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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农发种业: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2024-12-21  

     证券代码:600313      证券简称:农发种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40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大地泰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
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司对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变更,拟聘任大地泰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中审亚太
已知悉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地泰华总部位于北京,具有北京市财政局批准的财务审计执业资质(证书
序号:0022616),通过财政部和证监会证券期货业务备案。大地泰华审计咨询业
务涉及公司改制、企业重组、资本运作、财务咨询、税务咨询等多个领域。
    成立日期:1995 年 7 月(事务所特殊普通改制日期:2019 年 9 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10 层 1003-1005;
    首席合伙人:王丽君;
                                     1
    人员信息:截至 2023 年末,大地泰华合伙人为 18 人,注册会计师为 17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 4 人;截至目前,大地泰华注
册会计师为 23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 7 人。
    业务规模:大地泰华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3,848.45 万元,审计
业务收入为 5,225.2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9.25 万元;2023 年度大地泰华未
开展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 2023 年末,大地泰华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7,166.24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来,大地泰华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大地泰华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丽君,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0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8 年开始在大地泰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邹昕,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大地泰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冠楠,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大地泰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史洪波,199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 年开始在大地泰华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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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独立性
    大地泰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大地泰
华预计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收费总额为 79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6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1 万元,与上年度审计费用总额(85 万元)相比略
有减少。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2020 至 2023 年,中审亚太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连续服务时间已达 4 年。
2023 年度,中审亚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中审亚太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在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后,根据《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变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审亚太、大地泰华进行沟通,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均无异议。中审亚太、大地泰华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规定,积极做好沟
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对拟
改聘的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地泰华
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符
合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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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聘任大地泰华负责本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以 6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地泰华负责
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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