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宏达股份 股票代码:600331 收购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499 号中海国际中心 H 座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499 号中海国际中心 H 座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之一名称: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什邡市师古镇成林村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 535 号两江国际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之二名称: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福庆路 131 号附 48 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福庆路 131 号附 48 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 1 重要声明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本次要约收购的 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是否预受要约的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要约收购报告 书全文,并以此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 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蓉城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 个信托计划持有名嘉百货信托计划 100.00%的信托受益权,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持有上市公司 100,000,000 股股票,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92%。本次要约收购系蜀道集团参股公司天府春晓受让蓉城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 个信托计划合计共 93.15%的信托受益权,进而间 接控制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4.92%股份而触发;该事项完成前, 蜀道集团已直接及间接通过宏达实业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6.39%的股份,该事项 完成后,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控制上市公司 31.31%的股份,超过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的 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因此,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蜀道集团及其一致 行动人应当向宏达股份除蜀道集团、宏达实业、名嘉百货信托计划以外的其他股 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 二、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宏达实业、天府春晓已书面约定由蜀道集团履 行上述义务,并作为指定代表负责统一编制并公告本报告书摘要,并同意授权蜀 道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息披露文件上签字盖章。 三、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天府春晓受让蓉城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 个信 托计划的信托受益权完成交割后方可最终实施。 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要约收购不排除因未完成上述事项导致终止的 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宏达股份的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期 届满时社会公众股东持有宏达股份的股份比例低于宏达股份股本总额的 10%, 宏达股份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 五、本次要约价格为 4.55 元/股,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取得宏达股份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 条第一款的规定。 4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一、被收购公司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宏达股份 股票代码:600331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宏达股份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32,000,000 100.00% 合计 2,032,000,000 100.00% 二、收购人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 (一)收购人——蜀道集团 收购人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499 号中海国际中心 H 座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499 号中海国际中心 H 座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宏达实业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名称: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什邡市师古镇成林村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 535 号两江国际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天府春晓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名称: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福庆路 131 号附 48 号 5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福庆路 131 号附 48 号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一)本次要约收购已履行的审批决策程序 2023 年 12 月 20 日,经天府春晓股东会表决通过,决定收购四川信托个人 投资者信托受益权。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4 年 3 月 5 日,天府春晓陆续与蓉 城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 个信托计划的信托受益权人签署《信托受益权转 让合同》,合计拟受让蓉城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 个信托计划 93.15%的信 托受益权。根据《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约定及签署合同的个人投资人人数,转 让款支付不晚于法院裁定批准四川信托重整计划之日起满 3 个月之日。2024 年 9 月 27 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川 01 破 3 号之一《民事裁 定书》,裁定批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2024 年 10 月 9 日,蜀道集团召开董事会,同意要约收购的相关事宜。 2024 年 10 月 9 日,宏达实业唯一股东蜀道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要约收 购的相关事宜。 2024 年 10 月 9 日,天府春晓召开股东会,同意要约收购的相关事宜。 (二)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天府春晓受让蓉城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 个信托 计划的信托受益权完成交割后方可最终实施。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蓉城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 个信托计划持有名嘉百货信托计划 100.00% 的信托受益权,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持有上市公司 100,000,000 股股票,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4.92%。本次要约收购系蜀道集团参股公司天府春晓受让蓉城 51 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 个信托计划合计共 93.15%的信托受益权,进而间接控制 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4.92%股份而触发;该事项完成前,蜀道集 团已直接及间接通过宏达实业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6.39%的股份,该事项完成后, 6 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控制上市公司 31.31%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的 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因此,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蜀道集团及其一致 行动人应当向宏达股份除蜀道集团、宏达实业、名嘉百货信托计划以外的其他股 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 五、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蜀道集团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与上市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拟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609,600,000 股股票;蜀道集团上 述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 注册后方可实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上述披露的收购人拟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计划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 司股份的计划。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股份为宏达股份除蜀道集团、宏达实业、名嘉百货信托计划以 外的其他股东所持的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要约价格 要约收购数量 占宏达股份已发行股份的比 要约收购的股份种类 (元/股) (股) 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55 1,395,762,595 68.69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股份价格及数量将进 行相应调整。 7 七、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 (一)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4.55 元/股。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要约收购股份价格及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计算基础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 约收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 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 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收购人通过执行《四川宏达 (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取得上市公司 股票的对应价格为 4.27 元/股。 2、天府春晓将向蓉城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 个信托计划 93.15%的信 托受益权转让方共计支付 61,445 万元,其中对应支付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所持宏 达股份的股票价值为 42,383 万元。因此,天府春晓本次获得的宏达股份每股成 本为 42,383 万元/(10,000 万股×93.15%)=4.55 元/股。 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要约价格为 4.55 元/股,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 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取得宏达股份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符合《收购管理 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 6 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要约价格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收购人聘请的财务 顾问应当就该种股票前 6 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 8 收购人是否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 6 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 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等。”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票 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 5.97 元/股。 本次要约价格 4.55 元/股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 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5.97 元/股。关于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收购人是否 有未披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 6 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 要约价格的合理性的说明: 1、本次要约价格的合理性 (1)本次要约价格符合法定要求 本次要约价格为 4.55 元/股,不低于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 月内取得宏达股份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 一款的规定。 (2)本次收购不以终止宏达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系蜀道集团参股公司天府春晓受让蓉城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等 10 个信托计划合计共 93.15%的信托受益权,进而间接控制名嘉百货信托计 划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4.92%股份而触发。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 务而发出,不以终止宏达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2、宏达股份最近 6 个月的股价走势与市场及行业走势基本相符,不存在股 价被操纵的情形 在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宏达股份股价走势及与 相关指数的偏离情形如下: 9 如上图所示,2024 年 4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9 日期间,宏达股份、磷肥 及磷化工(中信,CI005412.WI)和铅锌(中信,CI005215.WI)行业指数的走势基本 一致,不存在明显的差异。 综上,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宏达股份股价走势 与相关行业指数走势基本相符,不存在明显偏离,不存在股价被操纵的情形。 3、收购人不存在其他未披露一致行动人或其他支付安排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其他未披露一致行动人或其他支 付安排的情况。 八、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最大股数为 1,395,762,595 股,按要约价格 4.55 元/股计算,所 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6,350,719,807.25 元。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蜀道集团 已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将 1,270,143,961.45 元(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 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存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 的履约保证金。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收购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收购资金直 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其他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本次收 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收购人承诺具备本次要约收购 10 所需要的履约能力。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 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九、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具体起止日期请参见后续公告的要约 收购报告书全文相关内容。 十、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及律师事务所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拟聘请的专业机构尚未确定。 十一、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期 本报告书摘要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签署。 11 收购人声明 1、本报告书摘要系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7 号》及其它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2、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 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宏达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 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在宏达股份拥有权益。 3、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 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虽然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宏达股 份的上市地位为目的,若本次要约收购期届满时社会公众股东持有宏达股份的股 份比例低于宏达股份股本总额的 10%,宏达股份将面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 件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5、本次要约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外,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收购人董事会及其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目录 重要声明........................................................................................................................ 2 特别提示........................................................................................................................ 3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5 一、被收购公司基本情况..................................................................................... 5 二、收购人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 5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6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6 五、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7 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7 七、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 8 八、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10 九、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 11 十、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及律师事务所情况............................................... 11 十一、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期............................................................... 11 收购人声明.................................................................................................................. 12 目录.............................................................................................................................. 13 第一节 释义.............................................................................................................. 15 第二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16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16 二、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17 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 18 四、收购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24 五、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25 六、收购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26 七、收购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26 八、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28 九、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 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情况 ........................................................ 29 十、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31 第三节 要约收购目的.............................................................................................. 32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32 二、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32 三、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 33 第四节 专业机构意见.............................................................................................. 34 一、参与本次收购的专业机构名称................................................................... 34 13 二、各专业机构与收购人、上市公司以及本次要约收购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及其具体情况........................................................................................... 34 三、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34 四、收购人聘请的律师发表的意见................................................................... 34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35 1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的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摘要 指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宏达股份、上市公司 指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蜀道集团 指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宏达实业、一致行动人之一 指 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 天府春晓、一致行动人之二 指 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天府春晓、宏达实业 宏达集团 指 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发展 指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国资委 指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信托 指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蓉城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蓉城 51 号集合资金信 指 划 托计划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名嘉百货流动资金贷 名嘉百货信托计划 指 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交所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7 《准则 17 号》 指 号——要约收购报告书》 最近三年 指 2021 年、2022 年和 2023 年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说明:本报告书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 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15 第二节 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蜀道集团 企业名称: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499 号中海国际中心 H 座 法定代表人: 张正红 注册资本: 5,422,6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ACK35Q8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 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 除外);市政设施管理;土地整治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 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 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 经营范围: 运输代理;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勘察; 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 营;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 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经营期限: 2021-05-26 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办公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 499 号中海国际中心 H 座 通讯方式: 028-85139812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宏达实业 企业名称: 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什邡市师古镇成林村 法定代表人: 刘德山 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68271183559X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项目投资、股权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及投资咨询(以上经营项 目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有色金属原料、 经营范围: 化工原料(危化品及易制毒品除外)、建筑材料(砂石除外)、农副 产品、机电产品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林木种 16 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9-05-13 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办公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 535 号两江国际 通讯方式: 0838-8620170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天府春晓 企业名称: 四川天府春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福庆路 131 号附 48 号 法定代表人: 杜若榕 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5MAD8NMDKX8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 经营范围: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23-12-19 至无固定期限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0.00%,成都兴蜀青企业管理有 股东名称: 限公司持股 50.00% 主要办公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福庆路 131 号附 48 号 通讯方式: 18108222295 二、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一)收购人——蜀道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蜀道集团系四川省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四 川发展持有其 100%的股权。收购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及关系如下图 所示: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宏达实业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宏达实业为蜀道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宏达实业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及关系如下图所示: 17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天府春晓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天府春晓为蜀道集团的参股公司,蜀道集团持 有其 50%的股权。天府春晓及其股东的股权及关系如下图所示: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天府春晓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 业务情况 (一)收购人——蜀道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蜀道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注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册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地 (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 件经营)高速公路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土 四川高速公 四 木工程建筑业;道路运输业;旅游资源开发;商品批发与零售; 路建设开发 1 川 汽车修理与维护;汽车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住宿 944,127.70 直接持股 100% 集团有限公 省 业;餐饮业;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 司 融活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服务; 广告业;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18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直 接 持 股 56.63%;直接和 间接通过全资子 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 公司四川高速公 设工程设计;测绘服务;建设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 路建设开发集团 程质量检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 有限公司、四川 四川路桥建 四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藏区高速公路有 2 设集团股份 川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砼结构 871,520.10 限责任公司、蜀 有限公司 省 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建 道资本控股集团 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专用设备修理;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四川 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高路文化旅游发 开展经营活动) 展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持股 79.32% 注 高等级公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的投资、设计、建设、收费、 养护、管理、技术咨询及配套服务;与高等级公路配套的加油站、 四川成渝高 四 广告位及仓储设施的建设与租赁;汽车拯救及清洗(涉及国家专 3 速公路股份 川 305,806.00 直接持股 39.86% 项管理规定的,从其规定)(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的仅限取得 有限公司 省 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公路管理与养护;路基路面养护作业;道路货物运输 (不含危险货物);矿产资源勘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成品油 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道路货物运输 四川蜀道高 四 站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4 速公路集团 川 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商业 1,200,000.00 直接持股 100% 有限公司 省 综合体管理服务;餐饮管理;露营地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国内 货物运输代理;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 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 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轮胎销售; 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 四川藏区高 四 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投资与资产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 5 速公路有限 川 1,000,000.00 直接持股 100% 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责任公司 省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 四川蜀道铁 工程质量检测;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预应力 四 路投资集团 混凝土铁路桥梁简支梁产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非煤矿山矿产 6 川 2,000,000.00 直接持股 100% 有限责任公 资源开采;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省 司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 19 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建筑材 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 砼结构构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贸易经纪;信息咨询服务(不 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轨道交通 运营管理系统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 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电力电子元器 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 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机械设备 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子产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物业管理;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轨道交通 四川蜀道新 运营管理系统开发;轨道交通通信信号系统开发;工程管理服务; 四 制式轨道集 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 7 川 600,000.00 直接持股 100% 团有限责任 部件销售;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交通设施维修【分支机 省 公司 构经营】;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 的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 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贸 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公共铁路运输;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铁路机 车车辆维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 四川蜀道铁 四 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集装箱租赁服 路运营管理 8 川 务;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交通设施维修【分支机 100,000.00 直接持股 100% 集团有限责 省 构经营】;铁路运输辅助活动;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信息 任公司 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 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专用设备修理【分支机构经营】;广告设 计、代理;广告发布;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 四川蜀道物 四 物联网应用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 9 流集团有限 川 1,000,000.00 直接持股 100% 审批的项目);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 公司 省 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 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 20 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 售;农副产品销售;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 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木材销售;汽车销售; 润滑油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 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机动车修理和维护;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医院管理;业务培 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咨 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智 能农业管理;装卸搬运;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 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结构销 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 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丝绳及其 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贸易经纪;销售代理;汽车零配件 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无船承运业 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隔热和 隔音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 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 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日用品销售; 服装服饰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照明 器具销售;卫生洁具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安防设 备销售;鞋帽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广告 发布;招投标代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进 出口;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分支机构经营】;粮油仓储服务;食 用农产品初加工【分支机构经营】;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 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建筑 用钢筋产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销 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品牌管理; 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 营销策划;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建筑材料销售;规划设计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 四川蜀道城 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休闲观光活动;养老服务;技术服务、 四 乡投资集团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 10 川 1,000,000.00 直接持股 100% 有限责任公 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省 司 招投标代理服务;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税务服务; 环保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 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园区管理服务;智能农业管理; 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村 21 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 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 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办公 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专 业设计服务;财务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 营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 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二手车交 易市场经营;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工 业设计服务;文艺创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数 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个人商务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 平面设计;工艺美术彩灯设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营销 策划;体育赛事策划;体育中介代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 询;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竞赛组织;城乡市容管理;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电影摄制服务;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电影制片;人 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 直 接 持 股 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住房租赁;非居住 46.32%;直接和 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商业综合体 间接通过全资子 蜀道交通服 四 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洗车 公司四川藏区高 11 务集团有限 川 服务【分支机构经营】;润滑油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非金属 500,000.00 速公路有限责任 责任公司 省 矿及制品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品牌管理;广告发布;广告制 公司、四川高速 作;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成材料销售;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 公路建设开发集 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 团有限公司合计 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 持股 100.00% 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电 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五金产品零售;建筑用钢筋产 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摄影扩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旅客运 输经营;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电视剧发行;电 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零售;包装装潢印刷 品印刷;网络文化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 营】;烟草制品零售;燃气汽车加气经营;民用航空油料储运及加 注(含抽取)服务;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川蜀道智 四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 间接通过全资子 12 5,000.00 慧交通集团 川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四川高速公 22 有限公司 省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路建设开发集团 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有限公司持股 务;软件开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 100% 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分支 机构经营】;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直 接 持 股 46.16%,直接和 项目投资及投资的资产管理,投资信息咨询,融资信息咨询(不 间接通过全资子 蜀道资本控 四 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财 公司四川藏区高 13 股集团有限 川 务咨询(不含代理记账),企业管理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 689,000.00 速公路有限责任 公司 省 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 公司、四川高速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路建设开发集 团有限公司合计 持股 100.00%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检验检测服 务;建设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地质灾害治 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国 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智能化 系统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公路管理与养护。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规划 四川蜀道工 四 设计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市政设施 程设计咨询 14 川 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 10,000.00 直接持股 100% 集团有限责 省 造价咨询业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水文服务;土 任公司 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环保咨询服务;计量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 测;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系 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 纯净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气体压缩机 械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 通过全资子公司 四川蜀道装 四 电桩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交 蜀道交通服务集 15 备科技股份 川 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 16,069.1993 团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省 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持股 29.21%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货物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川宏达股 四 许可项目: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 直接持股 16 203,200.00 份有限公司 川 添加剂生产;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 23.93%,直接和 23 省 (不含危险货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间接通过全资子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公司宏达实业合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 计持股 26.39% 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肥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 炼;食品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石灰和石膏制造;化工产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饲料添加剂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 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收购人存在尚在进行中的关于增持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计划,上表中对四川路 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数据。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宏达实业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宏达实业无控制的核心企业。 宏达实业控股股东为蜀道集团。蜀道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详见本 节“三、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之“(一)收购人——蜀道集团”。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天府春晓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天府春晓无控制的核心企业。 四、收购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一)收购人——蜀道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蜀道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 486,237,405 股,通过宏达实业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 50,000,000 股,合 计持股比例为 26.39%。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宏达实业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宏达实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为 50,000,000 股,持股比例为 2.46%。 24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天府春晓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天府春晓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五、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收购人——蜀道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主要业务领域涵盖:公路铁路投资建设 运营(公路铁路投资运营、交通工程建设、设计咨询)、相关多元化产业(交通 物流、交通服务、交通沿线新型城镇化建设、矿产及新材料投资、清洁能源投资 等)、智慧交通、产融结合四大板块。 收购人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总资产(万元) 133,755,327.19 118,808,391.40 100,306,921.83 净资产(万元) 40,488,864.48 36,625,638.49 30,773,132.54 营业总收入(万元) 25,045,856.59 25,574,749.99 22,285,525.98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5,036,777.62 25,569,834.72 22,279,385.52 净利润(万元) 692,089.77 571,203.35 551,530.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0% 1.70% 1.90% 资产负债率 69.73% 69.17% 69.32% 注:上述财务数据均已经审计。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宏达实业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宏达实业处于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尚未开展业 务经营。 宏达实业 2021 年、2022 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总资产(万元) 374,723.93 403,007.40 净资产(万元) -67,396.29 -15,572.92 营业总收入(万元) 0 29,192.58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0 29,192.58 净利润(万元) -51,823.33 -31,108.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资产负债率 117.99% 103.86% 25 注:宏达实业 2023 年度处于破产重整程序,未进行 2023 年度审计。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天府春晓 天府春晓系为化解四川信托风险而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成立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无最近三年财务数据。 六、收购人最近五年内受到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蜀道集团及天府春晓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 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仲裁。 最近五年内,宏达实业涉及多起与经济纠纷有关的诉讼;2023 年 5 月 8 日, 长城华西银行成都分行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明显无法清偿全部到期债务 为由向什邡法院申请对宏达实业、宏达集团进行破产重整。2023 年 6 月 9 日, 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债务人宏达实业和宏达集团破产重整二案。 2024 年 5 月 24 日,蜀道集团被确认为宏达集团、宏达实业重整投资人。2024 年 7 月 19 日,什邡法院作出(2023)川 0682 破 1 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批 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宏达集团、宏达实业重整程序。随着重整计划的执行, 宏达实业大部分与经济纠纷有关的诉讼将得到解决。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 宏达实业最近五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 七、收购人董事、监事及最近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蜀道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蜀道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 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张正红 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张胜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邹蔚 党委副书记、董事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2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钟德胜 专职外部董事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李小波 专职外部董事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王静 兼职外部董事 中国 北京 否 陈浩文 兼职外部董事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杜义飞 兼职外部董事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赵明 职工监事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蒋永林 副总经理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杨如刚 副总经理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欧阳华杰 财务总监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周凤岗 副总经理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黄兵 总工程师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孙立成 副总经理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宏达实业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宏达实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 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刘德山 董事长兼总经理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天府春晓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天府春晓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 27 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杜若榕 董事长,经理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张玺丽 董事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付渝 董事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梁佳 监事 中国 四川成都 否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 (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者仲裁。 八、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一)收购人——蜀道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宏达股份外,收购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如下: 序 公司名称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号 四川路桥 直接持股 56.63%;直接和间接通过全资子公司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 建设集团 发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蜀道资本控股集 1 四川路桥 600039.SH 股份有限 团有限公司、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股 79.32% 注 公司 四川成渝 四川成渝/ 高速公路 601107.SH. 2 四川成渝 直接持股 39.86% 股份有限 /00107.HK 高速公路 公司 四川蜀道 装备科技 3 蜀道装备 300540.SZ 通过全资子公司蜀道交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股 29.21% 股份有限 公司 28 序 公司名称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号 宜宾纸业 4 股份有限 宜宾纸业 600793.SH 直接持股 16.67% 公司 招商局公 路网络科 5 技控股股 招商公路 001965.SZ 通过全资子公司蜀道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5.77% 份有限公 司 注:收购人存在尚在进行中的关于增持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计划,上表中对四川路桥建 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数据。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宏达实业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宏达实业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宏达实业控股股东蜀道集团在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详见本节之“八、收购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之“(一)收购人——蜀道集团”。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天府春晓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天府春晓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九、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 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情况 (一)收购人——蜀道集团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 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如下: 29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一、农业保险;二、涉农财产保险;三、企业财产保险; 四、个人财产保险;五、机动车辆保险;六、责任保险; 七、信用保险;八、保证保险;九、航空保险;十、运输 保险;十一、意外伤害保险;十二、短期健康保险;十 安 盟 财 产 保 三、所有其他类型的财产保险;十四、上文所列保险业务 1 140,000.00 直接持股 50% 险有限公司 的再保险;十五、法律、法规允许或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 资金运用业务;十六、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银保监会及国 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 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 通过控股子公司 锦 泰 财 产 保 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 四川路桥建设集 2 险 股 份 有 限 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 110,000.00 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间接持股 9.09% 经营活动)。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 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 通过控股子公司 四 川 仁 寿 农 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 四川成渝高速公 村 商 业 银 行 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86,102.339 3 路股份有限公司 股 份 有 限 公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 182 间接持股 司 范围在金融许可证许可的范围和时间内开展经营活动)。 7.474%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办理国内结算;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 通过全资子公司 普洱民生村 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 四川蜀物广润物 4 镇银行股份 3,000.00 及代理保险业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理政策性银行、 流有限公司间接 有限公司 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业务;经银行 持股 6.50% 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吸收本外币公众存款;发放本外币短期、中期和长期贷 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 通过全资子公司 天 津 农 村 商 事本外币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 蜀道资本控股集 5 业 银 行 股 份 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 836,500.00 团有限公司持股 有限公司 汇、售汇;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基金销售; 8.95%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范围 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0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宏达实业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宏达实业未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宏达实业控股股东蜀道集团持有银行、信托公 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详见本节之“九、 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 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情况”之“(一)收购人——蜀道集团”。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天府春晓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天府春晓未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股权。 十、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天府春晓为收购人蜀道集团的参股公司,蜀道 集团与成都兴蜀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 50%的股权,宏达实业为蜀道 集团全资子公司。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蜀道集团、天府春 晓及宏达实业构成一致行动人,不涉及达成、签署一致行动人意向或协议的情况。 31 第三节 要约收购目的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蓉城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 个信托计划持有名嘉百货信托计划 100.00% 的信托受益权,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持有上市公司 100,000,000 股股票,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4.92%。本次要约收购系蜀道集团参股公司天府春晓受让蓉城 51 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 个信托计划合计共 93.15%的信托受益权,进而间接控制 名嘉百货信托计划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4.92%股份而触发;该事项完成前,蜀道集 团已直接及间接通过宏达实业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6.39%的股份,该事项完成后, 蜀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控制上市公司 31.31%的股份,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的 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因此,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蜀道集团及其一致 行动人应当向宏达股份除蜀道集团、宏达实业、名嘉百货信托计划以外的其他股 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 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宏达股份上市地 位为目的。 二、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要约收购已履行的审批决策程序 2023 年 12 月 20 日,经天府春晓股东会表决通过,决定收购四川信托个人 投资者信托受益权。2023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4 年 3 月 5 日,天府春晓陆续与蓉 城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 个信托计划的信托受益权人签署《信托受益权转 让合同》,合计拟受让蓉城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 个信托计划 93.15%的信 托受益权。根据《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约定及签署合同的个人投资人人数,转 让款支付不晚于法院裁定批准四川信托重整计划之日起满 3 个月之日。2024 年 9 月 27 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川 01 破 3 号之一《民事裁 定书》,裁定批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2024 年 10 月 9 日,蜀道集团召开董事会,同意要约收购的相关事宜。 32 2024 年 10 月 9 日,宏达实业唯一股东蜀道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要约收 购的相关事宜。 2024 年 10 月 9 日,天府春晓召开股东会,同意要约收购的相关事宜。 (二)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天府春晓受让蓉城 5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 10 个信托 计划的信托受益权完成交割后方可最终实施。 三、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 份的说明 蜀道集团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与上市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拟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609,600,000 股股票;蜀道集团上 述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 注册后方可实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上述披露的收购人拟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计划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 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拟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 33 第四节 专业机构意见 一、参与本次收购的专业机构名称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本次要约收购拟聘请的专业机构尚未确定。 二、各专业机构与收购人、上市公司以及本次要约收购行为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具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本次要约收购拟聘请的专业机构尚未确定。 三、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待正式聘请财务顾问后,财务顾问将及时完成相关尽调、核查事项,及时对 要约收购报告书内容进行核查,并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时发表相关意见。 四、收购人聘请的律师发表的意见 待正式聘请法律顾问后,法律顾问将及时完成相关尽调、核查事项,及时对 要约收购报告书内容进行核查,并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时发表相关意见。 34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摘要前文已经披露的有关本次要约收购的信息外,收购人蜀道集 团郑重声明: 1、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所披露的内容以外,收购 人及其他关联方未采取或拟采取对本次要约收购存在重大影响的行动,也不存在 对本次要约收购产生重大影响的事实。 2、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摘要内容 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3、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任何其他对上市公司股东做 出是否接受要约的决定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4、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收购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 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5、收购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负有数额较大 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 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的情形;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35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收购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正红 2024 年 10 月 9 日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