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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2-02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4-005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光环能”)
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高州协鑫燃气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州燃机”)
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25,014.5 万元,用于高州燃机后期开启天然气专线管道建设
工程补充项目建设资金和流动周转资金不超过 15,000 万元,继续偿还国开行广东分

行剩余 56,470 万元贷款。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6 日、2023 年 5

月 25 日、2023 年 7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3-028)、《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5)、《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合作股东广州高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学城(广州)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
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茂名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按 35:
30:19:16 的控制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公司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
1,75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中信银行茂名分行实际给高州燃机发放贷款 3,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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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3-028)。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与中信银行茂名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1、合同主体
    保证人(甲方):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行
    2、保证担保的债权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仟柒佰伍
拾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
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上述“本金”指乙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债权本金,包
括但不限于主债务人应偿还的本外币借款本金、申请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据
金额、信用证开证金额、保函金额。
    3、担保的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
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
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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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
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
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22,363.50 万元,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8.56%。
    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55,268.2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10%,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其中,
公司已累计为宁高燃机提供担保 32,936.96 万元,为濮院热电提供担保 3,589.91
万元,为徐联热电提供担保 1,775.83 万元,为高州燃机提供担保 2,800 万元,中
设国联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14,165.5 万元。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 元。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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