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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泰集团:安泰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03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是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 15.16 亿元。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17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
二○二三年第一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
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并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
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审计项目组架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
审计准则的变化、重大审计风险、年度审计重点、需要与审计委员会沟通的事项、
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小组的人员完全
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立信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等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
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二○二三年第
一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 1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财务负责人与年审
会计师召开第一次年报沟通会,对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
重大审计风险、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2024 年 2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出具书面通知,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
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尽快完成审计工作,并编制审计报告。
    (四)2024 年 3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财务负责人与年审
会计师召开第二次年报沟通会,对公司大额经营亏损、关联担保计提预计负债、
持续经营事项、关联交易及关联往来、长期挂账及其他应收款、资产减值等事项
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年度审计重大事项及审计过程中发现
问题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建议。
    (五)2024 年 3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再次发挥监督作用,提醒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公司确定的年报披露时间,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六)2024 年 3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财务负责人与年审
会计师召开第三次年报沟通会,听取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
对 2023 年度审计总体情况、审定后主要财务数据及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七)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未弥补亏损议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
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审计
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