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24-064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 波 韵 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 本 次 注 销 回 购 股 份 843,000 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77%。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将由 1,099,884,051 股变更为 1,099,041,051 股。 回购股份注销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 一、股份回购情况概述 1、公司于2018年11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18年12月12日召开的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60)。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45元/股(含);回购期 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 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完成本次回购,累计以集中竞价形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17,212,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4%,成交的最高价为7.22元/股,成 交的最低价为4.9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11,563,824.5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披 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2、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2020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15)。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300万股,上限 为600万股;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8.80元/股(含);公司拟用于回购 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8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 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完成本次回购,累计以集中竞价形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3,787,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30%,回购最高价格5.84元/股,回购最低价 格5.52元/股,回购均价5.7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1,643,456.20元(不含交易 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2)。 上述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数量合计为 21,000,061 股。 截 至 公 司 2020 年 期 权 激 励 计 划 第 三 个 行 权 期 末 , 上 述 回 购 股 份 中 20,157,061 股已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剩余 843,000 份未行权期 权对应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 843,000 股。 二、本次注销股份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 份》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 内转让或者注销。因此,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账户中部分股份计 843,000 股予以 注销。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共 843,0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1),及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披露的《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四、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股份 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债权人通知程序,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注销 部分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通知债权人自 2024 年 9 月 21 日起 45 天内申报债权。截至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 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本次回购股份注 销申请,注销日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将申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注销回购股份 843,000 股,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五、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前 注销数 本次注销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股) 比例 量 股份数 比例 (%) (股)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5,999,015 3.27 0 35,999,015 3.2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63,885,036 96.73 843,000 1,063,042,036 96.72 三、总股本 1,099,884,051 100 843,000 1,099,041,051 100 注:股份结构变动以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产生 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 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