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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驰宏锌锗:驰宏锌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枫)2024-03-30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宋枫)
    作为云南驰宏锌锗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本人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专业资质和能力,拥有丰富的工

作经验,在履职中能够保持客观、公正、独立的专业判断。

    本人宋枫,女,汉族,1980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经济学)职称,2010 年 9 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

授,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能源经济系主任,中国价格协会能源与供水价格专业委员会专家,

中国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动机工程协会动能专家委员会委员。

2023 年 11 月 14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通过听取汇报、研读资料以及多方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着

公平、公正、客观原则,认真研究、审慎发表独立意见。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 1 次董事会,在董事会召开前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


                                     1
极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决策并发表意

见,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

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和提名

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了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 1 次会

议,听取了公司经理层关于公司“十四五”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的专项汇报;提名

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1 次会议,研究讨论 2 项议案。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通过自身的参与,认为公司上述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为不断提高

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情况

    结合规则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对 4 项重要事项进行认真研讨,本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本人通过电话沟通、电子邮件、公

众媒体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就公司所面临

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审查了

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及时

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

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相关建

议,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期内本人对公司各重大事项进行充分调查,积极收集资料,深入分析各重

大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潜在风险,在关联交易、董事候选人提名等事项上谨



                                    2
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涉及股权收购、股权托管、预计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等事项。本人均对其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以现金收

购青海鸿鑫矿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推进解决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

中铝集团和中国铜业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减少公司的日常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托管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云南云铜锌

业股份有限公司 81.12%股权,有利于推进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之间同业竞争问题

的解决;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所列事项是基于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所需,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的经济行为,其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

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二)董事候选人提名

    报告期内,经认真审阅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本人认为董事

候选人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能够满足胜任相关职责

的要求。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满足公司董事会运作的需要,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铝集团和中国铜业在承诺期间积极推进承诺

履行,部分承诺事项延期履行主要是受客观因素的影响以及为了保障上市公司利

益,延期履行承诺符合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

    (四)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要求,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加



                                   3
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完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确保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及时、准

确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开展了信息披露

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能够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勤勉尽职、认真审阅

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提升董事会和各

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

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

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同时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业务部门在本人履行职责

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宋枫

                                                       2024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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