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方大炭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2024-04-0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或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情
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 4 月,公司召开 2023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徐鹏先生为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刘一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
吴粒、彭淑媛、徐鹏,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背景的吴粒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召开情况及审议内日如下:
(一)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专项会议,审议通过了《方大炭素 2022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方大炭素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
(二)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专项会议,审议通过了《方大炭素 2023 年第
一季度报告》。
(三)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专项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2023 年 8 月 26 日召开专项会议,审议通过了《方大炭素 2023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五)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专项会议,审议通过了《方大炭素 2023 年
第三季度报告》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与审计机构协商推进年报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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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事项的汇报,协商并确定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同时,讨论关于审计方面的重大事项与处理方法,确保
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并且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
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认真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设计的适当性,并督促落实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未
发现存在重大缺陷。
(三)审核公司会计报表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
告(未经审计)基本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就财务报告信息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判断,并出具审核意见。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
础进行相应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四)对外部审计机构的评价及聘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与评价,认为外部审计机构遵守职业操
守、勤勉尽职,能够实事求是地完成各项工作。同意提请董事会续聘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五)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
展所需,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
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监管部门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2024 年,董事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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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
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
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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