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宏锌锗:驰宏锌锗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4-02-06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现就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审议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补选明文良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法治
委员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符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明文良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相关任职条件,能够
胜任上述两个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对《关于审议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查李辉先生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李辉先生具备担任财务总
监所必需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和素质,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财务总监的提
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李辉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陈旭东
方自维
王 楠
宋 枫
2024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