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关于2024年度提供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2024-03-15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1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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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4 年度提供对外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合营公司或者联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联
营公司”)
授权金额:本次股东大会预计对子公司净增加担保授权额度 250 亿元,对合
联营公司净增加担保授权额度 100 亿元。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截至 2023 年末,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131.15 亿元,其中对子公
司的担保余额为 81.82 亿元,对合联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9.33 亿元。为满足公
司经营需求,2024 年 3 月 1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供担保授权的议案》,同意对子公司净增加担保授权额
度 250 亿元,对合联营公司净增加担保授权额度 100 亿元;根据被担保人的资产
负债率水平分类,对各类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具体授权如下:
被担保人 2023年末担保余额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 65.73 80.00
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 16.09 170.00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合联营公司 14.04 60.00
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联营公司 35.29 40.00
合计 131.15 350.00
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担保授权的主要内容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一定金额范围
内就下述事项作出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批准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及文件):
(一)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下同)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
务提供担保。在授权有效期内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亿元。
其中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
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规定,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属于对外担
保,无需进行公告。
(二)为合联营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向合联营公司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担保,且被担保人不是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关联人,在授权有效期内
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具体情况预计如附表。
2023 年底主 预计 2024 年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2023 年底资
被担保人名称 持股比例 注册地点 要财务指标 增担保金额
(万元) 范围 产负债率
(万元) (亿元)
房地产开
总资产
发经营、
深圳市金地大 2754351,总
广东省深 写字楼及
百汇房地产开 35.0% 10,000 负债 70.3% 30.0
圳市 商场租
发有限公司 1935689,净
赁、零售
资产 818662
业务等
房地产开 总资产
大连金灿房地
辽宁省大 发、销售、 49567,总负
产开发有限公 47.7% 20,000 45.6% 4.0
连市 物业管理 债 22593,净
司
等 资产 26974
其他资产负债
率为 70%以上 - - - - - - 30.0
的合联营公司
其他资产负债
率低于 70%的 - - - - - - 36.0
合联营公司
合计 100.0
公司为以上合联营公司提供担保,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在合联营公司
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1. 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 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 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公司原则上按持股比例对合联营公司提供担保,若有特殊情况需超过持股比
例提供担保,公司将要求被担保合联营公司的其他股东向本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
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三)以上担保将严格执行监管规则对于担保对象和额度的要求,对超出上
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本授权时效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
止。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授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4年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
是依据了相关监管法规并结合了公司经营情况而定,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需求和
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公司提供担保
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合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
授权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31.15亿元,其中对子
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81.82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20.16%、12.58%;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
担保的情形,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