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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有能源: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铁)2024-03-30  

            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铁)
    2023 年 8 月 18 日,我被选举为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以来,我积极参加独

立董事履职培训和后续培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铁,1961 年 5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工学博士,工学教授。

未在其它上市公司担任过独立董事。现任北京科技大学安全科学与工

程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来,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 1 次,董事会 4

次。我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

告期内,我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投了同

意票,不存在投反对票、弃权票情形。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李铁        4         4            3            0           0                否

    2.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议
     李铁           1            1            0            0                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外,还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和提名

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期间未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 8 月 18 日任职以来,参加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对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亦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3 年任期内,我利用现场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机会,

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向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时间,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平

时通过上证e互动、主流财经网站等平台和媒体,了解公司股东的想

法、股东的提问和市场关注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自 2023年8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会计

报告的披露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情况,具体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2023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披露了《公

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公

司披露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二)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董事会任期届满,于2023年8月18日完成换

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谭洪涛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对谭洪涛的履历、专业能力等任职资格及其提名程序进行了审

查,认为谭洪涛符合财务总监任职条件,具有相关履职能力和专业素

质。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对本次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8月18日,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

选举。此次换届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

履行了相关程序,提名委员会对拟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了

资格审查,经审查,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履职能力和专业

素质,且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

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来,作为公司新一届独立董事,我积极参加

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和后续培训,并完成了规定的课时,取得了培训证。

我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学习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沟通交流,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

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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