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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统一股份: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11-02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1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8日 14:00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主    持    人:周恩鸿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到会来宾并报告到会股东人数、委托投票情况、代表股份。
     三、主持人宣布议案表决办法(经过逐项讨论后再表决)。
     四、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分别推荐股东为计票人;1 名监事、1 名律师为监票人,经与会股东举手表决
通过。
     五、宣读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参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讨论和提问。
     七、参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八、监票人监票;会议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并询问股东或授权代理人是否对
统计结果持有异议。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一、出席会议董事签字。
     十二、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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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变更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具体
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住所的情况
    公司拟将住所由“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圣果路圣果名苑”变更为“库尔勒市石化
大道与圣果路交汇处福润德大厦 1 栋 C 栋 15 层 29 号、30-32 号”(最终以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
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住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       公司住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
             圣果路圣果名苑                   大道与圣果路交汇处福润德大厦 1
  第五条
                邮政编码:841000              栋 C 栋 15 层 29 号、30-32 号
                                                  邮政编码:841000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
  第八条
             人。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
相关手续。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3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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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4
议案二: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为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
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145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
审计费用 12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0 万元。
    毕马威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审计工作中,充
分发挥了其专业能力,及时完成每项审计程序,并能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
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6 号)。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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