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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城环境: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4-11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邵鹏辉先生、
吉伟莉、邵军和李秀香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邵鹏辉先生、吉伟莉、邵军和李秀香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
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自查表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1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自查表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 人 邵 鹏 辉 作 为 江 西 洪 城 环 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在 任 职 期 间 ,
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对 独 立 董 事 的 任 职 要 求 ,持 续 保
持 独 立 性 。 本 人 2023 年 度 独 立 性 自 查 情 况 如 下 , 并 对 本 自 查 情 况 表 的
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独立性情况自查表
                                                        √否
1、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否在本公
                                                        
司或附属企业任职?
                                                        是:请详细说明

                                                        √否
2、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比例 1%以上?
                                                        是:请详细说明

                                                        √否
3、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为上市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
                                                        
的自然人股东?
                                                        是:请详细说明

                                                        √否
4、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在持股 5%以上股东单位或
                                                        
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请详细说明

                                                        √否
5、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请详细说明

                                                        √否
6、本人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是:请详细说明

                                                        √否
7、本人任职单位,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是:请详细说明

8、本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否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2
                                               是:请详细说明

                                               √否

9、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以上情形?          
                                               是:请详细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 2023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注】:

1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指 兄 弟 姐 妹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父 母 、

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2、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 指 根 据 《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或者上交所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3 、任 职 ,指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其 他 工 作 人 员 。




                                        填写人(签名):邵鹏辉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3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自查表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    吉伟莉     作 为 江 西 洪 城 环 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在 任 职 期
间 ,严 格 遵 守《 公 司 法 》《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 和《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对 独 立 董 事 的 任 职 要 求 ,持 续
保 持 独 立 性 。 本 人 2023 年 度 独 立 性 自 查 情 况 如 下 , 并 对 本 自 查 情 况 表
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独立性情况自查表
                                                        √否
1、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否在本公
                                                        
司或附属企业任职?
                                                        是:请详细说明

                                                        √否
2、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比例 1%以上?
                                                        是:请详细说明

                                                        √否
3、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为上市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
                                                        
的自然人股东?
                                                        是:请详细说明

                                                        √否
4、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在持股 5%以上股东单位或
                                                        
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请详细说明

                                                        √否
5、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请详细说明

                                                        √否
6、本人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是:请详细说明

                                                        √否
7、本人任职单位,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是:请详细说明

8、本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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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是:请详细说明

                                               √否

9、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以上情形?          
                                               是:请详细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 2023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注】:

1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指 兄 弟 姐 妹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父 母 、

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2、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 指 根 据 《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或者上交所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3 、任 职 ,指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其 他 工 作 人 员 。




                                        填写人(签名):吉伟莉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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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自查表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    邵 军 作 为 江 西 洪 城 环 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在 任 职 期 间 ,
严 格 遵 守 《 公 司 法 》《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 和 《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对 独 立 董 事 的 任 职 要 求 ,持 续 保 持
独 立 性 。 本 人 2023 年 度 独 立 性 自 查 情 况 如 下 , 并 对 本 自 查 情 况 表 的 真
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独立性情况自查表
                                                        √否
1、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否在本公
                                                        
司或附属企业任职?
                                                        是:请详细说明

                                                        √否
2、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比例 1%以上?
                                                        是:请详细说明

                                                        √否
3、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为上市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
                                                        
的自然人股东?
                                                        是:请详细说明

                                                        √否
4、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在持股 5%以上股东单位或
                                                        
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请详细说明

                                                        √否
5、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请详细说明

                                                        √否
6、本人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是:请详细说明

                                                        √否
7、本人任职单位,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是:请详细说明

8、本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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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是:请详细说明

                                               √否

9、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以上情形?          
                                               是:请详细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 2023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注】:

1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指 兄 弟 姐 妹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父 母 、

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2、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 指 根 据 《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或者上交所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3 、任 职 ,指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其 他 工 作 人 员 。




                                            填写人(签名):邵军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7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自查表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    李秀香作为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
间 ,严 格 遵 守《 公 司 法 》《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 和《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对 独 立 董 事 的 任 职 要 求 ,持 续
保 持 独 立 性 。 本 人 2023 年 度 独 立 性 自 查 情 况 如 下 , 并 对 本 自 查 情 况 表
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独立性情况自查表
                                                        √否
1、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否在本公
                                                        
司或附属企业任职?
                                                        是:请详细说明

                                                        √否
2、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比例 1%以上?
                                                        是:请详细说明

                                                        √否
3、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为上市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
                                                        
的自然人股东?
                                                        是:请详细说明

                                                        √否
4、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在持股 5%以上股东单位或
                                                        
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请详细说明

                                                        √否
5、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是否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请详细说明

                                                        √否
6、本人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是:请详细说明

                                                        √否
7、本人任职单位,是否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其控制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
                                                        是:请详细说明

                                               8
                                                      √否
8、本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
                                                      是:请详细说明

                                                      √否

9、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以上情形?                 
                                                      是:请详细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 2023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注】:

1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指 兄 弟 姐 妹 、兄 弟 姐 妹 的 配 偶 、配 偶 的 父 母 、

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2、 重 大 业 务 往 来 , 指 根 据 《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或者上交所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3 、任 职 ,指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以 及 其 他 工 作 人 员 。




                                            填写人(签名):李秀香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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