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航机载:中航机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2024-11-09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中航机载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4 年 11 月 19 日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中航机载




           会     议      议     题




议案一 关于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中航机载



议案一

               关于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相关规定,为进一步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满足合规管理的需要,

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 2024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背景情况

    (一)前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 年至 2023 年,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履行程序,连续三年选聘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该议案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相关规定,为进一步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满足合规管理的需要,

                                  - 1 -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中航机载



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

司选聘结果,拟聘请大信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

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

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

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的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

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

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 2 -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中航机载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

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客户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大信审计主要行业主要分布于制

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

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

    大信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12 月 27 日,在涉同济堂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新疆高

院二审判决大信在 15%范国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

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涉昌信农

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江苏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 10%范围内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行政

监管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0 次。相关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9 人次。

                                  - 3 -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中航机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益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文,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龙,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有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71),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杨益明、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文、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按照大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

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报价,其中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

程度等报价;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

                                   - 4 -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中航机载



别报价。审计费用根据选聘结果确定,2024 年度拟支付审计费用 427

万元(含子公司及各专项审计费用),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为

36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 60 万元。2024 年度审计费用增加是由

于包含子公司及各专项报告审计费用,同口径较上一年审计费用有所

减少。

    注:本年度审计费用披露口径与上年有差异,主要是历史原因所

致。中航电子吸并中航机电前,2022 年两家上市公司合计审计费用

379 万元,其中中航电子审计费用 89 万元(不含各专项审计费用),

中航机电审计费用 290 万元(含部分各专项审计费用),两家上市公

司另有各专项审计费用 85 万元,两家上市公司总计审计费用 464 万

元。中航电子吸并中航机电后,2023 年审计费用按中航电子的口径确

定审计费用 286 万元(不含各专项审计费用),另有各专项审计费用

175 万元,合计 461 万元,同口径与 2022 年审计费用基本持平。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本公司自 2021 年起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

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5 -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中航机载



相关规定,为进一步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满足合规管理的需要,

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本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相关规定,根据公司选聘结果,拟聘请大信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

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

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

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