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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抚顺特钢:抚顺特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04-20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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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五),14 时 30 分

会议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 8 号,公司办公楼一楼
           110 号会议室

出席人员:1、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

主持人:董事长 孙立国

会议议程:

    序号                                   会议议程

     第一项    宣读会议须知

     第二项    说明并审议议案

     第三项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投票表决

     第四项    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第五项    律师出具并宣读法律意见

     第六项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第七项    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签署会议文件

     第八项    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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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5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2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16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17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 18


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8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48


关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51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2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 56




                                                                    3 / 57
会议须知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1、本次会议设会务处,负责会议筹备和组织等会务工作。
    2、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相关人员请准时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人员,不得
进入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
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相关资料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发布,大会现场仅提供会议议程及公共借阅的会议文件。
    4、有提问、质询或建议并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应先举手示意,
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发言,多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
言;不能确定先后顺序时,会议主持人可以要求发言人到大会会务席办理发言登
记手续,按登记的先后顺序发言,每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发言时间不超过 3
分钟。
    5、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及持有的股份
数额,股东发言涉及事项应与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有直接关系。与本次股东
大会议题无关、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质询或建议,大
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
及操作程序等事项参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30 日披露的《抚顺特钢: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通知》(临 2024-022)及 2024 年 4 月 17 日披露的《抚顺特钢: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临 2024-025)。
    7、参会人员进入会场,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8、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如有违反,会务人员有权制止。
    9、出席会议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明文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股
东还需要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文件验证入场(具体需要携带的文件请参
见公司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抚顺特钢: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4-022)。



                                    4 / 57
议案一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公司实
施“十四五”战略规划的第三年。面对日趋严峻的外部环境和不断变
化的竞争格局,抚顺特钢坚定不移走自主创新之路,争做发展变局中
的先行者,在压力与挑战中奋力前行。报告期,董事会继续严格履行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赋予的职责,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出发,本着对
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方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不断提升
公司内控管理水平,保障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现将 2023 年
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总体生产经营情况
    2023 年,我国宏观经济总体保持发展态势,但恢复速度不及预
期,特钢行业的发展亦面临诸多挑战及不确定性,民品市场总体仍呈
现产能过剩且需求疲软局面,主要下游行业需求恢复低于预期。在成
本高企、需求减弱、价格下降的背景下,行业总体盈利能力大幅下降。
报告期,公司主要原材料虽然震荡下行但总体仍处高位,公司盈利空
间收窄。虽然民品市场持续低迷,但公司高附加值产品所处军工、航
空航天领域在报告期仍保持快速发展态势。“十四五”期间,我国坚
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制造业转型升级以及高端制造业的加速发展进
一步促进高端特钢产品的研发生产。为契合行业快速发展,公司依托
雄厚的技术积累和市场储备,确立了“特钢更特”的发展道路,以“品
种、品质、成本、服务”为核心,秉承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不断提
                             5 / 57
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打造高质量特钢产品。
    报告期,公司在保持优势产品竞争优势基础上,进一步优化高附
加值产品结构,逐步提升重点产品产量比重。同时,从民用航空、油
服、核电等领域大力开发新产品,优化产业布局,加强新市场营销能
力和渠道网络建设,凭借优秀的研发实力及产品品质不断提升核心竞
争力及核心产品市场占有率。
    2023 年,公司全年实现钢产量 67.79 万吨,同比提高 10.42%;
钢材产量 50.66 万吨,同比提高 11.10%;实现营业收入 85.75 亿元,
同比提高 9.72%;实现净利润 3.62 亿元,同比提高 84.43%。
    二、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1、董事会成员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到原董事长龚盛先生的辞职报告,并在第八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我本人为公司董事长人选,董事会其他成员在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成员涉及钢铁冶炼、企业管理、财
务管理、金融、法律、资本运作等多个领域,专业结构合理,具备履
职所必要的技能及素质,能够为公司重大决策提出专业化意见。公司
充分发挥外部董事在治理决策中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保证董事会专业
经验的多元化和结构互补性。
    2、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会通过现场及现场结合通讯等方式共召开会议
七次,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主要议案包括:公司定期报告、
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日常关联交易及新增关联交易事
项、投资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等,以及《社会责任管理制度》《重大事
项报告制度》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多项重要制度的修订,
并将上述议案按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议案内容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 / 57
                               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公司 2022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2 年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 4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委托理财投资的议案
月 19 日        次会议         公司关于继续以理财产品质押开立信用证的议案
                               公司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社会责任管理制度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 年 5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月8日       次会议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暨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2023 年 5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   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月 19 日    次会议             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23 年 6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月 12 日    次会议
2023 年 8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月 18 日    次会议
2023 年 9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   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月 12 日    次会议             延期履行的议案
2023 年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   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10 月 30    次会议             公司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日

     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报告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未有缺席或
委托出席会议情形,董事会通过认真审议和审慎决策,确保了公司经
营管理工作稳定开展。
     3、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7 / 57
    2023 年度,董事会共召集两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 12 项议案,
包括《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以及财务预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及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解决同业竞争相关事项
等多项议案。董事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表决程序的规定,聘
请律师现场见证股东大会,为股东出席会议,充分行使股东权利提供
便利,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执行和落实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
议。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各自工作
细则积极开展工作,对分属领域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充分发挥各自专
业性作用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报告期,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市
场变化情况,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对公司发展战略进行系统规划,完
成了投资建设重要技术改造项目的前期筹划工作,对公司发展战略的
具体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5 次,参与公司制度
的修订、定期报告的审核工作及日常关联交易审核等工作,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提名委员会
召开会议 2 次,对董事长、副总经理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公
司发展需要,积极挖掘和评估符合公司发展需求的人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效果进行考核评
价,完成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事项的审
议,在推进公司一系列薪酬制度改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是公司规范运作,传

                              8 / 57
递公司价值的根本。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58 份、独立董事意见及其他公告文件 20 份,上述公告文件均真实、
准确、完整地将公司的重大信息向广大投资者进行披露。董事会严格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作
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认真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公平、公正、公开
地向全体投资者披露信息,客观的反映公司经营发展及存在的风险情
况。报告期,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在
重大事项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或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信
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形。
    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公司董事会深入贯彻国家监管部门、沙钢集团对上市公司规范治
理、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要求,紧跟监管重点及政策变化,深入推进合
规管理与业务相融合,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报告期内,董事
会共修订三项制度,并多次组织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开展上市公司相
关制度培训,在完善风险管理的同时,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
司不断深化、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
的治理结构,能够有效发挥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
之间相互制衡、各司其职的公司治理体系,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
持续发展。
    报告期,公司持续加强上市公司风险防控,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按期评价其有效性,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公司本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有效,
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9 / 57
    公司注重投资者关系维护,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合规履行
信息披露职责,帮助投资者做出客观正确的投资判断。报告期,公司
不断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在报告期内增加了
路演形式,旨在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的良性关系,在投资公众中建立公司的诚信度,提升公司的投资
价值。报告期,公司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 20 次,参加券商路演活动
1 次,接待机构投资者 173 人,举办业绩说明会 3 次,接听投资者来
电 200 余次,未出现因回复问题不当造成监管部门问询或股票价格异
常波动情形。
    六、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构建“双循环”
新发展格局,推动制造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升级等要求,国家
陆续制定各项促进高端制造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
供了重要政策支持。但是近年来,市场需求驱使我国从事生产高温合
金企业逐渐增多,随着我国航空航天、燃气轮机及相关领域发展壮大,
尚存在新的投资者进入,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同时,公司中低端产品
市场产能过剩且需求疲软的整体趋势仍是长期性的,未来,公司将在
机遇与挑战中前行。
    面对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贯彻高质量新发展理念,
突出发挥好董事会在制方针、做决策、防风险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
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持续加大研发和技术改造投入,聚焦高
温合金、超高强度钢、特种冶炼不锈钢等战略产品,致力提高航空航
天、国防军工、国民经济重点行业原材料需求的保障能力。未来,公
司将快速推进技改项目实施,持续提升高端特殊钢新材料产能,在目
前优势产品的基础上,重点从民用航空、油服、半导体、核电、氢能

                             10 / 57
储能、舰船用钢等领域,积极参与新项目认证、产品试验,开拓新产
品、新市场,进一步优化高附加值产品结构,逐步提升重点产品产量
及占比,更好的满足重要领域发展对高端特殊钢的需求。此外,公司
将继续加强与科研院所及军工、航空航天等单位的技术合作,不断提
升产品质量、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保持特有的技术和品牌优势,
致力打造中国第一特种冶炼生产企业及最具投资价值的特钢上市公
司。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11 / 57
议案二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
东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责任,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重点从公司依
法合规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公司财务管控等方面行
使监督职能,积极有效开展工作,为公司规范运营发挥积极作用。现
将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组织召开了 5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一)2023 年 4 月 19 日,监事会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2 年年度报
告及报告摘要》《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 2022 年日常关
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2022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关于继续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关
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关于聘请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
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2023 年 6 月 12 日,监事会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2023 年 8 月 18 日,监事会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12 / 57
    (四)2023 年 9 月 12 日,监事会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
行的议案》;
    (五)2023 年 10 月 30 日,监事会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依法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赋
予的权利和义务。监事会决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违反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成员出席了公司召开的两次股东大会,对大会投
票、计票环节进行监督;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对重大提议充分研究,
重点关注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成员积极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董事会决策程序情况、董事会执
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
度,并得到行之有效的落实,未发现公司有违规经营行为。公司三会
运作规范,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13 / 57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和审核了公司会计报表、财务资料及
财务制度的执行和完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
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财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
务运作合法规范;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
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相关
规定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
公正的。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等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公司关联交易的主
要内容有原材料采购、特殊钢产品销售、接受工程和设备维护劳务、
提供劳务、委托代理出口特殊钢产品等。经审核,这些关联交易能够
对公司的采购、销售业务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促进了公司运营成本的
降低。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发挥东北特钢集团的
整体优势,借助东北特钢集团的资源和平台更好的发展和服务公司的
特殊钢业务。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
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了专项审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行为,公司严格执
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未发现
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内部控制情况

                            14 / 57
    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开展关于合规管理的有效性
评估工作,评估范围涵盖公司所有经营和管理的关键控制点,围绕内
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公司
内部控制进行全面评价。截至目前,公司的内控体系建设符合《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能够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的各项具体
规定和操作流程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及重要缺陷。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规范健全,做到了内幕信
息在正式披露前各环节所有知情人员如实完整的登记,未发现有相关
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三、2024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 年,监事会将继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尽职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加强与董
事会、管理层的沟通,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推动内控建设,防范
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15 / 57
议案三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本议案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抚顺特钢:2023 年年度报告》
及《抚顺特钢: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16 / 57
议案四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情
况如下: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
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2,364,613.36元,计提盈余公积35,236,461.34
元,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65,601,150.00元。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
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 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972,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0,437,600元(含
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48%。在实
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现金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17 / 57
议案五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已经完成,现就相关情况进行报告。
    一、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2024 年 3 月 29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2023 年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3 年               2022 年            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8,574,586,002.96     7,814,794,222.78            9.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62,338,720.59       196,468,434.63           84.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56,058,353.50       331,099,566.22             7.54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0,386,798.49        44,131,450.70          308.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417,924,859.68     6,054,333,360.13            6.01
总资产(元)                       12,390,888,484.35    11,789,677,692.73            5.10
期末总股本(股)                      1,972,100,000        1,972,100,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0           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0           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18                  0.17          5.88
益(元/股)
                                                                              增加2.51个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1                  3.30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增加0.21个
                                                 5.71                  5.50
资产收益率(%)                                                                   百分点



    三、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 2023 年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结合当

                                     18 / 57
前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和能源动力价格高位的实际及公司未来发展
规划,2024 年公司计划实现钢产量 72 万吨至 79 万吨、钢材产量 56
万吨至 62 万吨,其中“三高一特”核心产品 8 万吨至 9 万吨;实现
营业收入 95 亿元至 100 亿元,实现净利润 4 亿元至 7 亿元。


    特别提示:上述财务预算为公司 2024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
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 2024 年度的盈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
观政策、市场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19 / 57
        议案六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2023 年预 2023 年实际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
                            关联人
    别                                                   计金额    发生金额 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34,057   10,220.87
向关联人购买 其中: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620    2,581.93 关联交易业务量减少
  原材料           江苏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7,590    3,330.00 关联交易业务量减少
                    其他                                     5,847    4,308.94
                              小计                          34,057   10,220.87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关联交易业务量减少
向关联人购买 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500      130.89
    商品     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3500               未发生关联交易业务
                              小计                            4000      130.89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26,720   14,591.67
             其中: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500     3,379.66 关联交易业务量减少
向关联人销售         东北特殊钢集团张家港模具钢加
产品、商品,以 工有限公司                                    9,900    7,624.19
  及提供劳务         东北特殊钢韩国株式会社                  5,500    1,841.69 关联交易业务量减少
                    其他                                     3,820    1,746.13 关联交易业务量减少
             深圳市兆恒抚顺特殊钢有限公司                   24,000   17,416.08
                              小计                          50,720   32,007.75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接受关联人提
             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5,200    5,013.12
  供的劳务
                             小计                            5,200    5,013.12
委托关联人代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300      136.80 关联交易业务量减少
                                              20 / 57
理进出口业务 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小计                            300        136.80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租入关联人资                                                                        未发生租赁业务
             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50
    产
                             小计                                50
    合计                                                     94,327     47,509.43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
                                                     至披露日                     本次预计金额
                                              占同类                     占同类
关联交易                               本次预        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发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人                  业务比                     业务比
  类别                                 计金额        累计已发 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
                                              例(%)                    例(%)
                                                     生的交易                       大的原因
                                                       金额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                                                         发挥协同效应,部
             公司及其关联方、全资和                                                         分材料增加采购
             控股子公司                 28,300   4.80        981.49   10,220.87   1.74      额度
             其中:东北特殊钢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7,000   1.19        155.41   2,581.93    0.44
向关联人购
                   张家港市锦丰轧花
买原材料
             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000   0.68        211.90   1,022.72    0.17
                    广西沙钢锰业有限
             公司                       10,000   1.70                        -      0
                    其他                 7,300   1.24        614.19   6,616.22    1.12
                       小计             28,300   4.80        981.49   10,220.87   1.74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
                                                                                            预计发生信息化
向关联人购 公司及其关联方、全资和
                                                                                            系统采购业务
  买商品 控股子公司                       2300     100                  130.89      100
                       小计               2300     100                  130.89      100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
                                                                                            发挥协同效应,销
             公司及其关联方、全资和
                                                                                            售额增加
             控股子公司                 30,765   3.65      3,185.97   14,591.67      1.73
           其中:东北特殊钢集团股
向关联人销 份有限公司                    7,600   0.90      1,098.98   3,379.66       0.40
售产品、商       东北特殊钢集团张
品,以及提 家港模具钢加工有限公司       15,360   1.82      1,581.66   7,624.19       0.90
  供劳务         东北特殊钢韩国株
             式会社                      5,000   0.59        356.46   1,841.69       0.22
                    其他                 2,805   0.33        148.88   1,746.13       0.21
             深圳市兆恒抚顺特殊钢有                                                       发挥协同效应,销
             限公司                     28,000   3.32      5,028.92   17,416.08      2.06 售额增加
                                                 21 / 57
                       小计             58,765     6.96      8,214.89   32,007.75    3.79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
                                                                                            发挥协同效应,劳
            公司及其关联方、全资和
                                                                                            务费用增加
            控股子公司                   7,920     27.55       548.51    5,013.12 17.44
接受关联人
           其中:东北特殊钢集团股
提供的劳务
           份有限公司                    3,670     12.76                 1,339.79   4.66
                   其他                  4,250     14.78       587.21    3,673.33 12.78
                       小计              7,920     27.55       587.21    5,013.12 17.44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
委托关联人                                                                                  预计国际贸易业
           公司及其关联方、全资和
代理进出口                                                                                  务将有所增加
           控股子公司                       200      100        5.62      136.80    100
  业务
                     小计                   200      100        5.62      136.80    100
   合计                                 97,485               9,789.21   47,509.43

              注:与同一控制人下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已进行合并列示,其中发生的关联交易与

          单一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以上的,公司已单独列示

          关联方信息及交易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0007497716597
          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非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            1996 年 5 月 17 日
          住所                大连市金州区登沙河临港工业区河滨南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          蒋建平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45,459.4961 万元
                              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特殊钢产品、深加工产品及附加产品生产、
                              销售;钢铁冶金和压延加工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机械
                              零部件、金属机构件加工;镁碳砖、镁铬砖、氧化铁皮分选加工及
                              销售;合金销售、耐火材料及钢铁辅料销售;机械加工制造;机电
                              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工程施工、维修;来料加工;房屋、设备租
          经营范围
                              赁;商标租赁;冶金材料检测(不含认证认可)及技术咨询;无损
                              检测;普通货运;人工搬运;国内货运代理;仓储;经营海上、陆
                              路、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含报关、报验);机械设备维修;废
                              旧物资回收销售;炉窑维修、制作、安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汽
                              车保养;汽车销售;国内一般贸易;有线电视服务;计量检测仪器

                                                   22 / 57
                 研发;(授权范围内)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矿渣及矿渣微粉、冶
                 炼渣及微粉、次氧化锌销售;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工业自动
                 化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施工、设备
                 安装、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和小桥工程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
                 冶金设备维修和制造;机械加工与铆焊制作、电器维修、钢结构架
                 制造、机电设备技术咨询;起重设备安装;有色金属铸造(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为持有东北特钢集团
                 42.68%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9.93%股份,
主要股东
                 芜湖银晟特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31.34%股份,其
                 他股东持有 16.05%股份。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851,659.66 万元,净资产为 1,323,193.72 万元。2023 年度,公
财务状况
                 司营业收入为 1,714,510.12 万元,净利润为-48,733.46 万元。(以
                 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
持有公司股份 325,876,4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52%。
       2、广西沙钢锰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广西沙钢锰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1425751225999C
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3 年 6 月 6 日
住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天等县城北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何军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1,200 万元

                 铁合金系列、炉料系列、矿产品生产销售、钢材销售;副产品(水
经营范围         渣、除尘灰)、烧结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江苏沙钢煤炭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89.8374%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60,683.62 万元,净资产
财务状况         15,168.81 万元。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58,535.81 万元,净利润
                 -3,585.0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广西沙钢锰业有限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
人。
       3、张家港锦丰轧花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3 / 57
       (1)基本情况
名称             张家港锦丰轧花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704063202G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1998 年 8 月 15 日
住所             张家港市锦丰镇北首
法定代表人       张林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411.8 万元
                 皮棉、棉短绒、棉籽、粘胶纤维、漂白纤维、纱、布、服装、机制
                 浆粕、人造毛棉浆粕生产、加工、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纺
                 织原料、电器机械及器材、农副产品、日用杂品、百货、五金、交
                 电、化工(除危险品)购销,棉花收购、加工、销售,蒸汽制售;
经营范围
                 法兰、紧固件制造、加工、销售;钢材、矿产品、焦炭、机械设备
                 及零部件购销;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加工、销售;包装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股东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36,423.29 万元,净资产
财务状况         30,601.55 万元。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36,619.99 万元,净利润
                 2,098.78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张家港锦丰轧花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
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4、东北特殊钢集团张家港模具钢加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东北特殊钢集团张家港模具钢加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MA1XNEWG7B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2018 年 12 月 24 日
                 张家港市锦丰镇兴业路 2 号(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玖隆物流
住所
                 园)
法定代表人       许洪波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 万元
                 模具钢加工与销售;钢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电设备、五金
                 交电、日用百货、汽车配件销售;货运经营(按许可证所列范围经
经营范围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4 / 57
主要股东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2,776 万元,净资产 3,239
财务状况         万元。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42,156 万元,净利润-109 万元。(以
                 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东北特殊钢集团张家港模具钢加工有限公司是
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5、东北特殊钢韩国株式会社
 (1)基本情况
名称             东北特殊钢韩国株式会社
代码             113-81-71101
性质             法人公司
成立日期         2001 年 8 月 10 日
住所             韩国京畿道始兴市所望公园路 300 号
法定代表人       张明明
注册资本         150 万元(美元)
经营范围         钢铁贸易
主要股东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9,565 万元,净资产 8,856 万
财务状况         元;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9,363 万元,净利润 244 万元。(以
                 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东北特殊钢韩国株式会社是公司控股股东东北
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6、深圳市兆恒抚顺特殊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兆恒抚顺特殊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08482519F
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99 年 2 月 8 日
住所             深圳市光明区根玉路模具产业基地
法定代表人       赵振江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500 万元




                                      25 / 57
                钢材的购销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
经营范围        商品);特种钢材的研发;钢材检测;有色金属购销贸易(不含再
                生资源回收);自有物业出租;物业管理。

                深圳市兆恒特钢有限公司持股 75%,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主要股东
                25%。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30,911.87 万元,净资产
财务状况        8,620.63 万元;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46,597.51 万元,净利润
                1,280.15 万元。

     (2)关联关系:深圳市兆恒抚顺特殊钢有限公司是公司参股公
司。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以上关联方近年持续进行关联交易,这些关联交易对公司
的采购、销售业务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促进了公司运营成本的降低。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
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东北特钢集团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有原材料采购、特殊钢
产品销售、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委托代理出口特殊钢产品、委托代
理进口产品等。其中原材料采购、特殊钢产品销售和接受劳务等关联
交易采用市场价格定价。根据协议,按代理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千分
之六支付出口代理费;按代理进口产品货款的千分之六支付进口代理
费。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关联方按照公司统一的销售
政策结算和支付。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和接受劳务等服务的结算
与支付模式与公司向非关联方采购商品和劳务相同,公司享有一定的
账期,具体以签订的采购合同和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发挥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企业及东北特钢集团的整体优势,借助其资源和平台更好的发展和
服务公司的特殊钢业务。
                                  26 / 57
    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特殊钢业务的运营成本和
产品线扩展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公司的关联交易占总营业收入比例
适当,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国防军工产品,这部分产品的运营和销售
均不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公司与以上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
性不构成重大影响。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27 / 57
议案七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兆文军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本人兆文军,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能够严格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秉承客
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本人积极关注公司
生产经营信息及公司发展状况,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
客观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兆文军,男,1966 年 11 月生,管理学博士,副教授。曾任大连
显像管厂经济师,大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科员,中信证券
企业并购部高级经理,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系副主任,大连理工大学经
济学院副院长,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金融与会计研究所副所
长。现任大连理工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2019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
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3 年度,本人不属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相关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28 / 57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2023 年度,本人依法依规,审慎行使职权,认真审阅各项会议
议案,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在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
合规管理等领域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可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等七次董事会会
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出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数
    7           7              1                0             0              2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亲自出席上述会议,在召开会议前通过多
种方式,对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审议的董事会议案投票均为同意。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其他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情况                          审议议案                         投票情况
2023 年 1    审计委员会    1.《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方案》                         同意
月 15 日     第一次会议    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
2023 年 4    审计委员会    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同意
月 10 日     第二次会议    2.《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 年 6    审计委员会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月9日        第三次会议
2023 年 8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
月 14 日     第四次会议
2023 年 10   审计委员会    1.《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月 26 日     第五次会议    2.《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29 / 57
                           议案》
2023 年 5     提名委员会   《董事任职资格情况》                          同意
月6日         第一次会议
2023 年 5     提名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议案》                同意
月 14 日      第二次会议
2023 年 4     战略与投资   《投资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同意
月5日         委员会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对公司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的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独立意见涉及事项                  意见类型
                      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
                      4、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6、聘请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3 年 4 月 19 日    7、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                             同意
                      8、继续开展委托理财投资
                      9、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
                      10、继续以理财产品质押开立信用证
                      1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2、投资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13、会计政策变更
                      14、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2023 年 5 月 8 日     提名董事候选人                                       同意
2023 年 5 月 19 日    选举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
2023 年 6 月 12 日    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同意
2023 年 9 月 12 日    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       同意
                      行
2023 年 10 月 30 日   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同意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办公、电话沟通、邮件审阅等多种方式
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人员保持了有效沟
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合规经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
可能产生的风险等,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
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
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参与决策、监督、咨询等的作用。公司管
                                         30 / 57
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
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
知情权,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五)出席公司业绩说明会情况
    报告期,公司召开了三次投资者说明会,分别为 2022 年年度报
告业绩说明会、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及 2023 年第三季度报
告业绩说明会,本人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上述 3 次业绩说明会,
积极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生情况及公司增加与关联方年度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等事项进行审议,认为所审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必须,定价
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未发现有损害
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发生。在审议程序上,重大关
联交易事项事前征得了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同意,关联董事和关联
股东按规定回避表决,严格履行了公司决策及信息披露法律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二)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经营性往来外,
不存在其他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也
未发生对外担保行为。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1 / 57
    经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有关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已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聘请中介机构有序
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规范
运作,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审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持续监督,认为公司能够严
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报
告期能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管理水平,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的监管要求,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
大遗漏,能够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做好定期报告编制及临时公
告披露工作。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平对待全体股东。
    (六)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发布了《2022 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预计公司 2022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000 万元
至 25,000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30,000 万元至 38,000 万元。经审查,公司业绩预告数据与披露

                             32 / 57
的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数据无重大差异。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对公司及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事项进行了披
露。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对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规范同业竞争做出的相关承诺都在正常履行
中。报告期,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履行时间延期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经核查,本人认为该承诺
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
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八)利润分配情况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议,
认为该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技
术改造项目及环保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
从长期来看,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收到原董事长龚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并提名孙立国先生为补选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孙
立国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崔鸿先生、孙大利先生及景向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经核查,公司董事、董事长的选举及副总经理的聘任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名程
序合法有效,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监督及协调能力,
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

                             33 / 57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形。
    报告期,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
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
人员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
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 年,本人将不断学习监管部门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
继续以忠实、勤勉、独立、公正为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监
管规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情况,参与重大事项决策,
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
间的沟通协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兆文军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34 / 57
                         葛敏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职,积极出席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会议,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
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撑,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
力和工作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简介如下:
    葛敏:曾任中国政法大学首届博士后研究人员、江苏沙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银行法研究会理事。现
任中国农业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中国科技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
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百宸律师事务所律
师,甘肃青少年助学基金会法律顾问。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3 年度,本人不属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相关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
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35 / 57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数
     7                7            1                   0        0             2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亲自出席上述会议,在召开会议前通过多
种方式,对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审议的董事会议案投票均为同意。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召集了 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出席 5 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会议情
况如下:
  时间           会议情况                         审议议案                    投票情况
2023 年 5       提名委员会                 《董事任职资格情况》                   同意
 月6日          第一次会议
2023 年 5       提名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议案》                同意
 月 14 日       第二次会议
2023 年 1       审计委员会   1.《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方案》                        同意
月 15 日        第一次会议   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
2023 年 4       审计委员会   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同意
月 10 日        第二次会议   2.《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 年 6       审计委员会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月9日           第三次会议
2023 年 8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
月 14 日        第四次会议
2023 年 10      审计委员会   1.《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月 26 日        第五次会议   2.《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议案》
2023 年 4       战略与投资   《投资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同意
月5日           委员会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多项议案发表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为提
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情
况如下:
         时间                              独立意见涉及事项                    意见类型

                                             36 / 57
                      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4、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6、聘请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7、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
2023 年 4 月 19 日    8、继续开展委托理财投资                              同意
                      9、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
                      10、继续以理财产品质押开立信用证
                      1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2、投资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13、会计政策变更
                      14、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2023 年 5 月 8 日     提名董事候选人                                       同意
2023 年 5 月 19 日    选举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
2023 年 6 月 12 日    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同意
2023 年 9 月 12 日    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     同意
2023 年 10 月 30 日   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同意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能够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通过向
本人报送会议文件、公司运营情况报告、行业分析报告、法律及规则
培训等资料,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为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
书、董办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能较好地传递本人与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信息往来。报告期,本人通过现场审查、
电话交流、邮件审阅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关注行业发展及原材料价格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
的经营动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公司增
加与关联方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认为该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
                                         37 / 57
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发生。在审议程序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事前征得了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同意,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按规定回避
表决,严格履行了公司决策及信息披露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监管要求。
    (二)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经营性往来外,
不存在其他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也
未发生对外担保行为。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会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建立健全
的内部控制体系,聘请中介机构有序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本人
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能够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审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能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管理水平,遵循了“真实、

                             38 / 57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监管要求,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能够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做好定期报
告编制及临时公告披露工作。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公平对待全体股东。
    (六)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发布了《2022 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预计公司 2022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000 万元
至 25,000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30,000 万元至 38,000 万元。经审查,公司业绩预告数据与披露
的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数据无重大差异。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对公司及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事项进行了披
露。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对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规范同业竞争做出的相关承诺都在正常履行
中。报告期,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履行时间延期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经核查,本人认为该承诺
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
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八)利润分配情况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议,
认为该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建
设技术改造项目及环保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提高可持续发展
水平。从长期来看,将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39 / 57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收到原董事长龚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并提名孙立国先生为补选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孙
立国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崔鸿先生、孙大利先生及景向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经核查,公司董事、董事长的选举及副总经理的聘任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被提
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监督及协调能力,任职资格均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形。
    报告期,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
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作为抚顺特钢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
能够勤勉尽职、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以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生
产经营及相关事项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之间的沟通交流,利用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效的意
见及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葛敏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40 / 57
                        姚宏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及证券
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
权。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
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姚宏: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中国大连国
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站博士后。现任大连理工大学经济
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哈尔滨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3 年度,本人不属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相关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概况
    2023 年度,本人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履职,通过董事会、
股东大会及其他现场考察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

                             41 / 57
规范运作情况,就公司经营发展、内控管理、财务管控、关联交易等
重大事项积极与董事会及管理层沟通讨论,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具体
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等七次董事会会
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出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数
   7           7              1                0             0              2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亲自出席上述会议,在召开会议前通过多
种方式,对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年度审议的董事会议案投票均为同意。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召集了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出
席其他专门委员会,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对定期报告审核、监督评价审计机构、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认
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监督的作用。会议情
况如下:
  时间       会议情况                          审议议案                         投票情况
2023 年 1   审计委员会    1.《2022 年年度报告审计方案》                         同意
月 15 日    第一次会议    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
2023 年 4   审计委员会    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同意
月 10 日    第二次会议    2.《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 年 6   审计委员会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月9日       第三次会议
2023 年 8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

                                          42 / 57
月 14 日      第四次会议
2023 年 10    审计委员会   1.《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月 26 日      第五次会议   2.《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议案》
2023 年 5     提名委员会   《董事任职资格情况》                           同意
月6日         第一次会议
2023 年 5     提名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议案》                 同意
月 14 日      第二次会议
2023 年 4     战略与投资   《投资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同意
月5日         委员会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技改
项目建设、改选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委托理财等多项议案发表了专业
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
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独立意见涉及事项                   意见类型
                      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
                      4、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6、聘请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3 年 4 月 19 日    7、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                              同意
                      8、继续开展委托理财投资
                      9、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
                      10、继续以理财产品质押开立信用证
                      1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2、投资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13、会计政策变更
                      14、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2023 年 5 月 8 日     提名董事候选人                                        同意
2023 年 5 月 19 日    选举董事长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
2023 年 6 月 12 日    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同意
2023 年 9 月 12 日    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        同意
                      行
2023 年 10 月 30 日   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同意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审查、电话交流、邮件审阅等方式和

                                          43 / 57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保持联
系,关注行业发展及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
的相关报道,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董事会办公室定
期向本人报送公司运营情况报告、行业分析报告、法律及规则培训等
资料。本人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公司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保障了独立董事知情权。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
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了定期沟通,使本人能够顺利获取独立判断所需
资料。报告期内,本人能够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规范
运作情况,深入企业进行车间现场考察。就公司经营发展、投资进度
以及与可能引发资本市场关注的事项,听取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
室汇报,及时沟通提醒;就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内控管理的有效性、
整体财务管控的重点环节等事项,深入到财务部门与审计部门进行凭
证管理、财务流程、内控事项督办情况进行现场沟通与查阅。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以及公司增加与关联方年度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等,所审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所必须,定价遵循了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发生。在审议程序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事
前征得了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同意,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按规定回
避表决,严格履行了公司决策及信息披露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监管要求。
    (二)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经营性往来外,
不存在其他资金占用情况。

                             44 / 57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也
未发生对外担保行为。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鉴于原会计师事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公
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客观性、公允性,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会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建立健全
的内部控制体系,聘请中介机构有序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本人
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能够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审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度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认为公司
在报告期能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管理水平,遵守“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的监管要求,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能够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做好定期报告编制及临时

                             45 / 57
公告披露工作。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平对待全体
股东。
    (六)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0 日发布了《2022 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
预计公司 2022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000 万元
至 25,000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30,000 万元至 38,000 万元。经审查,公司业绩预告数据与披露
的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数据无重大差异。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对公司及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事项进行了披
露。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对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规范同业竞争做出的相关承诺都在正常履行
中。报告期,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履行时间延期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经核查,本人认为该承诺
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
其相关方承诺》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八)利润分配情况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审议,
认为该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建
设技术改造项目及环保项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提高可持续发展
水平。从长期来看,将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薪酬情况

                             46 / 57
    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收到原董事长龚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并提名孙立国先生为补选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孙
立国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崔鸿先生、孙大利先生及景向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经核查,公司董事、董事长的选举及副总经理的聘任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被提
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监督及协调能力,任职资格均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形。
    报告期,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
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能够勤勉尽职、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 以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生产经营及相关事项提出
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在独立董
事履职过程中给予的全力配合和大力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
    2024 年,本人将继续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加强对
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所处特殊钢市场研究,加强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
及监管部门各项要求规定的培训与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与决策能
力,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姚宏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47 / 57
议案八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在原审计服务协
议到期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总部位于北京,是
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
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
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
通合伙。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
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
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
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
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86 人,
注册会计师 106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47
人。
                              48 / 57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1.22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5.1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03 亿元。2022 年度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 248 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
额 3.19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
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以及 2024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
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申旭,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张敬,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49 / 57
    签字注册会计师 3:闻雨,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 10 家。
    2、项目组成员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
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
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预计 2024 年度审计
费用共计 94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57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7 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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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 57
议案九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偿还到期融资的需要,公司拟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
总额度不超过 65 亿元的综合授信。综合授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
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买
方保理担保等。授信期限以签署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
度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
需求情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
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决
议有效期限为 1 年(或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时
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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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 57
议案十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在公司原有
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
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 围: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
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 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
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钢冶炼、 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钢冶炼、压延钢加
压延钢加工,冶金技术服务,工业气体(含 工,冶金技术服务,工业气体(含液体)制造、
液体)制造、销售,设备安装、冶金设备维 销售,设备安装、冶金设备维修和制造、机械
                                       加工与铆焊制作、电器维修、钢结构架制造、
修和制造、机械加工与铆焊制作、电器维修、
钢结构架制造、机电设备技术咨询、钢材销 机电设备技术咨询、钢材销售、窑炉维修,再
售、窑炉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旧金属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        第四十七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 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 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 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
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
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 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
                                       公告。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          第七十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
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       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
                                      52 / 57
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   作出报告。独立董事应当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
告。                                   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
                                       明。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一)关于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     (一)关于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
    ……                                   ……
    (二)关于监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     (二)关于监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
    1、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      1、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
股份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名 份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名推荐
推荐监事候选人,由本届监事会进行资格审 监事候选人,由本届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后,
查后,形成书面提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形成书面提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监事会可以提名推荐公司监事(非      2、监事会可以提名推荐公司监事(非职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以监事会决议形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以监事会决议形式形
式形成书面提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成书面提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      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
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             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前述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当公司单一股东 关系密切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法设立
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   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
分之三十及以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应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
                                       明确的审查意见。公司应当在选举独立董事的
                                       股东大会召开前,按照有关规定披露相关内
                                       容,并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报送材料应当真实、准
                                       确、完整。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后提出异议的,对有异议
                                       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不得提交股东大会选
                                       举。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
                                       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
                                       实行累积投票制,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及以
                                       上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
                                       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当单独
                                       计票并披露。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
告工作;                               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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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投资
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   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部门规章、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
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
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   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
员会的运作。                             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
                                         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 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
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
派发事项。                               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
                                         (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
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
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续性和稳定性。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及机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制: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
公司的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 公司的盈利情况、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
资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 资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
环境等因素,并依据本章程的规定提出。利 境等因素,并依据本章程的规定提出。利润分
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股东大会批准。                           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股东大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       会对现金分红利润分配政策和董事会提交的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按照 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
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执行,也可以根 道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通过股东
据外部经营环境和自身经营状况进行调整。 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平台等方式听取中小股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不得违反法律和行 东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政法规的规定。                           题,并做好书面记录。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
                                         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
                                         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
                                         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
                                         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
                                         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2. 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
                                         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
                                         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
                                         专项说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
                                         媒体上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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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
        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
        告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
        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方式。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和调整: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按照本
        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执行,也可以根据外
        部经营环境和自身经营状况进行调整。公司论
        证后,认为确有必要调整的,可以对章程确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有关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拟定,独立董事
        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
        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充分听取中
        小股东意见,除设置现场会议投票外,还应当
        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予以支持,并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
        配方案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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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一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曹斌先生的
书面辞职报告,曹斌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及副总经理职务,曹斌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曹斌先生的辞职未导
致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曹斌先生的辞职报告在送达董事会后即刻生效。
    为保证董事会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东北特殊钢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补选吴效超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聘任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56 / 57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效超先生,1967 年 8 月出生,高级会计师。1989 年毕业于
江苏省冶金经济管理学校,2004 年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
专业。曾任安阳永兴钢铁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沙钢财务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现任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处处长。
    吴效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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