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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抚顺特钢:抚顺特钢: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24-01-05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公告编号:临 2024-001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东北
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特钢”)及其一致行动人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程沙洲”)共计持有公司
股份 588,310,9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83%。本次解除质押及
再质押后,东北特钢及一致行动人质押公司股份总数 325,876,444 股,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5.39%,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2%。
     东北特钢持有公司股份 325,876,444 股,沙钢集团持有公司股
份 251,000,000 股,锦程沙洲持有公司股份 11,434,500 股。东北特
钢、沙钢集团及锦程沙洲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系公司股东的一致行动
人。

    2024 年 1 月 4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北特钢通知,东北特钢
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将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支行的
170,377,200 股公司股份、张家港市虹达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
达运输”)的 81,325,000 股公司股份、沙钢集团的 19,174,244 股公
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并于
同日将上述解除的共计 270,876,444 股公司股份分别质押给虹达运
输及沙钢集团,具体情况如下:
    一、解除质押情况
                               1
            股东名称                                                     东北特钢及一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270,876,444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6.0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74%

            解除质押时间                                                 2024 年 1 月 3 日

            持股数量(股)                                               588,310,944

            持股比例                                                     29.83%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55,0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35%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79%

                 二、再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               是否为限售                                                     占公
                       本次质                 是否                                     占其所           质押融
              为控               股(如是,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司总
 股东名称              押股数                 补充                           质权人    持股份           资资金
              股股               注明限售类            日          日                           股本
                       (股)                 质押                                       比例             用途
              东                   型)                                                         比例
东北特钢及     是      100,000       否       否     2024 年 1     注1       虹达运    17.00%   5.07%    注2
一致行动人              ,000                          月3日                    输
东北特钢及     是      170,876       否       否     2024 年 1     注3       沙钢集    29.04%   8.67%   生产经
一致行动人               ,444                         月3日                    团                         营
                       270,876                                                         46.04%   13.74
  合计
                        ,444                                                                      %
                注 1:东北特钢与沙钢集团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鉴于东北特钢
            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均已办理了质押登记,为完成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东北特钢经与其质
            押股份质权人协商,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将质押给虹达运输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解
            除手续,在东北特钢清偿债务并解除其他质押股份后继续质押给虹达运输,本次解除质押及
            再质押系为完成股份转让所作出的安排。按照东北特钢与虹达运输于 2023 年 1 月签订的质
            押担保合同,质押股份在东北特钢向虹达运输清偿完全部债务时解除,具体以实际办理股份
            解除质押登记时间为准。
                注 2:东北特钢对虹达运输的股份质押是根据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虹达运输签订的
            债权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将其享有的东北特钢破产债权及为债权
            设定的质押和担保权益于 2023 年 1 月全部转让给虹达运输。
                                                      2
                注 3: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东北特钢于 2023 年 6 月至 7 月将合计 150,174,244 股公
            司股份质押给沙钢集团,为其借款业务提供担保。2023 年 12 月 5 日,东北特钢与沙钢集团
            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鉴于东北特钢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均已办理了质押登记,为完成股
            份转让的过户登记,东北特钢经与其质押股份质权人协商,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将质押给
            沙钢集团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在东北特钢清偿债务并解除其他质押股份后
            继续质押给沙钢集团,本次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系为完成股份转让所作出的安排。东北特钢借
            款业务所对应的融资期限为 3 年,质押股份在东北特钢向沙钢集团清偿完全部债务时解除,
            具体以实际办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时间为准。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
            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东北特钢及一致行动人锦程沙洲累计质押股份
            情况如下: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其所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司总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股东名                                                    持股份
          持股数量     比例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称                                                        比例
                       (%)         量           量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
                                                                   (%)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东北     325,876,444   16.52   55,000,000   325,876,444   100.00   16.52     0        0        0        0
特钢
沙钢     251,000,000   12.73       0            0           0
集团
锦程     11,434,500    0.58        0            0           0       0
沙洲
合计     588,310,944   29.83   55,000,000   325,876,444   55.39    16.52     0        0        0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东北特钢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1,50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2.6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6%,对应
            融资余额 15,000 万元,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营业利润等,
            东北特钢目前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还款能力,偿债风险较低。东北特
            钢将在借款到期时根据自身经营情况选择偿还借款或办理展期。东北
                                                    3
特钢未来一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4,000 万股(不含上述 1,500 万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 6.8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3%,对应融
资余额 50,000 万元,。
    2、截至本公告日,东北特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关联交易等行为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
董事会的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
方面的关联情况,也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
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业
务。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自债务重组后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质押风险总体可控,被强制平仓风险较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
生重大变化。如出现平仓风险,东北特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
款、补充质押物等措施应对。
    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
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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