物肥料研发;生物饲料研发;食
品添加剂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
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5.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 92.4%的股权。
    6.财务状况: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柳州公司资产总额
132,816.42 万 元 、 负 债 总 额 77,095.07 万 元 、 净 资 产
55,721.35 万元、营业收入 94,870.68 万元、净利润 12,392.9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2.主债权:0.75 亿元
    3.担保金额:0.75 亿元
    4.担保方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
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
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
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鉴
定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
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
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6.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
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每一具体
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相关资金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均已签署,具体条款以合同
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柳州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
需求,柳州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
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助于其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该项担保
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柳州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加快其发
展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本次为柳州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
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柳州公司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实质控制权,且其具有较强的偿
债能力,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在可控
范围内,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现
已发生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事项也符合有关部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因
此,公司对柳州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
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 3.75 亿元、美元 1,555.56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
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 4.82%;公司对
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6 亿元,担保余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 0.60%。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
情况。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