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化学: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2024-04-0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专项核查报告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永证专字(2024)第 310064 号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星化学”)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永证审字(2024)第 110007 号审计报告。在
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亚星化学编制的后附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以下简称“明细表”)。
一、管理层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2 月修订)》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
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亚星化学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符合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亚星化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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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亚星化学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
求编制,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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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本年金额(万元) 扣除情况 上年金额(万元) 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82,485.03 84,665.3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76.92 84.3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21% 1.53%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 原材料、水电、废料
176.92 原材料、水电、废料等 84.36
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 等
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
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
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76.92 84.36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
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
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
的虚假收入等。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
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82,308.11 84,58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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