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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文传媒: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上会稿)摘要2024-08-02  

股票代码:600373.SH          股票简称:中文传媒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上会稿)




                      项目                               交易对方名称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八月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交易各方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就本次交易所
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本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
和股票账户提交本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
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
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
其他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报告书及其
摘要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有权监管机构的审核、批准或注
册。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及摘要的内容和与本报告书
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
险因素。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
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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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已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且
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明,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依法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的损失产生的赔偿责任。

     交易对方承诺,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
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
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事
实一致。

     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公司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
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
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同意在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证券服务
机构所出具文件的相关内容,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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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各方声明 ........................................................................................................... - 1 -
      一、上市公司声明 ........................................................................................... - 1 -
      二、交易对方声明 ........................................................................................... - 2 -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 - 2 -
目 录 ......................................................................................................................... - 3 -
释 义 ......................................................................................................................... - 4 -
重大事项提示 .......................................................................................................... - 8 -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 ........................................................................... - 8 -
      二、募集配套资金 ......................................................................................... - 10 -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 10 -
      四、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 12 -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
      减持计划 ......................................................................................................... - 12 -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 13 -
      七、模拟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 - 16 -
      八、标的公司财务报告截止日后经营情况和全年业绩预测 ..................... - 16 -
重大风险提示 ........................................................................................................ - 20 -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 20 -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 - 21 -
      三、其他风险 ................................................................................................. - 24 -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 - 25 -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 - 25 -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 - 27 -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 - 33 -
      四、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减值测试和补偿安排 ..................................... - 34 -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 49 -
      六、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 50 -
      七、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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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的含义如下:

公司、上市公司、
                 指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73.SH)
中文传媒
出版集团、控股股
                 指 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
东、交易对方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
交易双方         指
                    司的合称
标的公司            指 江西教育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高校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的合称
                         江西教育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江西教育期刊社有限责任公
江教传媒            指
                         司,其前身为江西教育期刊社
高校出版社          指 江西高校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其前身为江西高校出版社

标的资产            指 江教传媒100%股权、高校出版社51%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    中文传媒拟向出版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江教传媒
                 指
本次重组、本次交    100%股权和高校出版社51%股权
易
开心传媒            指 江西开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江教传媒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江西育华            指 江西育华文化有限公司,系江教传媒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汉光教育            指 江西汉光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江教传媒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嘉艺德传媒          指 江西嘉艺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江教传媒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三友教育            指 江西三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系江教传媒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人人科普            指 江西人人科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系江教传媒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教博传媒            指 江西省教博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系江教传媒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图远实业            指 江西省图远实业有限公司,系江教传媒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江教印刷厂          指 江西教育印刷厂有限公司,系江教传媒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育华物业            指 江西省育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江教传媒的一级控股子公司
国育图书            指 江西国育图书发行有限公司,系江教传媒的一级控股子公司
汉光画村            指 江西汉光田北画村综合实践营地有限公司
汉光韬奋            指 江西汉光韬奋小镇综合实践营地有限公司
江教印务            指 江西教育印务实业有限公司
中文教辅            指 江西中文传媒教辅经营有限公司
新华物流            指 江西新华物流有限公司
                       江西高校出版社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其前身为江西高校出版社劳动
高校图书            指
                       服务部,系高校出版社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江西飞阅文化传媒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系高校出版社的一级全资子
飞阅传媒            指
                       公司
人杰教育            指 江西人杰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系高校出版社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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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欣教育            指 江西高欣教育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系高校出版社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俊采文化            指 南昌俊采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系高校出版社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冠山传媒            指 江西冠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高校出版社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华宇文化            指 江西华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高校出版社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东方沃野            指 北京东方沃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系高校出版社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当代报刊社          指 江西当代中学生报刊社有限公司,系高校出版社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高美华呈            指 江西高美华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高校出版社的一级全资子公司
高立教育            指 江西高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系高校出版社的一级控股子公司
汉儒教育            指 江西汉儒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系高校出版社的二级控股子公司
高臻科技            指 江西高臻科技有限公司,系高校出版社的二级控股子公司
高晟华文            指 江西高晟华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系高校出版社的二级控股子公司
正安工程            指 江西正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系高校出版社的三级控股子公司
江教之声            指 江西江教之声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新华发行集团 指 江西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中文传媒全资子公司)
                         江西省赣考教育咨询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省教育考试资讯
考试资讯中心        指
                         中心)
鑫新股份            指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江实业            指 江西上饶信江实业集团公司
华能集团\博能集
                    指 江西博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团
理想投资            指 江西理想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中宣部              指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西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共江西省委
                       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12月30日联合印发《关于
省文资办            指
                       印发<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授权江
                       西省文资办对省属文化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上海交易所、上交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所
上饶市国资委        指 上饶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登记结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算公司
浙商证券/独立财
                    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务顾问
中伦律所/法律顾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问
大信会所/审计机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
中同华评估/评估
                    指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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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传媒            指 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浙版传媒            指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读者传媒            指 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凤凰传媒            指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中南传媒            指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城市传媒            指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新经典              指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龙版传媒            指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出版            指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码洋                指 图书或音像制品产品的定价乘以数量所得出的金额
实洋                指 图书或音像制品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乘以数量所得出的金额
                         图书在版编目,为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图书进行著录、分类标引和
CIP                 指
                         主题标引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预案                指
                         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重组报告书          指
                         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即2023
定价基准日          指
                         年12月20日
                         中同华评估出具的《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江西教育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江教传媒评估报告 指
                         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应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中同
                         华评报字〔2024〕第010482号)
                         中同华评估出具的《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
高校出版社评估报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江西高校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
                 指
告                       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应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中
                         同华评报字〔2024〕第010481号)
                         大信会所出具的《江西教育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模拟财务报表审计报
江教传媒审计报告 指
                         告》(大信审字〔2024〕第6-00091号)、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大信会所出具的《江西高校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模拟财务报表审计
高校出版社审计报
                 指      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6-00092号)、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
告
                         注
                         大信会所出具的《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备考审阅报告        指
                         (大信阅字〔2024〕第6-00002号)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上市公司与出版集团于2024年4月9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金购买资产协议、 指
                    购买资产协议》
购买资产协议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    上市公司与出版集团于2024年4月9日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指
议                  》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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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
《格式准则26号》 指
                         司重大资产重组》
《股票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监管指引第9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指
》                       的监管要求》
《重大资产重组审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核规则》
《证券期货法律适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
                    指
用意见第12号》         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
《证券期货法律适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
                    指
用意见第15号》         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5号》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
《公司章程》        指
                       司章程》及其不定时的修改文本
报告期              指 2022年、2023年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1)本报告书摘要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
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报告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如无特
殊说明,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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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含义。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摘要全文,并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要介绍

     (一)交易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中文传媒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出版集团持有
       交易方案简介
                                         的江教传媒 100%股权、高校出版社 51%股权
          交易价格                                     227,117.00 万元
                     名称                        江西教育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期刊的出版、发行
                 所属行业                               新闻和出版业
交易标的一                           符合板块定位                是 否 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
                     其他                                             是 否
                                       行业或上下游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
                                                                      是 否
                                     务具有协同效应
                     名称                       江西高校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                  主要从事教辅教材等图书的出版、发行
                 所属行业                               新闻和出版业
交易标的二                           符合板块定位                是 否 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
                     其他                                             是 否
                                       行业或上下游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
                                                                      是 否
                                     务具有协同效应
                                     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
          交易性质                 法》第十二条规定                   是 否
                                   的重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是 否
               其它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无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 8 -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根据中同华评估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 010482 号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对江教传媒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于评估
基准日 2023 年 10 月 31 日,江教传媒 100%股权所对应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106,293.01 万元,评估值 177,800.00 万元,评估增值 71,506.99 万元,增值率
67.27%。根据中同华评估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 010481 号评估报告,
本次对高校出版社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于评
估基准日 2023 年 10 月 31 日,高校出版社 51%股权所对应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24,904.64 万元,评估值 49,317.00 万元,评估增值 24,412.36 万元,增值率
98.02%。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名                       评估或估值     评估或估值
                    基准日                                         增值率       交易价格
      称                               方法           结果
    江教传媒
                  2023.10.31         收益法           177,800.00    67.27%       177,800.00
  100%股权
  高校出版社
                  2023.10.31         收益法            49,317.00    98.02%        49,317.00
    51%股权
    注: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及评估值为母公司口径股东权益。

     (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交易对方         交易作价       发行股份对价      支付现金
   江教传媒100%股权                              177,800.00        35,560.00     142,240.00
                               出版集团
   高校出版社51%股权                              49,317.00         9,863.40      39,453.60
                    合计                         227,117.00        45,423.40     181,693.60


     (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
     证券种类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通股(A 股)
                       上市公司第六届董
                                                                      10.30 元/股,不低于定
                       事会第二十五次临
                                                                      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
    定价基准日         时会议决议公告之               发行价格
                                                                      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日,即 2023 年 12
                                                                           均价的 80%
                           月 20 日
     发行数量         44,100,388 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15%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是 否
                                                本次交易中出版集团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
                锁定期安排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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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
                                          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
                                          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本次交易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则认
                                          购的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
                                          月。对于在本次交易前出版集团已经持有的上
                                          市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
                                          行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
                                          实施完成后,出版集团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若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锁定期的约定。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
                                          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出
                                          版集团不得转让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若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
                                          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
                                          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
                                          后,出版集团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
                                          办理。


      二、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图书刊物、教辅教材的出版发行等传统出版
业务,以及新媒体、互联网游戏、数字出版等新业态业务。图书刊物、教辅教
材的出版发行是上市公司目前第一大收入及利润来源。本次标的公司之一江教
传媒主营业务为期刊的出版、发行;另一家标的公司高校出版社主要从事教辅
教材等图书的出版、发行。本次交易完成后,江教传媒、高校出版社将成为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在期刊及教辅教材领域的出版、发行业
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 10 -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交易完成后,江教传媒、高校出版社将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上
    市公司在营业收入规模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方面将进一步增长,盈
    利能力将有所提升。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变动率       交易前                         变动率
                                        (备考)                                     (备考)
资产总计            2,928,969.06        2,923,357.43    -0.19%     2,873,640.04      2,849,060.06   -0.86%
负债总计            1,067,043.47        1,114,325.53    4.43%      1,104,621.14      1,154,830.73    4.55%
归属于母公司
                    1,843,589.76        1,796,082.46    -2.58%     1,748,556.17      1,677,696.24   -4.05%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008,362.66        1,088,677.31    7.96%      1,023,637.99      1,104,389.82    7.89%
归属于母公司                                             12.38
                      196,666.29         221,019.92                  193,033.81       208,182.27     7.85%
股东的净利润                                                %
基本每股收益
                              1.45               1.58   8.97%               1.42            1.49     4.93%
(元/股)
           注:变动率=(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绝对值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1,355,063,719 股。本次交易
    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合计 45,423.40 万元,对应
    发行股份数量合计 47,663,588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402,727,307 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出版集团,持股比例 57.26%,实际控
    制人仍为江西省人民政府。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发行股份购买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后
                          买资产前                资产新增
       项目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        例              (股)
    出版集团       755,541,032       55.76%         47,663,588         803,204,620           57.26%
    其他股东       599,522,687       44.24%                   -        599,522,687           42.74%
      合计       1,355,063,719       100.00%        47,663,588       1,402,727,307          100.0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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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过程

     1.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获得控股股东和省文资办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草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交易对方已同意本次交
易相关事项;

     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江西省文资办备案,江西省文资办批准
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6.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豁免
出版集团因本次交易涉及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1.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时间,
均存在不确定性,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

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复牌之日起至

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出版集团已原则性同意上市
公司实施本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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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
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出版集团出具承诺,自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
事会召开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承诺不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股份包括原持有上市
公司的股份以及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
(如有)。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自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
的首次董事会召开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将不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无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股份包括原持有
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如有)。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过程将采取以下安
排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
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
告书摘要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交
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关联交易批准程序

     交易对方出版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
实施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
再次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将就有关
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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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公司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对本次
    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
    东的利益。

           (三)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
    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将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本次交易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及填补回报安排

           1.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
    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变动率      交易前                       变动率
                                       (备考)                                  (备考)
资产总计            2,928,969.06       2,923,357.43   -0.19%    2,873,640.04    2,849,060.06   -0.86%
负债总计            1,067,043.47       1,114,325.53   4.43%     1,104,621.14    1,154,830.73    4.55%
归属于母公司
                    1,843,589.76       1,796,082.46   -2.58%    1,748,556.17    1,677,696.24   -4.05%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008,362.66       1,088,677.31   7.96%     1,023,637.99    1,104,389.82    7.89%
归属于母公司                                           12.38
                      196,666.29        221,019.92                193,033.81      208,182.27    7.85%
股东的净利润                                              %
基本每股收益
                              1.45            1.58    8.97%              1.42           1.49    4.93%
(元/股)
           注:变动率=(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绝对值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
    有所增加,将增厚上市公司业绩,未来伴随标的公司各类业务逐步发展,标的
    公司业绩有望进一步增长。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未来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
    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

           2.为了充分保护公司公众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制定多种措施以降低本次交
    易可能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具体如下:

           (1)促进交易完成后的业务整合,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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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增强在
青少年期刊、教辅教材等领域的业务布局,提升产业链竞争力。标的公司与上
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从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
面对标的资产进行优化整合,发挥协同效应,增强盈利能力。

     (2)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已在《中文传媒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利润分配形
式、现金分红的条件等。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的相关规定,在充分听取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
展规划,持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3)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权
责清晰、规范运作。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做好成
本管控、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对关于本次交易防范即期回
报被摊薄措施的承诺

     为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均
已出具关于本次交易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措施的承诺,具体详见本报告书摘要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七、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对认购股份的锁定期出具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
书摘要“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之“七、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六)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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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已与上市公司签订了明确的业绩补偿协议,有利于保障
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具体补偿方法及补偿安排参见报告书“第七节本次交易
合同”之“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七)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交易各方承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依法承担由此给上
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产生的赔偿责任。

      七、模拟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一)标的公司报告期内剥离资产情况

     为了促进出版主业高质量发展,提高资产经营质量,出版集团同意对已停
业、无实际经营情况或者无法控制的子公司进行剥离,剥离后由出版集团全资
子公司江西华章产业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承接。具体公司包括:贵州百树教育传
媒有限公司、黑龙江钧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江西省新蕾教育文化传播中心有
限责任公司、江西江教之声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教博文化交流有限公
司和江西赣鄱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江西高校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 7 家子公
司。2023 年 10 月 24 日,相关方签署《无偿划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

     (二)模拟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前述无偿划转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均已签署生
效,前述划转股权未纳入本次标的资产范围。本次江教传媒和高校出版社审计
报告系基于前述资产剥离在报告期初即已完成的假设编制。

      八、标的公司财务报告截止日后经营情况和全年业绩预测

     (一)标的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经营业绩情况

     1.江教传媒

     根据江教传媒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2024 年上半年业绩情况与去年同
期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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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2023 年
           项目                                                    变动额        变动率
                                    1-6 月             1-6 月
营业收入                            17,724.50          17,366.68      357.82          2.06%
其中:期刊业务                      15,317.07          14,308.93    1,008.14          7.05%
营业成本                             5,553.48           5,868.99     -315.51         -5.38%
利润总额                             6,513.77           5,690.59      823.18         14.4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4,899.12           5,115.68     -216.56         -4.23%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6,368.93           6,435.36     -66.43          -1.04%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注 1:2023 年 1-6 月和 2024 年 1-6 月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审阅。
    注 2: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税收
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71 号)的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江教传媒不再享受文化
转制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按照 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上表可知,江教传媒营业收入 2024 年上半年期刊业务略有增长,利润总
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业绩情况整体保持平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去年基本一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受所得
税免征政策到期影响,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本次评估过程已考虑所得税率变
化对未来预测期净利润的影响。

     2.高校出版社

     根据高校出版社未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2024 年上半年业绩情况与去年同
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23 年
           项目                                                    变动额        变动率
                                    1-6 月             1-6 月
营业收入                           25,371.56          25,082.48       289.08         1.15%
其中:图书业务                     25,349.10          25,035.86       313.24         1.25%
营业成本                           16,498.66          16,577.42       -78.76         -0.48%
利润总额                            5,073.79           4,809.89       263.89         5.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3,414.40            3,892.63     -478.23        -12.29%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3,388.42            3,881.72     -493.30        -12.71%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注 1:2023 年 1-6 月和 2024 年 1-6 月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审阅。
    注 2:根据《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税收
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71 号)的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高校出版社不再享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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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制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按照 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上表可知,高校出版社 2024 年上半年业绩情况与同期对比整体保持平稳,
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略有增长,业绩情况整体保持平稳,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受所得税免征政策到期影响,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本次评估过程已
考虑所得税率变化对未来预测期净利润的影响。

     (二)标的公司 2024 年全年经营业绩预测情况及业绩承诺预计完成情况

     1.江教传媒

     经初步测算,江教传媒预计 2024 年全年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44,000.00
营业成本                                                                       14,500.00
利润总额                                                                       12,500.00
净利润                                                                           8,5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4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000.00
2024 年业绩承诺金额(标准 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11,819.45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但不扣除捐赠支出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8,300.00
有者的净利润
2024 年业绩承诺金额(标准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但不
                                                                                 8,208.53
扣除捐赠支出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注:上述 2024 年业绩预计情况为公司初步估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江教传媒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000.00 万元,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但不扣除捐赠支出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8,300.00 万元,均高于两种标准计算业绩承诺金额,因此,江教传
媒预计能够完成 2024 年度的业绩承诺。

     2.高校出版社

     经初步测算,高校出版社预计 2024 年全年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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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62,000.00
营业成本                                                                       39,500.00
利润总额                                                                         9,500.00
净利润                                                                           7,3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100.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50.00
2024 年业绩承诺金额(标准 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6,981.80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但不扣除捐赠支出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6,900.00
有者的净利润
2024 年业绩承诺金额(标准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但不
                                                                                 6,837.75
扣除捐赠支出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注:上述 2024 年业绩预计情况为公司初步估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高校出版社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050
万元,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但不扣除捐赠支出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6,900.00 万元,均高于两种标准计算业绩承诺金额,因此,高校出版社预计
能够完成 2024 年度的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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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已经上市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审议或核准方可完成,具体请
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本次交易在获得上述批准或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
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特提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者取消的风险

     1.在本次交易的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
制度,交易各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降低内幕信息传播的可能性,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的
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如相关方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本次交
易将存在因此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公司出现无法预见的生产经营或财务状况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或其他重大不利事项,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3.本次交易自相关交易协议签署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跨度,
期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实质变化从而影响上市公司、交易对方以及标的公司的
经营决策,从而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性;

     4.其他无法预见的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事项。若本次
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交易相关方又计划重
新启动交易的,则交易方案、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
本报告书摘要中披露的交易方案存在重大变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业绩承诺及补偿相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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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依据收益法评估结果定价,上市公司已与出版集团签署了《业绩
承诺及补偿协议》,具体内容请参见报告书“第七节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的净利润数以收益法评估的业绩预测为依据,由于业绩
承诺的实现情况会受到政策环境、成本波动以及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
响,如在承诺期内出现影响生产经营的不利因素,标的公司存在实际实现的净
利润不能达到承诺净利润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较交易前有所提升,不存在被摊薄的情形。
但是,若未来公司业绩受市场竞争情况、政策环境等因素影响,导致经营效益
不及预期,公司的每股收益仍可能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为了充分保护公司公众
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填补回报的措施,但该等填补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公
司未来盈利作出的保证,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重组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国家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的出版发行行业是我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
策扶持的重点行业,在财政、税收等方面享受国家统一制定的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 号)
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
得税。201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可继续
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在上述税收政策执行期限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享受所得税免税的优惠政策。2023 年 10 月 23 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
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中央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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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3 年第 71 号)(以下简称 71 号公告)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
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
江教传媒、高校出版社转制注册均已满五年,故免征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
策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税收优惠对标的公司利润贡献比例较高,具有行业特点,企业所得税
免税政策期满后,标的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该部分企业所得税金额将对
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二)教育行业政策变动的风险

     江教传媒主营业务为期刊的出版、发行;高校出版社主要从事教辅教材等
图书的出版、发行,标的公司主要服务对象为我国中小学生,与国家的教育体
系及监管政策密切相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
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提出“双减”目标。受
“双减”背景以及地方性高中教材取消、省属中职院校拟停止招生等政策因素
影响,若学习辅导材料、基础教育读物以及选用或推荐教辅类图书的需求量下
降,标的公司不能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将对标的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数字出版转型不及预期的风险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来源目前仍以纸质媒介为主。随着 5G、云计算、
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出现,数字出版作为新兴出版业态逐渐成为出版产业的重
要组成部分。数字出版在内容生产、产品管理以及产品形态等方面与传统出版
具有显著差异,如果标的公司在数字出版领域不能及时转型适应新的市场形势,
不能吸收和应用先进的数字出版技术,不能发展以内容生产数字化、传播渠道
数字化为主要特征的新媒体,可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受到较大的冲击,错失
数字出版产业的发展机遇,影响标的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与发展空间。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国家逐步放宽了对出版物出版和发行行业的准入限制。随着越来
越多市场主体的进入,出版发行行业的经营模式不断发展创新、市场化程度不
断提高,同时加剧了出版发行行业的市场竞争。另外,随着出版发行行业跨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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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行业创新及整合不断推进,出版发行行业原有的区域
垄断性逐步打破,围绕优质出版资源、发行渠道、消费终端的市场竞争将日趋
激烈。

     在未来经营过程中,若标的公司无法在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现有的
竞争优势及行业地位,则标的公司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利润空间被压缩的风
险,将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标的公司未决诉讼风险

     2016 年 10 月 10 日,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江教传媒签署《江西教育期
刊出版基地工程土建施工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由中恒建设集团承接江教传媒位
于红谷滩新区中央商务区碟子湖大道以东、规划路以南 B-13-1-①部分地块的土
建施工项目,2020 年 12 月 23 日,双方签署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020 年 7
月 15 日,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江教传媒报送结算书及附件,结算书的金额
为 7,790.01 万元,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江教传媒已支付工程款 5,646.93
万元,由于江教传媒对结算书金额存在争议,江教传媒暂未支付剩余款项。

     2023 年 4 月 12 日,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南昌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
求仲裁委裁决江教传媒支付剩余工程款 2,143.08 万元及利息 296.79 万元,并承
担仲裁费用。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案尚在审理中,若出现不利裁决结
果,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市场容量下降的风险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出版发行业务,受众群体以中小学生为主,根据教育部
发展规划司发布的《2023 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2023 年全国中小学
生招生人数为 4,600.31 万人,较上年增长 5.02%。但是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
查数据结果显示,2016 年我国出生人口达到 2000 年以来的最高水平,2017 年
至今我国生育率持续下降,随着生育率的降低,院校招生人数将也随之减少。
如果我国人口出生率以及院校招生人数持续下降,将导致教辅教材、期刊业务
持续增长空间受限甚至下滑,从而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成本控制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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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出版发行业务,生产成本受纸张、油墨等印刷原材料价
格变动影响较大。标的公司已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
但不排除未来原材料价格因市场供需关系、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导致价格
波动,从而影响公司生产成本。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化的因素是多方面
的,除了公司经营业绩和发展外,股票价格也会受到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
行业政策、市场竞争、市场心理及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在有关部门审批本
次交易的时间周期内,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
风险。为此,提醒投资者在考虑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时,应关注前述各类因素可
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作出审慎判断。本次交易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予以注册,且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
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其他不可
抗力因素为本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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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国家政策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兼并重组等市场化手段提高企业质
量、优化业务结构

     2015 年 8 月,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银监会四部委联合发布《关
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证监发〔2015〕61
号),明确指出未来将大力推进兼并重组市场化改革同时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
司依托资本市场整合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提高发展质量。2020 年 10 月,
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提出要促进市场化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并购重组主渠道作用,
鼓励上市公司盘活存量、提质增效、转型发展。2024 年 3 月,中国证监会印发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
投资价值。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
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

     本次交易是贯彻国务院、中国证监会关于通过并购重组等市场化手段提高
上市公司质量、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此举一方面有利
于深化江西省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推动江西省出版传媒类企业
战略性重组;另一方面有利于强化上市公司领先的行业地位,促进上市公司可
持续高质量发展。

     2.服务出版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有利于上市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2021 年 12 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
强调重点推出一批立德树人、启智增慧的教材、读物;组织出版一批大力弘扬
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
化的优秀少儿图书、绘本连环画、有声读物等。

     2022 年 8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文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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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规划》提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创作优秀作品作为中心环节,
推出更多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民族的精品力作。

     上市公司在夯实自身图书、教辅教材和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发行等主业发
展的基础上,依托自身在出版发行资源方面的优势,整合图书、教辅教材、期
刊等出版发行类企业优质资产,优化自身出版发行书刊类别结构,提升图书、
教辅教材、期刊多样性水平,既是上市公司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
把握出版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精神的必然需求。

     3.全面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改革要求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省
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脱钩移交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办发电〔2022〕83 号),按照全面脱钩移交集中统一监管、依法依规操作、
优化资源整合的工作原则,江西省教育厅、省文资办签订了《关于省教育厅所
属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移交省文资办管理的协议》,约定将教育厅下属江教传
媒 100%股权、高校出版社 51%股权(高校出版社另外 49%的股权目前由上市
公司持有)、考试资讯中心(划拨时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在公司制改制完成前
先由出版集团代管,改制完成后纳入出版集团)划转至出版集团。

     根据协议约定,教育厅已将持有的江教传媒 100%股权、高校出版社 51%
股权于 2022 年底整体划转至出版集团。此次划转深入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关
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完成经营性国有资
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任务,健全完善了集中统一、分类监管、授权明确、权责
一致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了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

     2020 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鼓励上市
公司增加效益、提高发展质量,中文传媒收购标的资产落实了国务院提高上市
公司质量的指导意见,有利于其进一步发展。

     本次交易完成后,江教传媒、高校出版社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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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传媒下属 13 家子公司、高校出版社下属 15 家子公司也将一并并入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等进入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持续
经营及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

     2.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022 年 11 月 30 日,江西省教育厅与省文资办签订《关于省教育厅所属经
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移交省文资办管理的协定》,教育厅将下属江教传媒 100%股
权、高校出版社 51%股权无偿划转至出版集团,此次无偿划转后,江教传媒、
高校出版社与上市公司在图书、教辅教材、期刊等出版发行业务上形成了一定
程度上的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江教传媒、高校出版社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解决了上市公司与出版集团内部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从而有效地保护上
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减少关联交易,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出版集团旗下图书、教辅教材、刊物等板块相关资产实
现了整合与归集,将有利于减少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增强上市公司在业务、
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关联方的独立性。

     4.提高盈利能力,提升股东回报

     标的公司盈利状况良好,本次交易后,江教传媒、高校出版社的经营业绩
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将得到提升,届
时上市公司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等财务
指标将有所增长,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出版集团持有的
江教传媒 100%股权、高校出版社 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江教传媒、高
校出版社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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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三)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及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中文传媒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2.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
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
日和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如下:

         市场参考价                交易均价(元/股)         交易均价的 8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13.83                             11.07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13.04                            10.44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12.87                            10.30
    注:交易均价的80%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经交易各方商议,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10.3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调整,
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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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
配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
格。

     根据《中文传媒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文传媒 2023 年利润
分配具体实施方案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21 日的总股本为 1,355,063,719 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2,080,000
股,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1,352,983,719 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78 元(含税)。
因已回购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中文传媒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方式
为: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0.7788 元,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9.53 元/股。

       (四)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根据中同华评估出具的《江教传媒评估报告》《高校出版社评估报告》,
采用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评估结论。标的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净资产份额       评估作价     增值额        增值率
            标的资产
                                       A               B         C=B—A        D=C/A
   江教传媒100%股权                 106,293.01      177,800.00   71,506.99       67.27%
   高校出版社51%股权                 24,904.64       49,317.00   24,412.36       98.02%
               合计                 131,197.65      227,117.00   95,919.35       73.11%
    注:标的公司净资产份额及评估值为母公司口径股东权益。

     经交易各方协商,以该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额为
227,117.00 万元。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标的资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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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交易对价,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交易对方      交易作价       发行股份对价       支付现金
   江教传媒100%股权                          177,800.00         35,560.00     142,240.00
                              出版集团
   高校出版社51%股权                          49,317.00            9,863.40    39,453.60
                    合计                     227,117.00         45,423.40     181,693.60


     (五)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1.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对象为出版集团。

     2.发行数量

     上市公司向出版集团发行数量应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具体发行数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本次交易支付的对价现金)÷本次
发行股票的每股发行价格。

     若经上述公式计算的具体发行数量不为整数,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
放弃。

     上市公司拟向出版集团发行股份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江教传媒 20.00%股权
和高校出版社 10.20%股权的交易作价。最终发行数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具体情况请见
下表:

 发行对象               交易标的           交易作价(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江教传媒20.00%股权                     35,560.00                37,313,746
 出版集团
               高校出版社10.20%股权                     9,863.40                10,349,842
                 合计                                  45,423.40                47,663,588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六)锁定期安排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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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中出版集团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交易所发行股份的发行
价格,则认购的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对于在本次交易
前出版集团已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发行完成
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出版集团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若由于上市公司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
定期的约定。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
明确以前,出版集团不得转让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证
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出版集团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将依据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七)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为了更好地应对资本市场表现变化等市场因素、行业因素造成上市公司股
价波动,本次交易方案中拟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1. 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价格调整机制的调整对象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

     2. 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机制。

     3. 可调价期间

     本次交易可进行价格调整的期间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前。

     4. 调价触发条件


                                        -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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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调价期间内,出现下述情形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
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1)向下调整

    上证指数(000001.SH)或出版指数(882463.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20 个交易日较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收盘
指数跌幅超过 20%,且上市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
少 20 个交易日较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超过 20%。

    (2)向上调整

    上证指数(000001.SH)或出版指数(882463.WI)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20 个交易日较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收盘
指数涨幅超过 20%,且上市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
少 20 个交易日较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超过 20%。

    5. 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满足前述“调价触发条件”之一后的 20 个交易日内,若董
事会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调价基准日为首次满足该项调价触发条件的
次一交易日。

    6. 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在可调价期间内,上市公司可且仅可对股份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上市
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股票发行价格应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
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若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股份发行
价格进行调整,则后续不可再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
整。

    7. 股份发行数量调整

    股份发行价格调整后,标的资产的转让对价不变,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
量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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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

    在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调整后的股份发行价
格、发行数量再作相应调整。

     (八)过渡期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止为过渡期。若标的资
产在此期间产生收益的,则该收益归上市公司享有;若标的资产在此期间产生
亏损的,则由出版集团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上市公司有权聘请审计机
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过渡期间交割审计,并将该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作
为各方确认标的资产在过渡期所产生损益的依据。

     (九)滚存期间利润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股
份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江教传媒 100%股权、高校出版社 51%股权。根据标
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上市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对本次交易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指标计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项目                  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
                                                                              的净资产
  江教传媒 100%股权                 134,089.01               44,808.10             107,690.68
 高校出版社 51%股权                  82,325.52               65,784.64              54,019.95
 标的资产合计(A)                  216,414.53              110,592.73             161,710.63
标的资产交易价格(B)                                  227,117.00
标的资产计算依据(A、
                                    227,117.00              110,592.73             227,117.00
      B 孰高值)
      上市公司                     2,928,969.06           1,008,362.66           1,843,589.76
         占比                            7.75%                 10.97%                 12.32%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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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
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
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
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本次交易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需要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出版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关联方。
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及相关议
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
东已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出版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江西省
人民政府。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此外,上市公司近 36
个月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减值测试和补偿安排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24年4月9日,上市公司与出版集团签订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2024年7月12日,上市公司与出版集团签订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合同主体为中文传媒(甲方)和出版集团(乙方或“业绩承
诺人”或“补偿义务人”)。

     (二)业绩承诺

     1.乙方承诺江教传媒或高校出版社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以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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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实际净利润)不低于承诺净利润数(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否则乙方
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予以补偿。

     2.甲乙双方同意,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以标的资产过户至甲
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为准,下同)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
易实施完毕的当年年度)。

     ①如本次交易在 2024 年度内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为 2024 年、2025 年、
2026 年,则乙方的承诺净利润金额需同时不低于以下两种标准:

     A.“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均指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审
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但不扣除营业外支出中的捐赠支出)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乙方承诺净利润金额不低于以下标准:


                         2024 年度承诺净利     2025 年度承诺净利    2026 年度承诺净利
          主体
                            润(万元)            润(万元)           润(万元)

        江教传媒                    8,208.53             8,486.49               9,224.94

      高校出版社                    6,837.75             7,003.06               7,124.02


     B.“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均指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审
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乙方
承诺净利润金额不低于以下标准:


                         2024 年度承诺净利     2025 年度承诺净利    2026 年度承诺净利
          主体
                            润(万元)            润(万元)           润(万元)

        江教传媒                   11,819.45            12,086.73              12,814.29

      高校出版社                    6,981.80             7,147.10               7,268.06


    ②如本次交易在 2025 年度内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为 2025 年、2026 年、
2027 年,则乙方的承诺净利润金额需同时不低于以下两种标准:

     A.“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均指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审
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但不扣除营业外支出中的捐赠支出)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乙方承诺净利润金额不低于以下标准: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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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年度承诺净利     2026 年度承诺净利    2027 年度承诺净利
          主体
                            润(万元)            润(万元)           润(万元)

        江教传媒                    8,486.49             9,224.94               9,560.37

      高校出版社                    7,003.06             7,124.02               7,271.44


     B.“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均指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审
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乙方
承诺净利润金额不低于以下标准:


                         2025 年度承诺净利     2026 年度承诺净利    2027 年度承诺净利
          主体
                            润(万元)            润(万元)           润(万元)

        江教传媒                   12,086.73            12,814.29              13,136.82

      高校出版社                    7,147.10             7,268.06               7,415.48


    3. 为免疑义,“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的计算标准如下:

     ①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
律、法规的规定并与甲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

     ②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甲方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否则,业绩承诺
期内,未经标的公司全体股东批准,不得改变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

     ③甲方支付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费用和成本,包括律师费、审计费、评估
费、财务顾问费等不计算为标的公司的费用。

    4. 承诺净利润与实际净利润差额的确定

     业绩承诺期的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甲方应聘请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符
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的当年度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
润的差异情况分别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的承诺净利润
与实际净利润的差额根据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核
报告》确定。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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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业绩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期内,如江教传媒或高校出版社各自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
利润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乙方应当对甲方进行补偿。为免疑义,
江教传媒、高校出版社对应的应补偿金额应当分别各自计算。

     乙方关于江教传媒的当前应补偿金额=(江教传媒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
净利润 - 江教传媒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 ÷ 江教传媒业绩承诺期内承
诺净利润总和 × 江教传媒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 - 乙方关于江教传媒已补偿金额。

     乙方关于高校出版社的当前应补偿金额=(高校出版社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承诺净利润 - 高校出版社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 ÷ 高校出版社业绩承
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总和 × 高校出版社 51%股权的交易价格 - 乙方关于高校出版
社已补偿金额。

     乙方当年应补偿金额=Max(乙方关于江教传媒的当前应补偿金额,0) +
Max(乙方关于高校出版社的当前应补偿金额,0)。

     2.业绩承诺期内,乙方发生补偿义务的,应优先以乙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
甲方股份进行补偿。

     乙方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乙方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乙方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
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 1 股的剩余对价由乙方以现金
支付。

     3.如果甲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股本或送股分配的,则应补偿的股份
数应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1+转增
或送股比例)。如果甲方在业绩承诺期内有现金分红的,按照本条约定公式计算
的应补偿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应随相应补偿股份返
还给甲方。

     4.乙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应逐年对甲方进行补偿,各年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
小于或等于 0 时,按 0 计算,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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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乙方应补偿的股份由甲方以 1 元对价回购并注销,甲方应在业绩承诺期
的每年年报披露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发出召开审议上述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
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如果甲方股东大会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
的议案,甲方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 2 个月内实施回购方案;如甲方股东大会未
通过上述股份回购及后续注销事宜的议案,则甲方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10
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30 日内公告股权
登记日并由乙方将等同于上述应回购数量的股份赠送给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除乙方之外的甲方其他股东。甲方其他股东按其所持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
扣除乙方持有的股份数后甲方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6.在业绩承诺期内,若乙方截至当年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剩余的甲方股份数
不足以补偿的,则当年应补偿金额的差额部分由乙方自现金补偿情形触发之日
起 1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进行补偿。

     当年应补偿现金金额=当年应补偿金额 - 乙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剩余的甲
方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

     7.各年计算的应补偿现金数小于或等于 0 时,按 0 计算,即已补偿的金额
不冲回。

     8.乙方无论以股份还是现金补偿,乙方对甲方的补偿金额以乙方从本次交
易中获得的股份对价和现金对价之总数为上限。

     9.因业绩补偿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各自承担。

     (四)减值测试及补偿

     1.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甲方将聘请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标的资
产期末减值额为乙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对价及现金对价之和减去业绩承
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末的评估值并扣除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资产因股东增资、
减资、接受赠与、利润分配以及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影响。

     如果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金额(包括已补偿股份金额和现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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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乙方应另行对甲方进行补偿,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在业绩承诺期内因实
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已支付的补偿金额。

     2. 乙方应优先以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甲方股份进行补偿,应补偿的股份数=
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如果甲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
转增股本的,则应补偿的股份数应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应补偿股份数=应补偿
的股份数×(1+转增比例)。如果甲方在业绩承诺期限内有现金分红的,按照本
条约定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应随
补偿赠送给甲方。股份补偿方式与上述第(五)条第 5 项的约定相同。

     3. 乙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剩余的甲方股份数不足以补偿的,则应补偿的股
份数为乙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剩余的甲方股份数,应补偿金额的差额部分由乙
方以现金补偿并在现金补偿情形触发之日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应补偿的
现金数=应补偿金额 -乙方因本次交易获得的剩余的甲方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

     4. 在任何情况下,因标的资产减值而发生的补偿、因实际净利润不足承诺
净利润而发生的补偿合计不超过乙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

     5. 因标的资产减值而发生补偿而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自承担。

     (五)业绩承诺的保障措施

     乙方承诺,乙方保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优先用于履行业绩补偿承诺,
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如未来质押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的,
将书面告知质权人该等股份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
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

     (六)承诺净利润中捐赠支出情况及对业绩承诺的影响

     1.承诺净利润中不扣除捐赠支出的原因及合理性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1-2 的规定,“净利润数均应当以
拟购买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数确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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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
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
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虽然捐赠支出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且具备特殊和偶发性,属于
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但考虑到标的公司江教传媒业务所面向客户群体的特征、
需履行的社会责任和以往的捐赠行为,业绩预测时将该部分预计的捐赠支出从
非经常性损益中扣除更符合实际情况;若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1-2 的规定,在非经常性损益不扣除捐赠支出的情况下,鉴于捐赠支出的偶
发性,对捐赠支出也不做评估预测,则承诺净利润将高于包含捐赠支出后的承
诺净利润,不符合标的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因此,出于谨慎性原则以及保护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考虑,上市公司与出版集团在《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中约定
的“承诺净利润”实质系将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捐赠支出纳入“经常性损益”对
待,避免了“捐赠支出”等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而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不受“捐赠支出”的影响。因此,
本次交易承诺业绩中的“承诺净利润”的设置也更符合实际情况,也更加谨慎。

     鉴于本次交易“承诺净利润”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
之 1-2 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为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交易双方签
订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在未来计算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时,将
按照同时不低于协议约定的两种标准进行计算。《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二)甲乙双方同意,业绩承诺期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以标的资产过户
至甲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为准,下同)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
次交易实施完毕的当年年度)。

     1. 如本次交易在 2024 年度内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为 2024 年、2025 年、
2026 年,则乙方的承诺净利润金额需同时不低于以下两种标准:

     (1)“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均指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
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但不扣除营业外支出中的捐赠支出)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乙方承诺净利润金额不低于以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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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度承诺净利     2025 年度承诺净利    2026 年度承诺净利
          主体
                            润(万元)            润(万元)           润(万元)

        江教传媒                    8,208.53             8,486.49               9,224.94

      高校出版社                    6,837.75             7,003.06               7,124.02


     (2)“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均指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
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乙
方承诺净利润金额不低于以下标准:


                         2024 年度承诺净利     2025 年度承诺净利    2026 年度承诺净利
          主体
                            润(万元)            润(万元)           润(万元)

        江教传媒                   11,819.45            12,086.73              12,814.29

      高校出版社                    6,981.80             7,147.10               7,268.06


    2. 如本次交易在 2025 年度内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为 2025 年、2026 年、
2027 年,则乙方的承诺净利润金额需同时不低于以下两种标准:

     (1)“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均指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
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但不扣除营业外支出中的捐赠支出)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乙方承诺净利润金额不低于以下标准:


                         2025 年度承诺净利     2026 年度承诺净利    2027 年度承诺净利
          主体
                            润(万元)            润(万元)           润(万元)

        江教传媒                    8,486.49             9,224.94               9,560.37

      高校出版社                    7,003.06             7,124.02               7,271.44


     (2)“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均指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
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则乙
方承诺净利润金额不低于以下标准:


                         2025 年度承诺净利     2026 年度承诺净利    2027 年度承诺净利
          主体
                            润(万元)            润(万元)           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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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教传媒                  12,086.73                12,814.29                   13,136.82

        高校出版社                      7,147.10                   7,268.06                 7,415.48


       2.标的公司捐赠支出情况及对业绩承诺的影响

       ①报告期及承诺期内捐赠支出金额如何确定、支付对象、履行的决策程序

       报告期及承诺期各期,江教传媒、高校出版社捐赠支出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                                            承诺期
 公司名称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江教传媒              2,592.62        5,272.25         4,000.00      4,000.00         4,000.00    4,000.00
高校出版社               92.26           217.61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作为省属教育领域的大型国有企业,一直秉持“立足
  教育、服务教育”的理念,积极响应和主动承担推动江西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社
  会责任,助推江西教育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捐赠支出属于教育领域的公益性捐赠,受益群体主要为
  省内青少年,因此捐赠对象主要为青少年发展基金、红十字会、慈善会、省内
  教体局等。捐赠对象提出支持当地教育事业发展的诉求,标的公司结合捐赠主
  体背景、捐赠用途、捐赠范围、当地财政实力、当地学校基础教学设施条件和
  学生情况、教育资源均衡程度等多种因素考虑,根据标的自身经营情况、盈利
  能力,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具体捐赠金额。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捐赠支出金额根据实际发生捐赠金额确定;承诺期
  各期,标的公司捐赠支出金额参考报告期实际平均捐赠金额并结合管理层预测
  确定。

       根据《江西教育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捐赠管理办法》,江教传媒捐赠事项必须
  前置审批,未经批准的均不得擅自捐赠。相应决策程序规定如下:(1)捐赠行为
  必须经过捐赠单位集体研究,填写《捐赠审批表》上报审批;捐赠物资时应附
  物资名称、数量、单价、总价清单;(2)财务部门负责对捐赠的支出金额、权
  限及协议文件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核;(3)子公司单笔捐赠金额不超过 10 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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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报集团高管会研究通过后由集团分管高管签批;
   单笔捐赠金额超过 10 万元的由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报集团高管会研究
   通过后由集团分管高管审核、集团董事长签批。

        根据高校出版社《财务支报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规定》,高校出版社捐赠相
   应决策程序规定如下:业务部门的会议费、集体活动支出,各项赞助、捐赠、
   罚没支出,坏账损失、发货损失以及单次 1,000 元以上的招待费,驾驶私车出
   差的路桥费、油费等车辆使用费用,由部门提出申请,经本部门分管社领导签
   字同意后报社长审批。

        报告期内,江教传媒和高校出版社捐赠支出均已按照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履
   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捐赠支付对象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3 年
公司名称                                           是否履行                                   是否履行
                捐赠对象        捐赠金额                         捐赠对象       捐赠金额
                                                   审批程序                                   审批程序
                                                                江西省青少
             上饶市教育基
                                  230.00              是        年发展基金       1,000.00        是
                 金会
                                                                      会
                                                                余干县教体
             都昌县教体局         200.00              是                          372.00         是
                                                                      局
 江教传媒    高安市红十字                                       都昌县教体
                                  180.00              是                          300.00         是
                 会                                                   局
                                                                上饶市教育
             兴国县慈善会         176.80              是                          200.00         是
                                                                    基金会
                                                                上饶市广丰
             金溪县教体局         150.00              是                          200.00         是
                                                                  区教体局
             萍乡市教育发                                       宜春市袁州
                                  30.00               是                          65.00          是
             展奖励促进会                                       区红十字会
             江西省抚州市                                       萍乡市教育
             教育发展促进         30.00               是        发展奖励促        30.00          是
                 会                                                 进会
              上高县芦洲乡
高校出版社                                                      萍乡市湘东
              人民政府的捐            6.00            是                          25.00          是
                                                                  区慈善会
                    款
              万安县红十字                                      兴国县慈善
                                      6.00            是                          20.00          是
                会的捐款                                            会
             江西省青少年                                       庐山市红十
                                      4.50            是                          15.00          是
               发展基金会                                         字会捐款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捐赠对象均签订了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捐赠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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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捐赠用途主要为改善当地办学条件、完善学校基础教学设施、支持义务教育优
  质均衡发展等,捐赠对象与出版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江教传媒捐赠对
  象属于教体局的情况较多,主要系当地教体局更为了解当地学校、学生实际情
  况,能够更为精准的改善当地办学条件,相关捐款均直接向当地财政专户支付,
  不存在直接向教体局支付的情况。

       ②两家标的资产捐赠支出差异较大的原因

       报告期内,江教传媒合计捐赠 7,905.58 万元,高校出版社合计捐赠 374.22
  万元,差异较大,主要系标的公司盈利水平、业务范围和特点、企业文化和社
  会责任理念等方面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A.盈 利 水 平 。 报 告 期 内 江 教 传 媒 营 业 利 润 分 别 为 18,087.66 万 元 和
  22,984.53 万元,高校出版社营业利润分别为 8,084.68 万元和 10,580.97 万元,江
  教传媒盈利水平远高于高校出版社;

       B.业务范围和特点。江教传媒直接面对江西省内中小学生,而高校出版社
  主要客户群体是代理发行商等法人单位,为能够精准改善当地中小学办学条件,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江教传媒通过当地教体局、慈善会、红十字会、青少年发
  展基金等知名单位、机构进行捐赠,有利于品牌形象和知名度的建立、维护;

       C.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理念。江教传媒更加关注江西省内中小学生健康发
  展,形成了长期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企业文化,更加注重长期的社会责任投
  资,长期以来一直维持较高的捐赠支出金额。

       综上,江教传媒捐赠支出金额较大符合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

       ③同行业上市公司捐赠情况

       报告期内捐赠支出超过 300 万元的同行业上市公司捐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2022 年
                                        捐赠支出占                                   捐赠支出占
公司名称                  归属于母公                                   归属于母公
                                        归属于母公                                   归属于母公
            捐赠支出      司股东净利                     捐赠支出      司股东净利
                                        司股东净利                                   司股东净利
                              润                                           润
                                          润比例                                       润比例
中文传媒      11,206.99    196,666.29         5.70%        10,721.84    193,033.81         5.55%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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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传媒       6,939.21    101,575.52         6.83%         6,784.19     72,933.41         9.30%
新华文轩       4,428.08    157,914.60         2.80%         3,783.60    139,667.31         2.71%
皖新传媒       3,372.89     93,582.48         3.60%         3,586.83     70,781.39         5.07%
中南传媒       2,486.91    185,469.64         1.34%         1,746.17    139,923.17         1.25%
凤凰传媒       1,751.07    295,193.81         0.59%         3,003.89    208,179.29         1.44%
中国出版       1,121.18     96,707.08         1.16%           576.95     65,080.83         0.89%
 新经典          517.16     16,000.33         3.23%           155.52     13,695.03         1.14%
世纪天鸿         513.87      4,233.55        12.14%           323.97       3,560.60        9.10%
山东出版         423.13    237,583.91         0.18%           607.63    168,044.52         0.36%
浙版传媒         404.99    150,907.55         0.27%           340.90    141,356.29         0.24%
中原传媒         325.60    138,883.50         0.23%           455.32    103,218.47         0.44%
江教传媒       5,272.25     17,926.67        29.41%         2,592.62     14,575.86        17.79%


          由上表可知,各家同行业上市公司捐赠金额和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比例差异较大,主要是由各上市公司产品具体品种、服务对象、以及所在区域
  的发达程度等存在一定的差异所致。

          江教传媒捐赠支出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高于其他可比上市公司,
  主要原因如下:

          A.大部分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为各省出版发行集团,收入规模较大,服务
  群体覆盖范围广,盈利能力也较强,因此,其捐赠支出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比例相对较低;而江教传媒主要以期刊为主,且主要服务对象为中小学生,
  为响应国家号召,支持当地中小学教育事业的发展,积极投身于当地中小学教
  育设施、设备的改善,因此,捐赠支出也相对较高。

          B.为实现教育资源从基本均衡到优质均衡的转变,不仅需要财政资金支持,
  也需要社会资本投入。部分省份如浙江、广东、湖南、安徽等地经济实力相对
  发达,民间资本也相对活跃,而江西省内经济相对落后,且主要以国有经济为
  主,因此国有企业承担的责任也相对较大。由于江西省中小学教育办学条件和
  配套资源相对匮乏,为促进教育资源从基本均衡到优质均衡的转变,改善本省
  中小学基础教学设施。江教传媒和中文传媒作为省属国有教育类企业,盈利情
  况良好,均积极响应和主动承担推动江西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社会责任,因此其
  捐赠支出也相对较高。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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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江教传媒捐赠支出金额较大,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
高于同行业情况,符合江教传媒所处行业和服务对象的行业特征,具备合理性。

     ④江教传媒、高校出版社业绩承诺各期扣除捐赠支出及不扣除捐赠支出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金额,并分析在计算业绩承诺是否完成时,捐赠支
出的影响

     按照原业绩承诺协议,业绩承诺各期,江教传媒、高校出版社包含捐赠支
出及不包含捐赠支出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
                   项目
  称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业绩承诺金额             8,208.53          8,486.49    9,224.94        9,560.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江 教 传   的净利润(包含捐         8,208.53          8,486.49    9,224.94        9,560.37
媒         赠支出)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不包含        11,819.45         12,086.73   12,814.29      13,136.82
           捐赠支出)
           业绩承诺金额             6,837.75          7,003.06    7,124.02        7,271.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高 校 出   的净利润(包含捐         6,837.75          7,003.06    7,124.02        7,271.44
版社       赠支出)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不包含         6,981.80          7,147.10    7,268.06        7,415.48
           捐赠支出)

     如上表所示,扣除捐赠支出前后江教传媒预测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变动较大,主要系江教传媒报告各期捐赠支出金额较大。如业绩承诺金额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时不扣除捐赠支出的影响,若发生大额捐赠,则可能会出现
业绩承诺金额实现,但是实际净利润远低于业绩承诺净利润的情况。因此出于
保护中小股东利益角度和谨慎性原则,在计算标的公司业绩承诺金额时已经考
虑捐赠支出对净利润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与出版集团签订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已经明确约定
“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均指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合
并报表口径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但不扣除营业外支出中的捐赠支出)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述处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有利于保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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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

     鉴于捐赠支出的偶发性,无法准确预计,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充分
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交易双方已签订《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未来
计算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时,将按照同时不低于协议约定的两种标准进行计算。”

     (七)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主要发生在投资
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即相关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主要体现在标
的公司与出版集团存在的关联交易之间。
     报告期内,影响出版集团的“承诺净利润”的事项主要为江教传媒、高校
出版社向出版集团内其他子公司关联销售的过程中,标的公司对外的主要关联
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存在未
 标的公司            关联方         具体内容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实现内部交
                                                                               易损益
 江教传媒         新华发行集团        期刊等         1,556.17       555.38        否
                  中文传媒教辅        教辅等        19,844.15    16,021.58        否
                江西教育出版社有
                                      教材等         2,181.91     1,360.75        否
高校出版社        限责任公司
                                   教材、外版
                  新华发行集团     教辅教材、        6,559.52     5,388.42        否
                                   外版图书等

     1.江教传媒

     江教传媒向新华发行集团关联销售主要为期刊业务。由于江教传媒的销售
模式主要为终端客户的自主征订销售为主,新华发行集团根据期刊的征订情况
再向江教传媒采购期刊,并根据结算单确认收入,该业务实质上已经全部实现
了对终端客户的销售,不存在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

     2.高校出版社

     高校出版社向中文传媒教辅和新华发行集团销售的教辅教材、外版教辅教
材以及外版图书等图书报刊业务,该类业务为统一征订销售为主,高校出版社
根据新华发行集团汇总的统一征订数量,分别向中文传媒教辅和新华发行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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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销售,在实际实现对终端的销售后,根据新华发行集团提供的结算单确认
收入,尚未销售部分在发出商品核算,不会确认收入,因此,高校出版社与中
文传媒教辅和新华发行集团的关联销售也不存在未实现内部损益情况。

     高校出版社与江西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销售主要是合作出
书模式。根据协议约定,该合作出书主要系江西省内的征订教材,江西教育出
版社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新华发行集团实现最终销售。高校出版社按合同约定根
据结算单确认收入,不存在未实现的内部交易损益。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与关联方的主要销售过程中未产生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益,不会对相关“承诺净利润”造成影响。

     根据标的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历史的定价情况,相关销售价格主要系各
交易主体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各交易主体独立核算、独立考核,在历史交
易过程中交易价格也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相关制度的安排,预计标的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结算模式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同时标的公司、中文
传媒等均制定了产品定价、结算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可有效防范通过
调节关联定价来调节利润的情况。

     此外,出版集团就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出具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
承诺函》,可以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避免因调整关联交
易价格来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况。

     在具体定价过程中,标的公司已针对对外销售价格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具
体情况如下:

     标的公司                  制度名称                        主要内容
                                                   1、对于以集体等方式征订的自主发
                                                   行的刊物,定价可参考历史合作情
                                                   况和以前年度销售定价情况,但折
                      《销售管理制度》第四条:     扣率最高不得高于码洋金额 20%。
     江教传媒
                            自主发行定价           2、对于市场发行难度大,市场竞争
                                                   激烈的县(市、区),报公司负责人
                                                   批准,以集体方式自主发行折扣率
                                                   可上浮不超过 5%。
                                                   1.外版图书的发货折扣原则上在不
                      《发货及收入管理》第三十     低于进货折扣的基础上由本单位主
   高校出版社
                        八条:发货折扣及权限       要负责人确定。
                                                   2. 本版图书在社内各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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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间的发货,其结算折扣由双方负
                                                  责人签字确认,并报财务部备案。
                                                  3. 本版图书对外销售,其发货折扣
                                                  原则上由发货部门或单位根据行业
                                                  内市场行情确定,并报出版社财务
                                                  部和本级财务备案。但发货折扣低
                                                  于 40 折时须报社长批准。

       标的公司、上市公司自制订上述内部控制制度以来,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均
严格依据制度执行。标的公司、上市公司上述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经
营风险起到了有效控制作用,有效地保障了交易的规范性;标的公司、上市公
司已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以及调整关联交
易价格完成业绩承诺的情形。

       综上,标的公司、上市公司均针对关联交易价格建立了完整的内控制度规
范,防范措施具备有效性。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图书刊物、教辅教材的出版发行等传统出版
业务,以及新媒体、互联网游戏、数字出版等新业态业务。图书刊物、教辅教
材的出版发行是上市公司目前第一大收入及利润来源。本次标的公司之一江教
传媒主营业务为期刊的出版、发行;另一家标的公司高校出版社主要从事教辅
教材等图书的出版、发行。本次交易完成后,江教传媒、高校出版社将成为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在期刊及教辅教材领域的出版、发行业
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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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变动率         交易前                         变动率
                                    (备考)                                         (备考)
资产总计           2,928,969.06     2,923,357.43      -0.19%       2,873,640.04   2,849,060.06     -0.86%
负债总计           1,067,043.47     1,114,325.53      4.43%        1,104,621.14   1,154,830.73      4.55%
归属于母公司
                   1,843,589.76     1,796,082.46      -2.58%       1,748,556.17   1,677,696.24     -4.05%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008,362.66     1,088,677.31      7.96%        1,023,637.99   1,104,389.82      7.89%
归属于母公司
                     196,666.29        221,019.92    12.38%         193,033.81       208,182.27     7.85%
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1.45             1.58    8.97%               1.42             1.49     4.93%
(元/股)
           注:变动率=(交易后—交易前)/交易前绝对值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
    将有所增加,将增厚上市公司业绩,未来伴随标的公司各类业务逐步发展,标
    的公司业绩有望进一步增长。预计本次交易完成后,未来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发行股份购买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资产前                资产新增                     后
       项目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                        (股)
    出版集团        755,541,032        55.76%        47,663,588        803,204,620         57.26%
    其他股东        599,522,687        44.24%                  -       599,522,687         42.74%
      合计        1,355,063,719     100.00%          47,663,588      1,402,727,307        100.00%


           本次交易前,出版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人民政府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亦不
    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交所的上市条件。

            六、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过程

           1.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获得控股股东和省文资办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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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3.本次交易草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交易对方已同意本次交
易相关事项;

     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江西省文资办备案,江西省文资办批准
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6.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豁免
出版集团因本次交易涉及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

     1.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时间,
均存在不确定性,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交易对
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1.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1.中文传媒已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
                                   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或口头的陈述
                                   和说明,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诺依法承担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产生的赔
                                   偿责任。
                 关于提供信息
                                   2.中文传媒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
                 真实性、准确
   中文传媒                        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
                 性、完整性的
                                   署、印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
                 承诺函
                                   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
                                   发生的事实一致。
                                   3. 截至目前,中文传媒就本次交易已依法履行现阶段必
                                   要的法定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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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交易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的缩
                                   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交易双方接触时,公司及交易对方采取了必要且充
                                   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情人范围,做好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
                                   3.公司多次告知、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
                 关于本次交易      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
                 采取的保密措      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施及保密制度      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的说明            4.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将有关材料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进行了报备;
                                   综上,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
                                   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
                                   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
                                   的保密义务。
                                   1.本人已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且真
                                   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
                                   明,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诺依法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产生的赔偿责任。
                                   2.本人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
                                   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
                                   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
                                   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
                                   的事实一致。
                 关于提供信息      3.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
                 真实性、准确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
                 性、完整性的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
中文传媒的董     承诺函            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
事、监事、高                       2 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
级管理人员                         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 2 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
                                   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
                                   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
                                   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
                                   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
                                   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自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召开之日起至本
                                   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将不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
                 关于未来减持
                                   市公司股份,亦无减持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
                 计划的承诺函
                                   股份包括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因上市公司送红
                                   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
                                   1.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关于本次交易
中文传媒的董                       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摊薄即期回报
事、高级管理                       2. 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采取填补措施
    人员                           3. 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
                 的承诺函
                                   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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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本人承诺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
                                   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 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则该股
                                   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6.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
                                   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遵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规定和相关要求;
                                   7.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
                 关于不存在不
                                   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得参与任何上
                                   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
                 市公司重大资
                                   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相关
                 产重组情形的
                                   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说明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2.公司的权益不存在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
                                   害且尚未消除的情形;
                                   3.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
                                   解除的情形;
                                   4.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不存在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情形;
                                   5.公司及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
中文传媒及其
                                   年不存在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董事、监事、
                 关于守法及诚      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
高级管理人员
                 信情况的说明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6.公司及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收到或可
                                   预见将收到司法机关的立案侦查决定/通知、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等情形;
                                   7.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
                                   益的其他情形;
                                   8.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泄露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知
                                   悉《承诺人廉洁自律规范须知》相关要求,保证严格遵
                 关于保证不影
                                   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
                 响和干扰审核
                                   务规则,诚实守信、忠实勤勉、廉洁自律,不以任何方
                 的承诺函
                                   式影响和干扰审核工作,并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遵守发行上市审核有关沟通、接待接触、回避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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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关规定,不私下与审核人员、监管人员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重组委)委员等进
                                   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接触;认为可能存在利益冲
                                   突的关系或者情形时,及时按相关规定和流程提出回避
                                   申请。
                                   2.不组织、指使或者参与以下列方式向审核人员、监
                                   管人员、上海证券交易所重组委委员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人输送不正当利益:①以各种名义赠送或者提供资金、
                                   礼品、房产、汽车、有价证券、股权等财物,或者为上
                                   述行为提供代持等便利;②提供旅游、宴请、娱乐健
                                   身、工作安排等利益,或者提供就业、就医、入学、承
                                   担差旅费等便利;③安排显著偏离公允价格的结构化、
                                   高收益、保本理财产品等交易;④直接或者间接提供内
                                   幕信息、未公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明示或者
                                   暗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⑤其他输送不正当利益的情
                                   形。
                                   3.不组织、指使或者参与打探审核未公开信息,不请
                                   托说情、干扰审核工作。
                                   4.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
                                   保密的规定,不泄露审核过程中知悉的内幕信息、未公
                                   开信息、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不利用上述信息直接或
                                   者间接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其业务规则采
                                   取的终止审核、一定期限内不接受申请文件、公开认定
                                   不适合担任相关职务等措施。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将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控股股东及交易对方出版集团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在南昌仲裁委员会就本案作出最终裁决或者双方就本案
                                   签署和解文件后,如江教传媒向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累计支付的金额(含此前已支付的金额)超过《江西教
                 关于江西教育
                                   育期刊出版基地工程土建施工项目施工合同》中约定的
                 传媒集团有限
                                   签约合同价,超出部分金额(超出部分金额=江教传媒
                 公司未决仲裁
                                   向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累计支付的金额-签约合同价
                 事项的承诺函
                                   62,638,270.88 元)将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将在江教传
                                   媒向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完全部金额之日起 30
出版集团
                                   日内以现金方式将超出部分金额支付给江教传媒。

                                   1.鉴于南昌市东湖区洪都北大道 96 号 33 栋第 6、9 层房
                  关于以现金出
                                   产的权属证书尚未办理完毕,为夯实高校出版社注册资
                  资替换江西高
                                   本金,出版集团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先行以现金
                  校出版社有限
                                   641.8723 万元出资替换该项房产出资;
                  责任公司房产
                                   2.若高校出版社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取得该项房产的
                  出资的相关事
                                   权属证书,则高校出版社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
                    项承诺函
                                   下,将向出版集团退回前述现金出资 641.872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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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若高校出版社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未取得该项房产
                                   的权属证书,无论该项房产证书后续取得与否,高校出
                                   版社均无需向出版集团退回前述现金出资 641.8723 万
                                   元;
                                   4.本公司承诺,将尽最大努力督促高校出版社和相关部
                                   门尽快取得该项房产的权属证书,并协调江西省教育厅
                                   协助办理;
                                   5.本公司承诺,不会因本次现金替换出资而影响高校出
                                   版社对该项房产的实际支配和使用,本次交易前后该处
                                   房产均归高校出版社所有,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保障高
                                   校出版社能够实际支配和使用前述房产;
                                   6. 本公司承诺,无论前述房产证书后续取得与否,不会
                                   因此调整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的支付方案;
                                   7.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以现金方式补偿上
                                   市公司因此受到的直接或者间接损失(如有);
                                   8.如本承诺内容,与本公司出具的其他承诺内容存在冲
                                   突的,冲突之处以本承诺内容为准;
                                   9. 除非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或者本公司作出更有利于上市公司及其中小
                                   股东的承诺,否则本承诺一经签署,不得撤销或变更。

                                   本公司承诺,对于在本次交易完成(以江教传媒、高校
                                   出版社的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为准)前江教传媒、高校
                 关于标的公司
                                   出版社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如因该等房产存在权
                 房产权属瑕疵
                                   属瑕疵而造成上市公司额外支出或损失的,出版集团将
                 的承诺函
                                   在额外支出金额或损失金额确定之日起 30 日内以现金
                                   方式向上市公司予以补偿。

                                   自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召开之日起至本
                                   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承诺不减持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关于未来减持
                                   上市公司股份,亦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股
                 计划的承诺函
                                   份包括原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以及由于上市公司发生送
                                   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

                                   1.公司已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且真
                                   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
                                   明,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诺依法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产生的赔偿责任。
                                   2.公司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
                                   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
                 关于提供信息
                                   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
                 真实性、准确
                                   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
                 性和完整性的
                                   的事实一致。
                 承诺函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公司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本公司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
                                   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
                                   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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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
                                   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
                                   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
                                   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关于守法及诚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
                 信情况的说明      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
                                   为。

                                   1.本次交易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的缩
                                   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交易双方接触时,公司及交易对方采取了必要且充
                                   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情人范围,做好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
                                   3.公司多次告知、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
                 关于本次交易      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
                 采取的保密措      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施及保密制度      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的说明            4.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及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将有关材料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进行了报备。
                                   综上,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
                                   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
                                   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
                                   的保密义务。
                                   1.本次交易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交易新增
                                   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如该
                                   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本次交易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则认购的股份将在上
                                   述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对于在本次交易前已
                                   经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新增股份
                                   发行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公司因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关于股份锁定      若由于上市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的承诺函          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
                                   前,公司不得转让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4.若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
                                   意见不相符,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
                                   调整;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公司转让和交易上市公司股份
                                   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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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1.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江西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已经合法拥有标的公司相应股权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
                                   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2.公司为标的资产的最终和真实所有人,标的资产权
                                   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以信托、委托他人或
                                   接受他人委托等方式持有标的资产的情形;标的资产不
                                   存在托管、未设置任何质押、抵押、留置等担保权或其
                                   他第三方权利或签署其他限制转让的条款或约定,不存
                                   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未被行政或司法机关查封、冻结,
                                   亦不存在其他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本公司保证前述
                 关于所持标的
                                   状态持续至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或本次交易终
                 公司资产权属
                                   止之日(以较早的日期为准);
                 情况的承诺函
                                   3.公司确认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障
                                   碍,并承诺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正式生效后,根据协议约
                                   定和上市公司的要求及时进行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且
                                   在权属变更过程中因本公司原因出现的纠纷而形成的全
                                   部责任均由本公司承担;
                                   4.公司拟转让的标的股权的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或本
                                   公司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发生诉讼、仲裁
                                   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5.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理,标的公司的相关
                                   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和承担。
                                   1.本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具体包括:
                                   ①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
                                   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除上市公
                                   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②保证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不在本公司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它职务;
                                   ③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提名或推荐出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进
                                   行,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
                                   的人事任免决定;
                                   2.本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具体包括:
                                   ①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其资产全部处于
                                   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关于保证上市
                                   ②确保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之间产权关系
                 公司独立性的
                                   明确,上市公司对所属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确保上
                 承诺函
                                   市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③本公司及本公司除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本次交易前没有、交易完
                                   成后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3.本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具体包括:
                                   ①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
                                   体系;②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③保证上市公司
                                   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除上市公司以外
                                   的其他关联方共用一个银行账户;④保证上市公司能够
                                   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⑤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
                                   立,不在本公司、本公司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
                                   其他关联方处兼职和领取报酬;⑥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
                                   立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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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具体包括:
                                   ①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
                                   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②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
                                   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5.本公司承诺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具体包括: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
                                   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除
                                   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
                                   干预;如违反本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
                                   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
                                   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2. 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
                 关于本次交易      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
                 摊薄即期回报      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采取填补措施      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的承诺函          的补偿责任。
                                   3.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公司承诺届时
                                   将遵守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和相关要求。
                                   1. 出版集团将协调征询江西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领
                                   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江教传媒、高校出版社由全民所有制
                 关于标的公司      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有效性以及是否造成国有
                 改制相关事项      资产流失的意见。
                 的承诺函          2. 如因江教传媒、高校出版社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
                                   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瑕疵给上市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出
                                   版集团将等额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1. 督促高校出版社尽快取得南昌市东湖区洪都北大道 96
                                   号 33 栋第 6、9 层房产的权属证书并督促江西省教育厅
                                   协助办理,否则出版集团将在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以现
                                   金出资替换该等房产出资;
                                   2. 如因高校出版社未取得或者未及时取得南昌市东湖区
                                   洪都北大道 96 号 33 栋第 6、9 层房产的权属证书、无
                                   法继续使用该等房产而造成高校出版社的任何直接或者
                 关于标的公司      间接损失,出版集团将在损失金额确定之日起一个月内
                 改制时拟划转      以现金方式向高校出版社予以补偿;
                 房产问题的承      3. 督促江教传媒尽快取得教育大厦约 1,500.00 平方米
                 诺函              (暂定,最终以实际面积为准)房产的权属证书并督促
                                   江西省教育厅协助办理;
                                   4. 如高校出版社、江教传媒取得上述房产相应权属证书
                                   涉及需由高校出版社、江教传媒承担的税费、土地出让
                                   金的(如涉及),由出版集团等额向高校出版社、江教
                                   传媒支付;
                                   5. 如出版集团违反上述承诺的,出版集团将以现金方式
                                   补偿上市公司因此受到的直接或者间接损失(如有)。

                 关于江西江教      出版集团督促江教传媒尽快将所持有的江教之声股权转
                 之声文化传播      让给出版集团指定的其他公司或者注销江教之声,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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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如江教传媒因作为江教
                 后续处理方案      之声的名义股东而遭受任何损失的,由出版集团向江教
                 的承诺函          传媒等额赔偿。

                                   1. 截至目前,江教传媒的经营范围中存在“九类刊物的
                                   《期刊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江
                                   教传媒的子公司江西教育印刷厂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中
                                   存在“出版物、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许可证有限期
                                   至 2024 年 3 月底)”、高校出版社的子公司江西当代中
                                   学生报刊社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存在“报纸期刊出版
                                   发行(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等许可证有效期
                                   到期的信息,该等业务资质证书实际上均已续期,现行
                                   有效。但前述公司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基于上述情况,本公司承诺督促江教传媒、高校出版社
                                   尽快办理经营范围的变更使经营范围中不再存在许可证
                 关于标的公司      有效期到期的信息,如在本公司作为江教传媒、高校出
                 或有事项的承      版社的股东期间导致江教传媒或其子公司、高校出版社
                 诺函              或其子公司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本公司将全额承担江
                                   教传媒或其子公司、高校出版社或其子公司因此发生的
                                   经济损失。
                                   2. 根据江教传媒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应的付
                                   款凭证,江教传媒已购买位于合肥市蜀江区望江西路
                                   198 号信旺华府骏苑第 14 栋 28 层 14#2808 号、2808-1
                                   号、2809 号、2809-1 号、2810 号、2810-1 号、2813
                                   号、2813-1 号的房产,但未取得权属证书。
                                   基于上述情况,本公司承诺督促江教传媒尽快取得该等
                                   房产的权属证书,如因江教传媒未取得或者未及时取得
                                   该等房产的权属证书、无法继续使用该等房产而造成江
                                   教传媒损失的,出版集团将在损失金额确定之日起一个
                                   月内以现金方式向江教传媒予以补偿。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
                                   市公司股东之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
                                   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上市公司股
                                   东之地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对于无
                                   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企业将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
                                   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并由上市公司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文天地出版传
                 关于规范和减
                                   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
                 少关联交易的
                                   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承诺函
                                   2.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以与市场
                                   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交
                                   易,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
                                   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
                                   3.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
                                   公司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
                                   的责任,且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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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4.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
                                   反相关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失的,
                                   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损失。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
                                   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除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江
                                   教传媒、高校出版社外)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和经
                                   营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构成或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
                                   同、相近、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其他经营
                                   活动,亦不会投资或新设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
                                   业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
                 关于避免同业      业;
                 竞争的承诺函      3.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
                                   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
                                   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
                                   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
                                   害;
                                   4.上述承诺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之日起生
                                   效,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若
                                   本公司违反上述避免同业竞争义务,则本公司应向上市
                                   公司赔偿因违反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产生的损失。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
                 关于不存在不
                                   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出版集团及其     得参与任何上
                                   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
董事、监事、     市公司重大资
                                   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相关
高级管理人员     产重组情形的
                                   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说明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二)标的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1.公司已提供了本次交易事宜在现阶段所必需的且真
                                   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或口头的陈述和说
                                   明,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提供信息      并承诺依法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江教传媒、高     真实性、准确      产生的赔偿责任。
校出版社         性、完整性的      2.公司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
                 承诺函            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
                                   章是真实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
                                   序,获得合法授权;所有陈述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
                                   的事实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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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
                 关于不存在不
江教传媒、高                       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得参与任何上
校出版社及其                       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
                 市公司重大资
董事、监事、                       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相关
                 产重组情形的
高级管理人员                       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说明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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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之盖章页)




                                                 中文天地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8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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