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环能: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公告2024-09-06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4-070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51 人调整为 150 人;
授予价格:由 7.90 元/股调整为 7.55 元/股。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51 人调整为 150 人,授
予价格由 7.90 元/股调整为 7.55 元/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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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
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 年 5 月 25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无
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4-048)。同日,
公司披露了《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7)。
(四)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6 月 19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
(五)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披露《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58),公司收到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无锡华光
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锡国资考
[2024]27 号),无锡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则同意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六)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七)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八)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广发律
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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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以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鉴于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调整。经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51 人调整为 150 人,上述激励
对象原获授股份数将调整给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授予的权益
总量 1308 万股不变。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实施完成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943,663,118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30,282,091.30 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14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根据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
发生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根据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及上述
派发现金股利 P=P0-V 的公式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前授予价格 P0=7.90 元/股,V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0.35 元/股;因此,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P=P0-V=7.90-0.35=7.55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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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
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
格的议案》。
与会委员建议: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同意董事会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7.90 元/股
调整为 7.55 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名单和授予价
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本次调整合法、有效。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激励计划所涉调整及授予事项已获得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授权日的确定及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
予价格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满
足,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华光环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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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华光环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华光环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以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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