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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统一股份: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统一石化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公告2024-04-16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统一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 号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统一石化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统一低
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一股份”或“公司”)编制了《关于
统一石化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该说明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1 月,统一股份、上海西力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西
力科”)与泰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登”)、威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威宁”)、霍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氏集团”)、泰登亚洲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登担保”)、霍振祥、霍玉芹、谭秀花、霍建民签订《重
大资产购买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协议约定,上海西力科拟以现金支付的方式向
泰登、威宁和霍氏集团收购其分别持有的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
一石化”)92.2119%股权、5.0405%股权和 2.7476%股权;同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
向威宁收购其持有的统一(陕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统一”)25.00%
股权及统一(无锡)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统一”)25.00%股权,本
次重组完成后,统一股份通过上海西力科取得统一石化、陕西统一和无锡统一 100%
股权(三家公司统称“标的公司”)。本次重组整体作价人民币 139,800.00 万元。
    二、收购资产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统一股份、上海西力科与泰登、威宁、霍氏集团、泰登担保、霍振祥、
霍玉芹、谭秀花、霍建民签订《重大资产购买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统一石化
原股东泰登、威宁、霍氏集团、霍振祥、霍玉芹、谭秀花、霍建民承诺统一石化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实现的模拟合并财务报表的 EBITDA(假设统一石化按
照上海西力科实际控制无锡统一、咸阳统一的 100%比例对两家公司实施合并)为




                                       1
不低于人民币 14,051.51 万元、21,328.38 万元、24,494.78 万元,总计人民币
59,874.67 万元。
    其中,EBITDA 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并加回统一石化自身单体商誉减值损失
(如有)后的利润总额与利息费用及折旧摊销数额之和,其中非经常性损益应根
据《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根据《重大资产购买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在测算统一石化 2021 年实
际业绩时 ,应该剔除约定的本次重大资产购买财务顾问费用 ,即将该财务顾问
费用予以加回。
    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年度内出现以下情形,则出售方在各业绩承诺年度应
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向上海西力科进行补偿。各业绩承诺年度的当期应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补偿额”)计算公式如下:
    第二期价款
    第二期收购价款金额为人民币 9,000 万元,应由上海西力科在 2022 年 5 月 15
日前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各出售方支付,但上海西力科在支付时可扣除以下款项:
    1、若根据 2021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标的公司 2021 年度的实际业绩大于或等
于 2021 年度承诺业绩的 85%,则上海西力科支付第二期收购价款时应且仅可扣除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经出售方认可的出售方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违约金或补偿金
(如有);
    2、若根据 2021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标的公司 2021 年度的实际业绩小于 2021
年度承诺业绩的 85% ,则上海西力科支付第二期收购价款时应且仅可扣除:
    (1)2021 年度的业绩承诺补偿金额大于初始激励金额的部分(如有);
    (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经出售方认可的出售方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违约金或
补偿金(如有)。
    第三期价款
    第三期收购价款金额为人民币 7,900 万元,应由上海西力科在 2023 年 5 月 15
日前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各出售方支付,但上海西力科在支付时可扣除以下款项:
    1、若根据 2022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标的公司 2022 年度的实际业绩大于或等
于 2022 年度承诺业绩的 85% ,则上海西力科支付第三期收购价款时应且仅可扣除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经出售方认可的出售方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违约金或补偿金


                                    2
(如有);
    2、若根据 2022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标的公司 2022 年度的实际业绩小于 2022
年度承诺业绩的 85%,则上海西力科支付第三期收购价款时应且仅可扣除:
    (1)以下公式计算的金额:
    “2022 年度的业绩承诺补偿金额 - (初始激励金额 - 2021 年度业绩承诺补
偿金额)”
    如上述公式中“(初始激励金额 - 202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金额)”的结果小
于 0,则按 0 计算;
    (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经出售方认可的出售方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违约金或
补偿金(如有)。
    第四期价款
    第四期收购价款金额为人民币 6,900 万元。第四期收购价款扣除约定的初始
激励金额 后剩余部分(即人民币 2,900 万元 ,“第四期收购价款剩余部分”)
应由上海西力科在 2024 年 5 月 15 日前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各出售方支付,但上
海西力科在支付时可扣除以下款项:
    1、若根据 2023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减值测试报告,标的公司在三个业绩
承诺年度的累计实际业绩大于或等于上述三个业绩承诺年度的承诺利润之和,同
时截至 2023 年度末标的公司股权未发生减值,则上海西力科支付第四期收购价款
剩余部分时应且仅可扣除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经出售方认可的出售方应支付但尚未
支付的违约金或补偿金(如有);
    2、若根据 2023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减值测试报告,标的公司在三个业绩
承诺年度的累计实际业绩大于或等于上述三个业绩承诺年度的承诺业绩之和,但
截至 2023 年度末标的公司股权发生减值,则上海西力科支付第四期收购价款剩余
部分时应且仅可扣除:
    (1)以下公式计算的金额:
    “减值测试补偿金额 – (初始激励金额 -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合计业
绩承诺补偿金额)”
    如上述公式中“(初始激励金额 -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合计业绩承诺补
偿金额)”的计算结果小于 0 ,则以 0 计算;
    (2)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经出售方认可的出售方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违约金或


                                    3
补偿金(如有)。
    3、若根据 2023 年度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减值测试报告,标的公司在三个业绩
承诺年度的累计实际业绩小于上述三个业绩承诺年度的承诺业绩之和,或根据减
值测试报告截至 2023 年度末标的公司股权发生减值,则上海西力科支付第四期收
购价款剩余部分时应且仅可扣除:
    (1)以下公式计算的金额:
    “2023 年度的合计业绩承诺补偿金额+减值测试补偿金额 - (初始激励金额
- 2021 年度 及 2022 年度合计业绩承诺补偿金额)”
    如上述公式中“(初始激励金额 -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合计业绩承诺补偿
金额)”的结果小于 0 ,则以 0 计算;
    (2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经出售方认可的出售方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违约金
或补偿金(如有)。
    根据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大于出售方已补偿的总金额,则
出售方应按《重大资产购买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第六条的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
补偿,减值测试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各年度内出售方已补偿
的业绩承诺补偿金额总额(“减值测试补偿金额”,与业绩承诺补偿金额合称为
“补偿金额”);如标的公司期末减值额小于或等于出售方已补偿的业绩承诺补
偿金额总额,则任一出售方均不再负有向上海西力科支付减值测试补偿金额的义
务。
       三、收购资产业绩实现情况
    统一石化 2023 年度的 EBITDA 为人民币 8,782.90 万元,承诺业绩金额为人民
币 24,494.78 万元,未完成本年度业绩承诺。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实际数       承诺数          差额
利润总额                                     2,823.68         -                -
扣减:考虑所得税影响前的非经常性损益           40.44          -                -

加:统一石化自身单体商誉减值损失              666.22          -                -

加:利息费用                                1,933.66          -                -

加:折旧费用                                2,791.78          -                -

加:摊销费用                                  608.00          -                -
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              8,782.90    24,494.78      -15,7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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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未完成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

    统一石化未实现 2023 年度业绩承诺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受俄乌战争、巴以冲突等国际事件影响,2023 年度国际原油价格继续
高位波动,导致基础油、添加剂等统一石化主要原材料的价格虽然较 2022 年度略
有下降但整体仍然处于高位,从而导致统一石化 2023 年度生产成本大幅高于重组
时的预测水平。
    (二)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2023 年度统一石化下游市场消费需求恢复缓慢、
市场竞争逐渐加剧,导致其产品销量增长未能达到重组时的预测水平。

   五、审核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2023 年度统一石化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主要原材料的价
格虽然较 2022 年度略有下降但整体仍然处于高位,产品销量增长未能达到重组时
的预测水平,监事会认可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统
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的结果,认
为统一石化实现业绩的数据真实、准确。
   (二)会计师审核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统一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专项审核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400644 号),
认为:统一石化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经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反映了统一石化的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六、致歉声明及后续措施

   重大资产重组标的统一石化 2022 年度未能实现业绩承诺事项,公司对此深感
遗憾,特此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公司将积极督促业绩承诺各方履行《重大资
产购买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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