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5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 6 号 GIG 国际金融中心 18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9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29,200,53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63.395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黄维俭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 1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长唐丹众、董事李勇猛因工作原因未能 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 董事会秘书、高管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25,610,090 99.6135 2,968,340 0.3194 622,100 0.0671 2、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 (%) (%) (%) A股 927,174,650 99.7819 953,760 0.1026 1,072,120 0.1155 3、 议案名称:关于拟出售持有的环球新材国际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27,803,590 99.8496 1,133,180 0.1219 263,760 0.0285 4、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927,502,410 99.8172 704,500 0.0758 993,620 0.1070 5、 议案名称:关于拟转让持有的广西桂东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80,096,680 99.0400 1,332,080 0.7325 413,460 0.227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 1 178,251,780 98.0255 2,968,340 1.6323 622,100 0.3422 管理人员购买责任 保险的议案 关于拟出售持有的 3 环球新材国际股票 180,445,280 99.2317 1,133,180 0.6231 263,760 0.1452 的议案 关于更换公司监事 4 180,144,100 99.0661 704,500 0.3874 993,620 0.5465 的议案 关于拟转让持有的 广西桂东新能源科 5 技有限责任公司 180,096,680 99.0400 1,332,080 0.7325 413,460 0.2275 100%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涉及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特别决 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5《关于拟转让持有的广西桂东新能源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获通过,关联股东广西广投正 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对议案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未对通知和公告以外的事项进行审议。 4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西智尔律师事务所 律师:黎中利、覃治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8 日 上网公告文件 广西智尔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