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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传媒:中文传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2024-04-19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发挥监督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2023 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大信所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大信
所已取得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从事 A 股企业审计业务
资质,是国内首批获得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及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拥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所从
业人员 4001 名,其中合伙人 160 名,注册会计师 97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500 名。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2023 年 11 月 22 日、2023 年 11 月 24 日、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临
时董事会及监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认为,大信所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充足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为保持年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
有效开展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大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大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经审计,大信所认为,公司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
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事项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
审计委员会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大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要求。
    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就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大信所多次沟通,及时跟踪
进展情况,并督促公司相关责任部门积极配合大信所完成审计工作。2024 年 3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年报专项沟通会议,与大信所就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调整事项、初步审计结果、重点关注事项以及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等
情况进行充分沟通。2024 年 4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议案,听取年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的审计情况,并同意将相关审议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审查,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
员会认为,大信所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
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公司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
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此页无正文,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廖县生、凌卫、吴卫东、李汉国、黄倬桢




                                                     2024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